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有可能是政府限制網簽,防止房價劇烈波動
全部3個回答>與開發(fā)商約定了給我一個儲藏室的,現在開發(fā)商不肯給了,合同上也沒有約定,我怎么維護自己的權益?
145****1556 | 2012-12-04 09: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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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8427
沒有證據估計是沒戲了
查看全文↓ 2012-12-04 09:59:41 -
151****1072
如果合同沒有明確約定的,就很難追究開發(fā)商的違約責任,如果能夠舉出其他證據證明曾有口頭協(xié)議明確約定的,則人民法院將根據舉證責任、證明力的大小、及其實際情況等作出判決。
查看全文↓ 2012-12-04 09:5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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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至法院,請求賠償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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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一般有二個功能,一是人防,二是車庫,當然也有做儲藏室的,比如我個人買了地下車庫,也可以用來當儲藏室的.開發(fā)商銷售地下室,應該合理,至少現在中國房地產開發(fā)商都是這么做的,說其合理的理由是,地下室做為人防用,只在戰(zhàn)爭其間發(fā)揮其作用,平時是起不到這個功能的,如果不認開發(fā)出售地下室,那么,在沒有利益的情況下,開發(fā)商是不會去建筑地下室的,至少不會建這么大,他只要滿足人防強制怕規(guī)定即可的.他也可以選擇異地建人防的.至于合不合法,我估計也是合法的,因為法律有一條原則,法無明文規(guī)定不可為之行為皆為合法之行為.但是沒有產權的,因為地下室是計算容積率時不計算建筑面積的,并且對地下室出售,國家法律應該還是個空白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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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過錯在開發(fā)商,應由開發(fā)商出搬家費。已經裝修的,需補償裝修費。由于合同寫明由儲藏室,所以使用權歸你,開發(fā)商無法騰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或交仲裁委員會仲裁。過期未騰出的,需按日繳納違約金。那個業(yè)主沒有過錯,不應和那個業(yè)主直接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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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過錯在開發(fā)商,應由開發(fā)商出搬家費。已經裝修的,需補償裝修費。由于合同寫明由儲藏室,所以使用權歸你,開發(fā)商無法騰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或交仲裁委員會仲裁。過期未騰出的,需按日繳納違約金。那個業(yè)主沒有過錯,不應和那個業(yè)主直接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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