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既然合同上是寫的多退少補,就只能按這個執(zhí)行了。一般情況下,接新房的實際測繪面積跟合同面積的差異在一個約定的百分比內,是不用理會的,高于這個百分比的話,購買方是要補足房款的,低于這個百分比的話,開發(fā)商也是要退多余房款的。至于你擔心實際測繪面積有貓膩,可以自己找一個專業(yè)的測評公司從新測繪一下。(還有,一般很少出現(xiàn)多處6個平方的情況,因為房屋修建之前戶型面積設計什么的,都已經定好了的,6個平米,說多不多,說少也不少了,都可以改變房屋結構了)。希望對你有幫助,望采納!
全部6個回答>面積增加應該補交購房款嗎,房屋面積增加怎么辦啊?
145****2539 | 2018-08-29 17:5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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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9514
一,商品房的銷售面積即為購房者所購買的套內或單元內建筑面積(以下簡稱套內建筑面積)與應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之和。這是由開發(fā)商委托的,有資質的,專門的測繪機構來完成的。
查看全文↓ 2018-08-29 17:57:05
商品房銷售面積=套內建筑面積+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
1、套內建筑面積的計算方法:
①套內使用面積:住宅按《住宅建筑設計規(guī)范》(GBJ96-86)規(guī)定的方法計算;其他建筑按照專用建筑設計規(guī)范規(guī)定的方法或參照《住宅建筑設計規(guī)范》計算。
②套內墻體面積:商品房套內使用空間周圍的維護或承重墻體,有共用墻及非共用墻兩種:
(1)共用墻包括各套之間的分隔墻、套與公用建筑空間投影面積的分隔墻以及外墻(包括山墻);共用墻墻體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入套內墻體面積。
(2)非共用墻墻體水平投影面積全部計入套內墻體面積。
2、商品房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主要包括以下兩部分:
(1)電梯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設備室、公共門廳和過道等其功能上為整樓建筑服務的公共設施用房和管理用房之建筑面積;
(2)各單元與樓房公共建筑空間之間的分隔墻以及外墻(包括山墻)墻體水平投影面積的50%。
3、下列空間不得計入公用建筑面積:
(1)作為獨立使用空間租、售的地下室、車棚等。
(2)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
二,銷售面積與實際交房面積不符,稱為面積誤差,按下列辦法解決:
《**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四條規(guī)定: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套內建筑面積或者建筑面積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面積不符,合同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以下原則處理:
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按照合同約定的價格據實計算,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的、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的,應予支持。買受人同意繼續(xù)履行合同,房屋實際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按照約定的價格補足,面積誤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所有權歸買受人;房屋實測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及利息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面積誤差比超出3%的部分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附面積誤差比公式:
面積誤差比=(實測面積-預測面積)×100%÷預測面積
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實測計價面積-合同約定計價面積)的絕對值*100%/合同約定計價面積 -
135****5490
看合同!
查看全文↓ 2018-08-29 17:56:55
這個不符有兩種可能:一是在收房時開發(fā)商提供的測繪證明上標明的面積與原合同約定的面積不同,這往往是在期房銷售過程中出現(xiàn)的,因為實際施工和當初的設計多少有一些偏差是正常的;另一種是購房者認為房屋的實際面積與測繪面積不同。
如果是購房者認為開發(fā)商提供的測繪面積與實際面積不符,要想推翻原測繪面積,從實踐來看,難度實在是太大了,一般不是一兩個購房者能順利完成的,這一點我在這里就不多說了。
我們來說說期房交房時面積發(fā)生變更后如何處理,這個問題在實踐中非常普遍,前面兩個案例中的購房人就都遇到了這種情況,而引發(fā)了糾紛。處理這類問題,總的原則是“有約定從約定,無約定依法定”。
什么意思呢?
首先,對于交房時房屋實際面積與合同不符如何處理,要看雙方的合同是如何約定的,如果有約定的處理方案,則依雙方的約定;如果沒有約定,則按法定的標準處理。
我們先來介紹一下法定的依據,還是《**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第十四條規(guī)定.出賣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內建筑面積或者建筑面積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面積不符,合同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以下原則處理:
(一)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按照合同約定的價格據實結算,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的,應予支持。買受人同意繼續(xù)履行合同,房屋實際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按照約定的價格補足,面積誤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所有權歸買受人;房屋實際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移的,面積誤差比在30i,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及利息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面積誤差比超過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這個司法解釋規(guī)定得很清楚:面積增加或減少,但誤差在3%以內,屬于正常,雙方據實結算,多退少補;面積減少,誤差超過3%,購房者可以選擇解除合同,開發(fā)商要返還購房款利息(實際上購房名還是吃虧了);也可以選擇繼續(xù)履行,開發(fā)商要返還誤差在3%以內的房款,對超過3%部分的房價款要雙倍返還;面積增加,誤差超過3%,購房者可以選擇解除合同,同樣的返還購房款和利息(同樣是吃虧),也可以選擇繼續(xù)履行,那就由購房者補交誤差在3%以內的購房款,對超過3%以上的面積不必再付錢了,直接歸購房者。
但是,如果雙方在購房合同中約定了明確的處理方法,則按雙力的約定處理。通常我們會碰到有的開發(fā)商在合同中直接約定類似于“**終面積以實測為準,如有增加或減少,**終以實際測繪面積結算,多退少補”。通過類似于這樣的手段,開發(fā)商想剝奪房屋面積發(fā)生變化;時購房者的話語權,我們在簽訂合同的時候不得不防。建議認真閱讀、‘理解上述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購房者在合同中約定的權利,至少不要更?低于這個司法解釋,否則有約定還不如沒約定。為什么這么說呢?就,前面的案例而言,如果李女士在簽訂合同時按司法解釋的內容去簽訂面積調整后的處理條款,那面積增加10平米對李女士就不是一個壞消息了,而是天大的喜事,只要交了增加的百分之三的錢,剩余的面積就全自得了,面積增加20平米也不怕了。相信大家也明白了怎么在簽訂協(xié)議和收房時處理房屋面積發(fā)生變更的情況了。 -
158****8138
一般購房合同上都會寫明,具體面積以房管部門正式測量后定,但面積變動幅度一般是規(guī)定不超過原定面積的±3%。所以,如果后來增加的面積在原面積的3%以內的,屬正常情況,你需再補交超面積部分的房款。
查看全文↓ 2018-08-29 17:56:45 -
148****9836
是的,面積增加或者減少都會要求按照實際交付面積結算的,這個在標準的購房合同中有明確的條款規(guī)定的,但是印象中有個不能超過5%的誤差的規(guī)定,超過部分應該不需再多交錢,具體的你可以查查購房合同;
查看全文↓ 2018-08-29 17:56:40
不過從另外一個角度講,現(xiàn)在的差價是你買房時的單價,按照中國行情,現(xiàn)在同地段的房價肯定是漲了,從這個角度看你是賺了的,以后轉賣的面積也是按照多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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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應該··如果他在這么提出 你可以叫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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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補交房款在辦房產證的時候的說法可沒聽說過,沒有這樣的條例的。實際上,補交房款應當在交房入住的時候辦理,補交房款的依據是商品房實測量面積表,而商品房面積實測是交房入住的前提要求。所以你說的這個情況,很明顯開發(fā)商沒有達到交房入住標準而強行交房。建議你還是去找開發(fā)商要商品房實測面積表,如果沒有,你可以聯(lián)系其他業(yè)主,共同起訴開發(fā)商延期交房。2.房屋測量是由在當?shù)胤抗芫謧浒高^的,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屋測量公司來實地測量的。從實際來講,這種測量公司基本都有房管局、建委等國家部門的背景,屬于他們的三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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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確認你所簽定的協(xié)議是否有效:凡涉及房地產銷售收取款項和簽訂協(xié)議的,都必須是該樓盤取得預售許可證之后才能進行,否則屬于違法銷售,其簽訂的協(xié)議無效!!所以這種在沒有領取預售許可證取得合法銷售資格就收取房款簽訂協(xié)議的,不涉及到違約的問題,只涉及違規(guī)的問題,因為協(xié)議無效,買賣關系不成立??!如房產公司退定客戶只能對房產公司的違規(guī)進行投訴以及對由于房產公司的原因導致自己損失進行另行訴訟??! 如簽訂定金協(xié)議事宜發(fā)生在房產公司已領取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之后,所訂協(xié)議有效,此時房產公司主張退定必須履行退一賠一的定金法則退賠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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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這樣的情況也不是很復雜,首先得看你們這棟樓其他人的產權面積和你們一樣不,如果其他人產權證上面積都比你們的大,都有公攤,那么你們就可以到房管局進行:申請房屋增加公攤面積,如果所有人的都和你們一樣,那就沒有辦法增加,如果房屋遇到拆遷的話,可以申請實地勘測丈量,以便對今后的補償做出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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