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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一方偷偷全款買房

154****2531 | 2022-06-28 09:4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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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3****9366

    婚后一方偷偷全款買房是共同財產,因為購房的錢就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所以購買的房屋也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是享有平等處分權的。
    哪怕購買的房子只登記在一方名下,如果沒有特殊的約定及特定情況,結婚后購房即使登記一方名字,法律上也會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夫妻雙方對自己的財產所有權有過約定的,是以約定為標準,否則是不能認定所有權是一個人的,即便在辦理房產登記時另一方簽署同意書,除非雙方簽訂明確的書面文件才有效。
    現在很多城市購房上實行限購政策,婚后想要單獨買房,必須要需要符合當地的限購政策,還需要根據經濟實力來評估房款總數的預期和需求,比如大多數人買房是為了小孩上學等,在選房看房時不要盲目,在挑選好心儀的房源后,與開發(fā)商簽訂購房合同支付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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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問題

  • 屬于夫妻共同財產。1、婚后買房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情形。(1)在夫妻婚姻存續(xù)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一方的名字,都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2)雙方結婚時由一方父母支付首期款購置的房產,婚后夫妻共同交付的供房款以及為房屋裝修所支付的相關費用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要求對這些費用進行分割,至于一方父母的出資部分則要依據當時的具體約定來處理。(3)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2、婚后買房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情形。(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規(guī)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2)雙方用共同財產以父母名義買房,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產權屬于父母,離婚時不屬于夫妻財產,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資情況,算作債權要求償還出資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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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婚姻法規(guī)定:很多夫妻在婚姻期間購買房子時,有時出于表達對另一方的愛,有時出于對另一方的信任,有時粗心大意,在產權人出只填寫夫妻一方的名字。這種情況下,離婚時房產該如何分割呢?夫妻在婚內購買的房產,應屬于雙方的共同財產。盡管房產證署名是妻子的名字,但這并沒有影響,可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分割房產有三種方法,首先,如果夫妻雙方都要房產,兩人可競價,出價高者得房產,同時付給對方一半;如果雙方都不要,可將房產拍賣,雙方各得一半;如果一方要,另一方不要,房產的一方應支付房產的一半給另一方。由此可以看出,不管產權證上有沒有對方的名字,房產都是屬于共同所有,產權各占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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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發(fā)票上開父母的名字,這是簡單且有力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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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后一方父母出資買房:  1、如果登記在父母名下,則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2、如果登記在出資子女名下,則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3、如果登記在夫妻二人名下,則屬于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橐龇ń忉屓?第七條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三)項的規(guī)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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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后買房,不管房產證登記人是夫妻兩個人誰名字,只要沒有雙方事先特殊書面約定,住房產權屬于夫妻共有財產,一人一半權益。房產證如果只寫一位名字,都會注明“單獨所有”。意思是防止房主自己加上其他人名字在房產證,不是注明“單獨所有”這幾個字,住房產權就屬于房產證的登記人一人所有。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買的房子屬夫妻共有,離婚時,有一方想擁有房屋所用權的,評估單位進行評估,對另一方進行分配,雙方都想擁有房屋權的,雙方進行競價,然后進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