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月《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住房轉讓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2006〕108號)規(guī)定:對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該政策被稱為“滿五唯一”。但在適用“滿五唯一”的免稅政策時,購房時間又該如何確定,是按實際購買時間計算,還是以取得的房屋產權證明或契稅完稅證明上注明的時間計算?我們將通過以下一則案例,為大家進行分析。案件爭議焦點享受“滿五唯一”的減免稅款政策的購房時間應如何確定?北京的A某1998年購買了房產,但因個人原因直至2014年才辦理房產證。同年A某將該套房屋轉讓。稅務部門的工作人員按規(guī)定對A某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后認為,A某于2014年4月繳納契稅,2014年9月5日取得房產證,購房時間應從辦理房產證的當年開始計算。因A某轉讓該處房產時購房未滿5年,所以不能享受“滿五唯一”的減免稅款政策,即購買住房時間按規(guī)定不符合免征營業(yè)稅及個人所得稅的條件。為此稅務部門要求A某全額繳納高達79萬余元的稅金,A某不服起訴至法院,要求確認稅務部門所開具的稅單違法。律師分析關于享受“滿五唯一”的減免稅款政策的購房時間《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建設部關于加強房地產稅收管理的通知》(國稅發(fā)[2005]89號)規(guī)定個人購買住房以取得的房屋產權證明或契稅完稅證明上注明的時間為其購買房屋的時間。《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地產稅收政策執(zhí)行中的幾個具體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2005]172號)則進一步明確規(guī)定《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建設部關于加強房地產稅收管理的通知》(國稅發(fā)[2005]89號)中所提到的契稅完稅證明上注明的時間是指契稅完稅證明上注明的填發(fā)日期。
全部3個回答>誰知道買房要幾年才能免稅嗎
145****2295 | 2018-06-13 13:52:00
已有3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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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2422
滿五年減免
查看全文↓ 2018-06-13 13:59:06 -
138****2640
到當地稅務部門詳細咨詢
查看全文↓ 2018-06-13 13:58:52 -
131****9586
規(guī)定賣家持有住房滿2年的,過戶可以免增值稅5%,
查看全文↓ 2018-06-13 13:58:26
賣家持有住房滿5年,又是賣家唯一住房的,過戶再免1%個稅,。
其他稅費評估費,印花稅和契稅,手續(xù)費,不能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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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7月《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住房轉讓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2006〕108號)規(guī)定:對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該政策被稱為“滿五唯一”。但在適用“滿五唯一”的免稅政策時,購房時間又該如何確定,是按實際購買時間計算,還是以取得的房屋產權證明或契稅完稅證明上注明的時間計算?我們將通過以下一則案例,為大家進行分析。 案件爭議焦點 享受“滿五唯一”的減免稅款政策的購房時間應如何確定? 北京的A某1998年購買了房產,但因個人原因直至2014年才辦理房產證。同年A某將該套房屋轉讓。稅務部門的工作人員按規(guī)定對A某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后認為,A某于2014年4月繳納契稅,2014年9月5日取得房產證,購房時間應從辦理房產證的當年開始計算。因A某轉讓該處房產時購房未滿5年,所以不能享受“滿五唯一”的減免稅款政策,即購買住房時間按規(guī)定不符合免征營業(yè)稅及個人所得稅的條件。為此稅務部門要求A某全額繳納高達79萬余元的稅金,A某不服起訴至法院,要求確認稅務部門所開具的稅單違法。 律師分析 關于享受“滿五唯一”的減免稅款政策的購房時間《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建設部關于加強房地產稅收管理的通知》(國稅發(fā)[2005]89號)規(guī)定個人購買住房以取得的房屋產權證明或契稅完稅證明上注明的時間為其購買房屋的時間。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地產稅收政策執(zhí)行中的幾個具體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2005]172號)則進一步明確規(guī)定《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建設部關于加強房地產稅收管理的通知》(國稅發(fā)[2005]89號)中所提到的契稅完稅證明上注明的時間是指契稅完稅證明上注明的填發(fā)日期。 納稅人申報時,同時出具房屋產權證和契稅完稅證明且二者所注明的時間不一致的,按照“孰先”的原則確定購買房屋的時間。即房屋產權證上注明的時間早于契稅完稅證明上注明的時間的,以房屋產權證注明的時間為購買房屋的時間;契稅完稅證明上注明的時間早于房屋產權證上注明的時間的,以契稅完稅證明上注明的時間為購買房屋的時間。依據上述規(guī)定購房時間應是契稅完稅證明或房屋產權證上填發(fā)記載的時間,而不是購房發(fā)票等其他證明所記載的時間。所以稅務機關將契稅完稅憑證填發(fā)日期認定為A某的購房時間并無不當。 維權法律小貼士 首先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自2015年3月31日起執(zhí)行的《關于調整個人住房轉讓營業(yè)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39號)規(guī)定: 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征收營業(yè)稅; 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后的差額征收營業(yè)稅; 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營業(yè)稅。這是關于個人住房轉讓時營業(yè)稅繳納的新政策,是將個人住房轉讓營業(yè)稅免征年限由5年恢復至2年。 但該通知規(guī)定滿二所免征的只是營業(yè)稅,并不包括個稅,只有“滿五唯一”才可免征營業(yè)稅及個人所得稅。賣房人應將兩者做嚴格的區(qū)分,以免錯誤計算應繳納的稅金。 其次,為了逃避法定的納稅義務,二手房交易中存在著買賣雙方以先簽訂買賣合同,待出賣方購買房屋滿五年,雙方再去辦理過戶手續(xù),以達到政策所規(guī)定的滿五條件的情況。但這么做是存在著極大風險的,在產權過戶前,所轉讓的房產仍存在被查封、抵押甚至是出售的風險。因為通常情況下第三方無法獲知該房產已經出售的信息,起到公示作用的房屋權屬登記信息中所顯示的產權人仍是出賣方,買房人付了錢卻尚未獲得產權,其中所存在的風險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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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來說,房產證辦完后即可進行交易,但現(xiàn)行政策不同地區(qū)不相同,有些地區(qū)限制購買2年內禁止交易。買房簽約注意事項:1、盡可能買現(xiàn)房或準現(xiàn)房。這樣可以避免不少風險,如:窗臺的高低、凈高太低、陽臺設計不合理、房屋太小、管道設備層、房屋爛尾、室內有害氣體、改變房屋結構、裂縫等表面質量問題。 2、爭取一步到位直接簽訂合同,不要交定金,也不要簽訂認購書等,否則,容易被動和受制約。實在要交定金,也不要交太多。雖然在簽訂正式合同之前,從法律上一般定金是可以退的,但大家不要給自己添麻煩。 3、按照法律規(guī)定,將開發(fā)商在樓書或廣告中的承諾寫進補充協(xié)議。如果開發(fā)商不同意寫,事前可準備一部小錄音機,將開發(fā)商的口頭承諾錄下來。 4、簽訂合同時,按照法律規(guī)定,同時也簽訂物業(yè)管理協(xié)議,以防辦理入住時物業(yè)管理費發(fā)生變化(漲價等)。5、列明應交費用清單,避免亂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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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滿五年減免,現(xiàn)在是2年賣方涉及稅種主要為增值稅及附征(綜合稅率為5.6%)、個人所得稅(差額20%或全額2%)而買方主要是契稅(4%)。其中,個人所得稅如果按差額20%計稅,在抵扣時需要提供購房發(fā)票、契稅稅票、維修基金、銀行貸款合同及利息明細清單,地稅部門將根據抵扣后的金額計稅。計稅依據主要是按網簽合同價格和地稅部門評估價格孰高確定。賣方繳稅有兩種情況:一種是二手房滿兩年可以減免增值稅及附征;另一種是滿五年并且是唯一住房可以同時減免增值稅和個人所得稅,需要房管局提供家庭唯一住房證明。買方繳稅也有兩種情況:一種是購買第一套住房建筑面積9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1%繳契稅;90平方米以上的按1.5%繳契稅,需要房管局提供家庭無住房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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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積金的領取需要以下條件: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時;在離休、退休或到達離休、退休年齡時;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且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時;戶口遷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時;非本市籍職工調離本市時;職工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時,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儲存余額抵沖;在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時,職工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以提取死亡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中的儲存余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同時作銷戶處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個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審批)書;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夫妻提取須提供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由于哪種類型提取公積金按照相應的條件提供所需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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