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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買賣協議有法律效應嗎?這個協議內容要有什么?誰可以來說說?

147****3012 | 2019-09-12 11:17:45

已有3個回答

  • 158****3503

    如果只是簽協議,本身就沒有取得所有權,存在天然風險。而協議是否有效需要看協議雙方的資格、協議內容是否違反了強制性法律規(guī)定等。

    查看全文↓ 2019-09-12 11:18:07
  • 147****2466

    具有完全產權的拆遷安置房是可以進行買賣的。拆遷安置房如果進行了產權登記并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房屋權屬證書(房產證)是權利人依法擁有房屋合法權利并對房屋行占有、使用受益和處分的唯一合法憑證。
    依法登記的房屋權利受國家法律的保護。

    查看全文↓ 2019-09-12 11:18:01
  • 158****1251

    所謂拆遷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規(guī)劃、土地開發(fā)等原因進行拆遷,而安置給被拆遷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為其安置對象是特定的動遷安置戶,該類房屋的買賣除受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范之外,還受到當地政府相關的地方政策的約束。
    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查看全文↓ 2019-09-12 11:17:56

相關問題

  • 如果安置房不允許買賣因內容違法而無效

    全部5個回答>
  • 本身就是非法交易,公證處怎么會公證呢?只能指望上家的誠信度。 比較保險的做法是: 去房產交易中心做個借款抵押登記,政府會發(fā)給你一張抵押權證的。借款金額能大就往大的寫,借款歸還日期就是產證登記日滿3年可以過戶的第一天,利息約定為同期銀行貸款利率,4倍利率以下受法律保護的。對他才有約束力。到時如果反悔就叫他一次性還本付息(如果上家拿得出幾十萬的話),還有裝修什么的費用算上通脹,這樣你也不至于太吃虧。 就算他一房二賣也要征得你權利人的同意才能過戶的,這樣不就牽制住上家了嗎?除了能過戶給你,再也不能過戶給別人的房子還有誰會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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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這種情況下你有兩個選擇:1、他違約這個事實是可以確認的,但是由于沒有合同,沒有約定違約責任,你的損失很難得到賠償,當然你有裝修或者有證據證明應為他的違約給你造成損失的話是可以得到賠償的,但是這個舉證很難。所以一般你只能返還租金,及銀行同期貸款利息補償。2、你可以起訴要求履行合同,這樣的話就是和房東耗上了,等法院判決下來后,你可以讓他租不成,不過你想繼續(xù)使用這個店鋪也是實現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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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買受人接受此項財產并支付約定價款的合同。買賣是商品交換**普遍的形式,也是典型的有償合同。那么買賣合同有法律效力嗎?合同是否有效與合同的類型并沒有關系,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如下:(1)當事人具有相應的訂立合同的能力。所謂相應的訂立合同的能力,是指合同主體據以獨立訂立合同并獨立承擔合同義務的主體資格。(2)意思表示真實。所謂意思表示是行為人將其產生、變更和終止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的意思表示于外部的行為。(3)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合法是民事法律行為的本質屬性,也是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的當然要件。此外,合同法還規(guī)定了合同無效的情形,只要滿足法律的規(guī)定的合同,自然是有法律效力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一)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二) 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三) 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四) 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五)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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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賣房協議有法律效力的。二、根據《合同法》第三十二條、第四十四條的規(guī)定,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xù)生效的,依照其規(guī)定。三、《物權法》第九條規(guī)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fā)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fā)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因此你們的房屋買賣協議是成立的,從你們買賣雙方在協議上簽字時就已經成立,但還沒有發(fā)生法律效力,房屋買賣合同從房屋產權進行轉移登記時發(fā)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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