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規(guī)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竣工驗收,保證工程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制訂本規(guī)定。第二條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新建、擴建、改建的各類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竣工驗收(以下簡稱工程竣工驗收),應當遵守本規(guī)定。第三條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工程竣工驗收的監(jiān)督管理工作??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工程竣工驗收的監(jiān)督管理工作。第四條 工程竣工驗收工作,由建設單位負責組織實施??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委托工程質量監(jiān)督機構對工程竣工驗收實施監(jiān)督。第五條 工程符合下列要求方可進行竣工驗收:(一)完成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二)施工單位在工程完工后對工程質量進行了檢查,確認工程質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符合設計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報告。工程竣工報告應經項目經理和施工單位有關負責人審核簽字。(三)對于委托監(jiān)理的工程項目,監(jiān)理單位對工程進行了質量評估,具有完整的監(jiān)理資料,并提出工程質量評估報告。工程質量評估報告應經總監(jiān)理工程師和監(jiān)理單位有關負責人審核簽字。(四)勘察、設計單位對勘察、設計文件及施工過程中由設計單位簽署的設計變更通知書進行了檢查,并提出質量檢查報告。質量檢查報告應經該項目勘察、設計負責人和勘察、設計單位有關負責人審核簽字。(五)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六)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七)建設單位已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八)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質量保修書。(九)城鄉(xiāng)規(guī)劃行政主管部門對工程是否符合規(guī)劃設計要求進行檢查,并出具認可文件。(十)有公安消防、環(huán)保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或者準許使用文件。(十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委托的工程質量監(jiān)督機構等有關部門責令整改的問題全部整改完畢。第六條 工程竣工驗收應當按以下程序進行:(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報告,申請工程竣工驗收。實行監(jiān)理的工程,工程竣工報告須經總監(jiān)理工程師簽署意見。(二)建設單位收到工程竣工報告后,對符合竣工驗收要求的工程,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jiān)理等單位和其他有關方面的專家組成驗收組,制定驗收方案。(三)建設單位應當在工程竣工驗收7個工作日前將驗收的時間、地點及驗收組名單書面通知負責監(jiān)督該工程的工程質量監(jiān)督機構。(四)建設單位組織工程竣工驗收。1.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jiān)理單位分別匯報工程合同履約情況和在工程建設各個環(huán)節(jié)執(zhí)行法律、法規(guī)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情況;2.審閱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jiān)理單位的工程檔案資料;3.實地查驗工程質量;4.對工程勘察、設計、施工、設備安裝質量和各管理環(huán)節(jié)等方面作出全面評價,形成經驗收組人員簽署的工程竣工驗收意見。參與工程竣工驗收的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jiān)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見時,應當協(xié)商提出解決的方法,待意見一致后,重新組織工程竣工驗收。第七條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建設單位應當及時提出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工程竣工驗收報告主要包括工程概況,建設單位執(zhí)行基本建設程序情況,對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jiān)理等方面的評價,工程竣工驗收時間、程序、內容和組織形式,工程竣工驗收意見等內容。工程竣工驗收報告還應附有下列文件:(一)施工許可證。(二)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意見。(三)本規(guī)定第五條(二)、(三)、(四)、(九)、(十)項規(guī)定的文件。(四)驗收組人員簽署的工程竣工驗收意見。(五)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應附有質量檢測和功能性試驗資料。(六)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質量保修書。(七)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有關文件。
全部3個回答>??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條件要具備什么?有網友知道嗎?
154****8945 | 2018-09-05 14:30:53
已有5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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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0013
(一)完成建設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查看全文↓ 2018-09-05 14:31:43
(二)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
(四)有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jiān)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保修書。 -
132****5033
國務院第279號令即《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六條規(guī)定:“竣工驗收由建設單位負責,必須按程序進行。竣工驗收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一是完成建設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二是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三是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四是有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jiān)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五是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保修書?!?/span>
查看全文↓ 2018-09-05 14:31:33 -
156****5049
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是施工全過程的**后一道程序,是建設投資成果轉入生產或使用的標志,也是全面考核投資效益、檢驗設計和施工質量的重要環(huán)節(jié)。
查看全文↓ 2018-09-05 14:31:25
建設工程完工后,承包單位應當按照國家竣工驗收有關規(guī)定,向建設單位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提請建設單位組織竣工驗收。建設單位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應及時組織有設計、施工、工程監(jiān)理單位參加的竣工驗收,檢查整個建設項目是否已按設計要求和合同約定全部建設完成,是否已符合竣工驗收條件。有時為了及早發(fā)揮項目的效益,也可對工程進行單項驗收,即在一個總體建設項目中,一個單項工程或一個車間(應為具備獨立的施工條件和使用功能的子單位工程)已按設計要求建設完成,能滿足生產要求或具備使用條件,建設單位也可組織正式驗收,辦理交工手續(xù)。在整個項目進行全部驗收時,對已驗收過的單項工程,可以不再進行驗收和辦理驗收手續(xù),但應將單項工程驗收單作為全部工程驗收的附件而加以說明。
?。ㄒ唬┙ㄔO工程竣工驗收的條件
根據《條例》第十六條規(guī)定,建設單位收到建設工程竣工報告后,應當根據施工圖紙及說明書、國家頒發(fā)的施工驗收規(guī)范和質量檢驗標準,及時組織設計、施工、工程監(jiān)理等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交付竣工驗收的建設工程,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完成建設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建設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內容,主要是指設計文件所確定的、在承包合同“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中載明的工作范圍,也包括監(jiān)理工程師簽發(fā)的變更通知單中所確定的工作內容。
2、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工程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是工程竣工驗收和質量保證的重要依據之一,主要包括以下檔案和資料;
?。?)工程項目竣工報告
?。?)分項、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技術人員名單;
?。?)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記錄;
?。?)設計變更通知單,技術變更核實單;
(5)工程質量事故發(fā)生后調查和處理資料;
?。?)隱蔽驗收記錄及施工日志;
?。?)竣工圖; -
137****7210
單位工程是工程項目竣工質量驗收的基本對象,也是工程項目投入使用前的**后一次驗收,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國家標準《建筑工程質量驗收統(tǒng)一標準》(GB 50300-2001)規(guī)定建筑工程竣工工程質量驗收的要求有:
查看全文↓ 2018-09-05 14:31:14
一、工程施工質量應符合各類工程質量統(tǒng)一驗收標準和相關專業(yè)驗收規(guī)范的規(guī)定;
二、工程施工應符合工程勘察、設計文件的要求;
三、參加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的各方人員應具備規(guī)定的資格;
四、工程質量的驗收均應在施工單位自行檢查評定的基礎上進行;
五、隱蔽工程在隱蔽前應由施工單位通知有關單位進行驗收,并應形成驗收文件;
六、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以及有關材料,應按規(guī)定進行見證取樣檢測;
七、檢驗批的質量應按主控項目、一般項目驗收;
八、對涉及結構安全和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應進行抽樣檢測;
九、承擔見證取樣檢測及有關結構安全檢測的單位應具有相應資質;
十、工程的觀感質量應由驗收人員通過現場檢查共同確認。 -
154****7472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guī)定:建設單位收到建設工程竣工報告后,應當組織設計、施工、工程監(jiān)理等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查看全文↓ 2018-09-05 14:31:07
(一)完成建設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二)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
(四)有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jiān)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保修書。 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建設單位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檔案管理的規(guī)定,及時收集、整理建設項目各環(huán)節(jié)的文件資料,建立、健全建設項目檔案,并在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后,及時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移交建設項目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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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規(guī)定第一條 為規(guī)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竣工驗收,保證工程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制定本規(guī)定。第二條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新建、擴建、改建的各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竣工驗收(以下簡稱工程竣工驗收),應當遵守本規(guī)定。第三條 國務院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工程竣工驗收的監(jiān)督管理??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工程竣工驗收的監(jiān)督管理,具體工作可以委托所屬的工程質量監(jiān)督機構實施。第四條 工程竣工驗收由建設單位負責組織實施。第五條 工程符合下列要求方可進行竣工驗收:(一)完成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二)施工單位在工程完工后對工程質量進行了檢查,確認工程質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符合設計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報告。工程竣工報告應經項目經理和施工單位有關負責人審核簽字。(三)對于委托監(jiān)理的工程項目,監(jiān)理單位對工程進行了質量評估,具有完整的監(jiān)理資料,并提出工程質量評估報告。工程質量評估報告應經總監(jiān)理工程師和監(jiān)理單位有關負責人審核簽字。(四)勘察、設計單位對勘察、設計文件及施工過程中由設計單位簽署的設計變更通知書進行了檢查,并提出質量檢查報告。質量檢查報告應經該項目勘察、設計負責人和勘察、設計單位有關負責人審核簽字。(五)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六)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以及工程質量檢測和功能性試驗資料。(七)建設單位已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八)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質量保修書。(九)對于住宅工程,進行分戶驗收并驗收合格,建設單位按戶出具《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表》。(十)建設主管部門及工程質量監(jiān)督機構責令整改的問題全部整改完畢。(十一)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第六條 工程竣工驗收應當按以下程序進行:(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報告,申請工程竣工驗收。實行監(jiān)理的工程,工程竣工報告須經總監(jiān)理工程師簽署意見。(二)建設單位收到工程竣工報告后,對符合竣工驗收要求的工程,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jiān)理等單位組成驗收組,制定驗收方案。對于重大工程和技術復雜工程,根據需要可邀請有關專家參加驗收組。(三)建設單位應當在工程竣工驗收7個工作日前將驗收的時間、地點及驗收組名單書面通知負責監(jiān)督該工程的工程質量監(jiān)督機構。(四)建設單位組織工程竣工驗收。1.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jiān)理單位分別匯報工程合同履約情況和在工程建設各個環(huán)節(jié)執(zhí)行法律、法規(guī)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情況;2.審閱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jiān)理單位的工程檔案資料;3.實地查驗工程質量;4.對工程勘察、設計、施工、設備安裝質量和各管理環(huán)節(jié)等方面作出全面評價,形成經驗收組人員簽署的工程竣工驗收意見。參與工程竣工驗收的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jiān)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見時,應當協(xié)商提出解決的方法,待意見一致后,重新組織工程竣工驗收。第七條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建設單位應當及時提出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工程竣工驗收報告主要包括工程概況,建設單位執(zhí)行基本建設程序情況,對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jiān)理等方面的評價,工程竣工驗收時間、程序、內容和組織形式,工程竣工驗收意見等內容。工程竣工驗收報告還應附有下列文件:(一)施工許可證。(二)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意見。(三)本規(guī)定第五條(二)、(三)、(四)、(八)項規(guī)定的文件。(四)驗收組人員簽署的工程竣工驗收意見。(五)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有關文件。第八條 負責監(jiān)督該工程的工程質量監(jiān)督機構應當對工程竣工驗收的組織形式、驗收程序、執(zhí)行驗收標準等情況進行現場監(jiān)督,發(fā)現有違反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規(guī)定行為的,責令改正,并將對工程竣工驗收的監(jiān)督情況作為工程質量監(jiān)督報告的重要內容。第九條 建設單位應當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依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辦法》(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令第2號)的規(guī)定,向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備案。第十條 搶險救災工程、臨時性房屋建筑工程和農民自建低層住宅工程,不適用本規(guī)定。第十一條 軍事建設工程的管理,按照中央軍事委員會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第十二條 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本規(guī)定制定實施細則。第十三條 本規(guī)定由國務院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負責解釋。第十四條 本規(guī)定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暫行規(guī)定》(建建〔2000〕142號)同時廢止。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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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竣工驗收,由施工單位提交建設工程竣工報告,然后由建設單位組織設計、施工、工程監(jiān)理等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同時竣工驗收需要符合《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六條規(guī)定條件。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第十六條 建設單位收到建設工程竣工報告后,應當組織設計、施工、工程監(jiān)理等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完成建設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二)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 (四)有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jiān)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保修書。 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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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底工程施工前必須與已安裝完工并合格的暖衛(wèi)、通風、電氣等工程辦好驗收及交接手續(xù)。2、基底工程所選用的材料,其品種、規(guī)格、質量、成型尺寸、構造和固定方法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和現行材料標準。3、基底工程的防水、防潮、防火、防腐處理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和施工規(guī)范的規(guī)定。4、基底工程用焊接件的焊縫必須符合鋼結構施工規(guī)范和設計要求。5、基底工程所用高強度螺栓,其形式、規(guī)格和技術條件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和有關標準的規(guī)定。6、檢驗方法:檢查檢測報告及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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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以下幾點: (1)完成工程設計和合同中規(guī)定的各項工作內容,達到國家規(guī)定的竣工條件; (2)工程質量符合國家安全規(guī)定的標準,如符合房屋土建工程驗收標準、安裝工程驗收標準等; (3)符合工程建筑設計和工程建設合同約定的內容;有完整的并經有關部門審核的工程建設技術數據及檔案圖紙材料; (4)有建筑材料、設備、購配件的質量合格證件資料和試驗檢驗報告; (5)有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jiān)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或優(yōu)良等; (6)有工程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質量保修書; (7)已辦理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有關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