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網 >房產問答 >房屋買賣 >房屋交易 >詳情

一手房或抵債房能買嗎?

133****3519 | 2018-06-15 18:11:27

已有5個回答

  • 136****8251

    商品房都是個人產權,也就是私產,單位將房產賣給住戶,一個是企事業(yè)單位、收益權和處置權。

    查看全文↓ 2018-06-18 22:22:52
  • 156****5948

    在價格便宜的基礎上,不少抵債房可以辦理“一手房手續(xù)”,這比二手房交易所需稅費低很多,不少購房者是沖著這個誘人的條件來的。

    查看全文↓ 2018-06-18 22:22:40
  • 148****7654

    如果是工程抵債房就是一手房

    查看全文↓ 2018-06-18 22:21:41
  • 135****6663

    沒有房屋產權證書的房屋是不能買賣的,房屋買賣合同原則上屬于無效合同。

    查看全文↓ 2018-06-18 22:21:28
  • 154****0929

    商品房的認購、訂購、預訂等協(xié)議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guī)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并且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的,該協(xié)議應當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

    查看全文↓ 2018-06-18 22:20:37

相關問題

  • 主要是注意不要被騙。

    全部5個回答>
  • 雙方當事人基于同一筆款項先后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和《借款協(xié)議》

    全部5個回答>
  • 你好,根據(jù)我國法律,沒有房屋產權證書的房屋是不能買賣的,房屋買賣合同原則上屬于無效合同。但是,如果買了該類房屋且已經實際居住的,買房人的居住權可以獲得法律的保護。如果房屋產權取得后雙方辦理了房屋過戶,那么視為合同履行,雙方均不得反悔。需要注意的是,買方確實需要買賣無產權證房屋的可以在買賣無產權證房屋時約定高額的違約金或取得房屋產權證書的時間或者產權證取得后過戶的期限。

    全部4個回答>
  • 商品房市場價格年年看漲,于是買個經濟實惠的抵債房就成了許多人的選擇,但購買這類房屋涉及到三方當事人,加之部分購房者經驗不足,因此,產生的問題很多。 吳先生想買套房子結婚,地產中介公司向他介紹了不少,但都由于樓價較貴,因此吳先生一直都在猶豫當中。隨后,地產中介公司介紹了一套某花園的抵債房,是由一家承建該花園裝修的裝修公司放售的。由于該單位房價比一手房價格便宜約一成,看樓后吳先生很滿意,于是立即交了1萬元訂金給該裝修公司,并簽下了合同。半個月過去了,房屋買賣事宜卻一直沒有回音。吳先生向中介公司咨詢,才發(fā)現(xiàn)原來該裝修公司未正式與發(fā)展商簽署該單位的購房合同,該單位已經由發(fā)展商以先到先得的原則與另一位買家成了。鄭先生**后只好收回裝修公司所退的1萬元訂金。 【核心閱讀】 據(jù)專業(yè)人士介紹,吳先生的個案主要是由于買家的一時疏忽,未能及時與開發(fā)商簽下合同,才導致成交失敗。消費者在購買抵債房時,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1.搞清楚“抵債房”權屬。只有持有合法的房屋所有權證書的房屋才可以放心地買。如果債務人作價將房屋抵給債權人,債權人辦理了過戶登記手續(xù),獲得了房屋所有權證,證明該房屋已經歸屬債權人,買房人買的是債權人的房屋,房屋買賣合同應與債權人簽訂,相當于購買二手房。2.與誰簽購房合同。雖然抵債房由開發(fā)商抵押給了債權公司一方,但房子的產權仍屬于開發(fā)商。因此買家要購買抵債房,就必須與開發(fā)商簽訂購房合同,而與債權公司簽訂的購房合同屬無效。像上述個案中的吳先生,看中房子后沒有立即跟開發(fā)商簽下合同,結果與相中的房子失之交臂。3.出了問題誰承擔。既然合同是與開發(fā)商簽的,權利義務當然是由開發(fā)商承擔。有的購房者認為房子是從施工企業(yè)手里買的,與開發(fā)商簽合同只是走形式,一旦出現(xiàn)問題應當找施工企業(yè),這種想法是錯誤的。合同依法成立,即對雙方當事人產生約束力,而對合同以外的人卻沒有約束力。施工企業(yè)并不是商品房銷售合同的一方,合同對其沒有約束力,出了問題也無須其負責。因此,購房者簽合同時應慎重,應當將與施工企業(yè)約定的條件,如價格、付款時間、面積、交房時間等原原本本寫進購房合同中,以防出現(xiàn)問題。一旦真的出現(xiàn)問題,也應由開發(fā)商承擔責任。 4.售房發(fā)票要由開發(fā)商出具。購買抵債房屋,合同的當事人是開發(fā)商和購房者,雖然房款**終歸施工企業(yè),但發(fā)票應當由開發(fā)商出具,這樣一方面可以避免購房者辦理產權時的麻煩,另一方面可防止開發(fā)商以未收到房款為由拒不履行合同。5.約定價格要寫進合同。購房者是因抵債房便宜才購買的,但房價是施工企業(yè)確定的,而合同卻是與開發(fā)商簽的。開發(fā)商簽合同時,往往將價格約定得較高,以便更多地抵償工程款,這樣就存在合同價款高于施工企業(yè)與購房者約定的價款的情況。一旦產生糾紛,開發(fā)商就可以依據(jù)合同要求購房者補足房款,購房者有口難辯。因此,購房者在簽合同時,應將與施工企業(yè)約定價格寫進合同,至于施工企業(yè)與開發(fā)商之間如何結算,則應由他們之間簽訂協(xié)議予以明確,與購房者無關。

    全部3個回答>
  • 你好!建議盡早過戶,才能享有所有權。若開發(fā)商賣給其他人且過戶,你方就只能要求開發(fā)商賠償,房子不能歸你。希望能幫到你!

    全部3個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