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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陽臺下沉 找哪里

137****0316 | 2018-07-09 08:10:32

已有3個回答

  • 156****7301

    收集證據起訴解決

    查看全文↓ 2018-07-09 08:12:00
  • 134****2721

    依據《城鄉(xiāng)規(guī)劃法》和《物權法》規(guī)定,請先和鑒定機構聯系,確定地基下沉的原因,這個原因不是你自己感覺的原因,而必須是專家認定的原因。
    入股專家認為是鄰居建房導致的,你可以追究鄰居以及城鄉(xiāng)規(guī)劃部門的法律責任。

    查看全文↓ 2018-07-09 08:11:15
  • 138****4090

    首先看你的房子有沒有過了保修期,房屋過了保修期外,維修責任就不在施工方,但是業(yè)主還是可以與施工單位聯系,**終確定房屋到底是什么原因、怎么來維修,可以由小區(qū)的業(yè)主委員會申請專項維修資金對房屋進行修繕。

    查看全文↓ 2018-07-09 08:10:50

相關問題

  • 江有個小區(qū)的業(yè)主劉某,發(fā)現家中臥室及客廳出現漏水,他隨后向物業(yè)公司反映這個情況,物業(yè)公司派工程人員到劉某家中檢測,推斷有可能是樓上鄰居張某家的陽臺水管漏水。但是如果要確定漏水的具體點,要挖開地面進行檢查,劉某只好多次找張某協(xié)商,張某都不同意開挖地面。遇到房屋漏水時,哪種情況下,我們可以找樓上鄰居和開發(fā)商承擔法律責任?兩種情況1、因樓上住戶裝修房屋、改造管道、不當用水等,破壞地面防水設施的,已構成了侵權,可依據《侵權責任法》要求責任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2、因樓上住戶地板、水管等防水材料使用年限久遠自然老化,超過質量保質期,正常生活用水導致滲水漏水。依據《民法通則》第八十三條規(guī)定: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于生產、方便各方、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風、采光等相鄰關系,給相鄰各方造成妨礙或損失的,應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如果是房屋質量問題,比如在房屋防水保修期內或房屋本身設計不合理而滲水漏水??梢哉议_發(fā)商承擔責任,依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一條的規(guī)定: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的,另一方有權要求繼續(xù)履行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并有權要求賠償損失。房屋防水保修期限按照《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第一款規(guī)定:有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wèi)生間、房屋、外墻的防滲漏,在正常使用條件下**低保修期限為5年。那么,除了樓上鄰居和開發(fā)商,哪些情況下可以找物業(yè)公司承擔責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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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應該不會,因為它下沉到一定程度時,就會停下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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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建的房子一般都會下沉的,所有**好等個1年以后在裝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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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到當地房地產交易中心應該可以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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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漏水原因主要有三種:一是房屋本身存在質量問題;二是業(yè)主使用或裝修不當;三是正常使用、老化造成漏水。 依據漏水原因不同,相關的責任也有不同。根據建設部頒布的《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第七條及《住宅質量保證書》的規(guī)定,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wèi)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保修期為5年。如房屋在保修期內,開發(fā)商應當承擔免費維修責任。根據《**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規(guī)定,開發(fā)商拒絕修復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修復的,業(yè)主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復,修復費用及修復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開發(fā)商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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