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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產(chǎn)房承租人死亡,承租人有一個(gè)超過18歲的女兒,房產(chǎn)還需不需要承租人的姐妹兄弟同意簽字才能辦理過戶?

137****1239 | 2018-10-05 22:15:41

已有3個(gè)回答

  • 133****4203

    配偶是第一順位繼承人;兄弟姐妹是第二順位繼承人。依據(jù)《繼承法》第十條 遺產(chǎn)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查看全文↓ 2018-10-05 22:16:18
  • 138****3851

    一般情況下不會,不達(dá)成一致就民事法庭解決!

    查看全文↓ 2018-10-05 22:16:09
  • 146****8664

    不需要
    因?yàn)閮号堑谝焕^承人

    查看全文↓ 2018-10-05 22: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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