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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有哪些房屋相關細則 新房價格指數增幅有什么規(guī)定

132****6487 | 2016-06-13 09:5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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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7****5754

    國五條細則是國務院房地產調控“國五條”實施的細則及具體內容。細則作用主要是控制房價快速增長,已有多個省市完成“國五條”執(zhí)行細則方案的擬定工作。2013年3月底各地省市陸續(xù)發(fā)布細則。大連于31日發(fā)布了相關政策。 大連市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于2013年3月31日發(fā)布:為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繼續(xù)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有關精神,穩(wěn)定房屋價格,2013年大連市新建商品住宅銷售價格指數同比增幅控制在同期城鎮(zhèn)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增幅以下。新建商品住宅銷售價格以國家統(tǒng)計部門權威發(fā)布的統(tǒng)計指標為依據。 大連公布的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中,并沒有提及市民關心的20%個稅,以及信貸、房產稅等其他調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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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問題

  • 濟南樓市“紅五月”已經落幕,據搜房網數據統(tǒng)計,2013年5月,濟南新建商品房共成交8396套,相比去年同期的5624套增加了2772套,“紅五月”劃上圓滿句點。 中指院發(fā)布的百城住宅價格指數顯示,5月份,山東11個納入統(tǒng)計的城市新建住宅價格環(huán)比9漲2跌,其中濟南跌幅**大,樣本平均價格為8634元/平方米,下跌1.3%,跌幅在全國名列第三,這也是繼2012年11月份以來濟南房價出現(xiàn)首次下跌。 二手房市場上,5月份濟南二手房掛牌均價與去年相比,每平方米價格上漲了849元。 對于濟南房地產價格指數的下跌,業(yè)內人士分析認為原因可能與5月份市場上市房源結構特點有關,高價房源上市較少,帶來了總體價格的下行,并非是絕對價格的降低。

  • 即房屋銷售價格指數,是反映一定時期房屋銷售價格變動程度和趨勢的相對數,它是通過百分數的形式來反映房價在不同時期的漲跌幅度。包括商品房、公有房屋和私有房屋各大類房屋的銷售價格的變動情況。房屋銷售價格指數的優(yōu)點是同質可比,這種方法反映的是排除房屋質量、建筑結構、地理位置、銷售結構因素影響之后,由于供求關系及成本波動等因素帶來的價格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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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條為了加強商品住宅價格管理,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促進住房制度改革,提高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經營管理水平和商品住宅質量,加快房地產業(yè)發(fā)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管理條例》制定本暫行辦法。 第二條 本暫行辦法所稱的商品住宅是指具有經營資格的房地產開發(fā)公司(包括外商投資企業(yè))開發(fā)經營的住宅。 第三條 商品住宅經營單位和商品住宅行政管理部門均應遵守本暫行辦法。 第二章 商品住宅價格的制定 第四條 商品住宅價格應以合理成本為基礎,有適當利潤,結合供求狀況和國家政策要求制定,并根據樓層、朝向和所處地段等因素,實行差別價格。 第五條 商品住宅價格由下列項目構成: (一)成本 1.征地費及拆遷安置補償費: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2.勘察設計及前期工程費:依據批準的設計概算計算; 3.住宅建筑、安裝工程費:依據施工圖預算計算; 4.住宅小區(qū)基礎設施建設費和住宅小區(qū)級非營業(yè)性配套公共建筑的建設費:依據批準的詳細規(guī)劃和施工圖預算計算;住宅小區(qū)的基礎設施和配套建設項目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頒發(fā)的城市規(guī)劃定額指標執(zhí)行; 5.管理費:以本款1到4項之和為基數的1—3%計算; 6.貸款利息:計入成本的貸款的利息,根據當地建設銀行提供的本地區(qū)商品住宅建設占用貸款的平均周期、平均比例、平均利率和開發(fā)項目具體情況確定。 (二)利潤 以本暫行辦法第五條成本1—4項之和為基數核定。利潤率暫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三)稅金 按國家稅法規(guī)定繳納。 (四)地段差價,其征收辦法暫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制定。地段差價收入存入建設銀行。 第六條 下列費用不計入商品住宅價格: 1.非住宅小區(qū)級的公共建筑的建設費用; 2.住宅小區(qū)內的營業(yè)性用房和設施的建設費用。 第七條 根據樓層、朝向確定的商品住宅差價,其代數和應趨近于零。 第三章 商品住宅價格管理 第八條 物價部門對商品住宅價格實行分級管理。價格分級管理權限,除國家物價局另有規(guī)定者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制定商品住宅價格,必須按照價格管理權限和規(guī)定的程序辦理。 第九條 商品住宅開發(fā)經營單位應在前期工程結束時,按商品住宅的預算成本、利潤、利息、稅金等申報價格,報物價部門會同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和建設銀行審核,由物價部門批準。 任何單位不得在已批準的商品住宅價格構成因素以外擅自追加住宅小區(qū)的配套工程項目而提高商品住宅價格。工程后期確因發(fā)生不可預見的建設費用,需要調整價格時,應按前款程序重新報批。 商品住宅經營單位必須按照經批準的價格銷售商品住宅。根據市場變化情況,可以適當下浮。 第十條 除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務院另有規(guī)定者外,嚴禁向商品住宅攤派、收費。 第十一條 商品住宅開發(fā)經營企業(yè)要遵守國家物價法規(guī)和政策,嚴格執(zhí)行批準的商品住宅價格和中國人民建設銀行頒發(fā)的《國營城市綜合開發(fā)企業(yè)成本管理暫行辦法》。 第四章 罰 則 第十二條 下列行為屬于違反本暫行辦法的行為: (一)不執(zhí)行規(guī)定的計價原則、計價范圍和計價辦法的; (二)越權定價和擅自提價的; (三)不按規(guī)定如實申報商品住宅定價成本的; (四)擅自向商品住宅攤派、收費的; (五)違反規(guī)定的成本項目和開支范圍,隨意攤提成本費用的; (六)其他違反本暫行辦法的行為。 第十三條 對有前條行為之一的,除第(五)項和其它違反財政、審計法規(guī)的行為,由財政、審計部門依照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罰外,由物價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管理條例》及有關規(guī)章予以處罰。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四條 對外國人、僑胞和港、澳、臺同胞出售商品住宅的價格管理,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規(guī)定。 第十五條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物價部門可會同建設、財政、建行等有關部門根據本暫行辦法制定實施細則,報國家物價局、建設部和財政部、建行總行備案。 第十六條 本暫行辦法由國家物價局負責解釋。

  • 所謂二手房指數包括交易量、待交易量、同年各種指標比,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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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說到買房子就是人生的一大事啊,我們**關心的就是房價了,那要怎么知道了解一個地區(qū)的房價呢,就用到房地產價格指數了,他可以幫你清楚的了解到地區(qū)的價格走勢情況。 房地產價格指數是反映房地產價格變動趨勢和變動程度的相對數。它是通過百分數的形式來反映房價在不同時期的漲跌幅度。一般來說,房地產價格指數是指反映房地產價格水平及變動的參考數據。主要有房屋銷售價格指數、房屋租賃價格指數、土地交易價格指數3個種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