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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買的房子屬于共同財產嗎? 婚后一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

143****5303 | 2019-04-24 20:28:08

已有3個回答

  • 154****1781

    一般情況下都會被認定為共有財產,但是也有例外情況。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買的房子屬夫妻共有,離婚時,有一方想擁有房屋所用權的,評估單位進行評估,然后對另一方進行分配;如果雙方都想擁有房屋所有權的,則雙方進行競價;如果雙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進行拍賣,然后進行分配。例外情況是指: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規(guī)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法律依據:根據**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二)第二十二條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查看全文↓ 2019-04-24 20:28:24
  • 147****4626

    1、如果登記在父母名下,則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2、如果登記在出資子女名下,則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3、如果登記在夫妻二人名下,則屬于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擴展資料: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所謂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一方對夫妻存續(xù)期間的財產的處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查看全文↓ 2019-04-24 20:28:20
  • 137****9113

    許多人結婚前都會先買房

    這可是件大事

    但你或許不知道

    就算房產證寫上你的名字

    房子也不一定屬于你

    不信?往下看







    如果簡單歸類一下

    圍繞著房產的主要問題

    其實就是下面這幾個



    1、結婚買房,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只寫他,她也出了錢,萬一之后鬧糾紛,怎么辦?



    2、小夫妻,兩個人名字都寫上,是不是讓人覺得這婚姻才開始,就彼此不信任了?



    3、這結婚買房,房產證上有沒有你的名字真的有那么重要嗎?



    房子到底會歸誰?


    案例前提
    小王有一個女朋友,準備結婚。兩人為了“應該婚前買房,還是婚后買房?”“是求助父母全款買房,還是自己貸款?”“是兩人合資買,還是由小王自己承擔?”等問題爭執(zhí)不下。



    案例條件
    小王的女朋友說,即使小王獨自全款購房,也要在房產證上寫上自己的名字,不然就不結婚了!小王該怎么辦呢?



    207471.jpg



    我們假設三種情況

    分析小王可能會面臨的關于房產證的

    各種問題

    當房產證上只有一個人的名字時


    情景房子歸屬解讀
    婚前

    A全款買房

    屬于A婚前財產
    婚前

    A貸款買房

    不定
    雙方一起還貸

    父母全款買房

    登記A名下

    屬于A對子女的財產贈與


    情景1:A在同B結婚前全款買了套房,這房子是A的?

    答案:必須的!



    解答:根據新《婚姻法》規(guī)定,A婚前全款買的房屬于A的婚前個人財產,結婚后也不會自動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所以,萬一夫妻感情不和出現離婚,這套房子仍屬于他一個人。



    查看全文↓ 2019-04-24 20:28:14

相關問題

  •   婚后一方父母出資買房:  1、如果登記在父母名下,則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2、如果登記在出資子女名下,則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3、如果登記在夫妻二人名下,則屬于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婚姻法解釋三 第七條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三)項的規(guī)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呻p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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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贈與合同中明確規(guī)定了給其中一方屬于個人財產,如果沒有明確規(guī)定給誰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依據《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guī)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y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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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后買房規(guī)定】“誰**,離婚后房子歸誰”、“婚后父母給買的房子,另一方無權分割”……**高人民法院關于婚姻法的**新司法解釋一公布,立即引發(fā)了社會各界的口水仗。那么,兩口子結婚之后買的房子,在離婚的時候到底該怎么清算呢?新婚姻法對于婚后買房等婚后財產方面有何相關的規(guī)定?我們一起來看一下:  新婚姻法中婚后買房的規(guī)定  1、婚后一方或雙方父母買房給子女的處理辦法。參見《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guī)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呻p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薄 ?、婚后夫妻一方或雙方出資買房,房產證只有一個人的名字,這種情況下該房產屬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雙方以平分為原則。  婚姻法新規(guī):登記于一方名下的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將該房屋出售,第三人善意購買、支付合理對價并辦理登記手續(xù),另一方主張追回該房屋的,人民 法院不予支持,但該房屋屬于家庭共同生活居住需要的除外。夫妻一方擅自處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損失的,離婚時另一方有權請求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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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屬于共同財產,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共同財產的界定一、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1、工資、獎金。2、生產、經營的收益。3、知識產權的收益。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6、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二、我國的夫妻共同財產具有以下特征。1、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是具有婚姻關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關系的男女兩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無效或被撤銷婚姻的男女雙方,不能成為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2、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取得的財產,婚前財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橐鲫P系存續(xù)期間,自合法婚姻締結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離婚生效之日止。3、夫妻共同財產的來源,為夫妻雙方或一方所得的財產,既包括夫妻通過勞動所得的財產,也包括其他非勞動所得的合法財產,當然,法律直接規(guī)定為個人特有財產的和夫妻約定為個人財產的除外。4、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所有權,雙方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的義務。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特別是夫妻一方對共同財產的處分,除另有約定外,應當取得對方的同意。5、不能證明屬于夫妻一方的財產,推定為夫妻共同財產。6、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財產的來源等情況,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7、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分歸另一方所有,其余的財產為死者遺產,按照繼承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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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沒有如下情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梢罁?《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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