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網 >房產問答 >法律法規(guī) >房產糾紛 >詳情

農村土地建房糾紛

152****7548 | 2014-02-14 22:14:53

已有2個回答

  • 137****8331

    如果你有土地使用權證,對方無理,可依法栽決讓其搬遷。
    如果你沒有土地使用權證,對方先行使用了,只能協(xié)商,協(xié)商不成你沒法起訴他。
    如果村里同意了,國土所經過相應申報程序批準了你家建房也可由村里和國土部門協(xié)調讓其遷出,你給予相應的補償。

    查看全文↓ 2014-02-17 09:39:05
  • 135****2819

    拆舊房并于舊址重建自住房,要到你們村集體所屬地的國土部門辦理相關手續(xù)。

    而祠堂問題存在爭議,可以走法律途徑,但是我相信涉及到鄉(xiāng)政府,一定還是費時費力不一定有結果,現在市里要求鄉(xiāng)政府三個月有作為,可以等三個月,如果還是現狀,可以起訴。

    其實都不如拆舊房重建,現在也可以蓋二層的??!

    至于你的入黨問題,村支部含糊其詞不與轉正,你也是可以向上一級黨組織反應,就是鄉(xiāng),找組織部,反正就是一級級的,就是費勁,哎!

    查看全文↓ 2014-02-14 22:23:57

相關問題

  • 這是一個相鄰權糾紛,對于相鄰權糾紛,應當本著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相鄰權關系! 你這個情況,如果說如果不經過你們的排水溝他們的水就排不出去,那么你們有義務協(xié)助,由此產生的費用你們可以要求給予適當補償,如果有條件另開通道的也可以另開! 《民法通則》第83條規(guī)定:“不動產的相鄰各方 ,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采光等方面的相鄰關系,給鄰方造成妨礙或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lt;<物權法>>第七章: 相鄰關系第八十四條 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系。第八十五條 法律、法規(guī)對處理相鄰關系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法律、法規(guī)沒有規(guī)定的,可以按照當地習慣。第八十六條 不動產權利人應當為相鄰權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對自然流水的利用,應當在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之間合理分配。對自然流水的排放,應當尊重自然流向。第八十七條 不動產權利人對相鄰權利人因通行等必須利用其土地的,應當提供必要的便利。第八十八條 不動產權利人因建造、修繕建筑物以及鋪設電線、電纜、水管、暖氣和燃氣管線等必須利用相鄰土地、建筑物的,該土地、建筑物的權利人應當提供必要的便利。第八十九條 建造建筑物,不得違反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標準,妨礙相鄰建筑物的通風、采光和日照。第九十條 不動產權利人不得違反國家規(guī)定棄置固體廢物,排放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噪聲、光、電磁波輻射等有害物質。第九十一條 不動產權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鋪設管線以及安裝設備等,不得危及相鄰不動產的安全。第九十二條 不動產權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鋪設管線等利用相鄰不動產的,應當盡量避免對相鄰的不動產權利人造成損害;造成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

    全部8個回答>
  • 《土地權糾紛調解協(xié)議書》甲方:XX縣百貨公司;法定代表人:XXX,系該公司董事長。乙方:城關鎮(zhèn)XXX村民委員會;法定代表人:XXX,系該村村委會主任。甲、乙雙方因土地權屬發(fā)生爭議,經過縣信訪局、城關鎮(zhèn)政府、縣國土資源局、縣商貿辦及縣政府法制辦等部門和單位的協(xié)調下,現達成如下協(xié)議:一、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甲方和縣商貿辦所占土地四至范圍以XX縣百貨公司現狀占地平面圖為準,見本協(xié)議附件。甲乙雙方所爭議的土地使用權歸甲方。二、本協(xié)議的附件為XX縣百貨公司占地現狀平面圖。三、甲方自愿在公司固定資產處理后一次性付給乙方人民幣五十五萬元整(¥55000×××元)。四、甲方今后在XX縣百貨公司現狀占地范圍內(以XX縣百貨公司現狀占地平面圖為準)重建時,乙方不得阻擋。五、如一方反悔,不履行本協(xié)議及附件的義務,自行承擔法律責任。六、本協(xié)議及協(xié)議附件一式九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協(xié)調部門和單位各執(zhí)一份,縣政府存檔二份,自甲乙雙方簽字后發(fā)生法律效力。甲方:協(xié)調單位簽字:乙方:XX年XX月XX日

    全部3個回答>
  • 只要符合以下條件既可建房: 一、農村居民申請宅基地的條件農村居民每戶只能有一處宅基地,農村居民申請宅基地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 1、經主管部門批準,由外地遷入的農戶無住房的; 2、離休、退休、退職的干部職工,復退軍人和華僑、僑眷、港澳臺同胞持合法證明回原籍定居,需要建房而又無宅基地的。 3、集體組織招聘的技術人員要求在當地落戶且戶口已遷入的; 4、現在住房影響鄉(xiāng)(鎮(zhèn))村建設規(guī)劃,需要搬遷重建的; 5、農村村民戶除身邊留一子女外,其他子女確需另立門戶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戶標準的;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安排宅基地: 1、雖在農村居住而戶口未遷入當地的; 2、其他規(guī)定不應建房和安排宅基地的

    全部3個回答>
  • 土地承包經營權(以下簡稱為“承包經營權”)是反映我國經濟體制改革中農村承包經營關系的新型物權。民法通則規(guī)定了公民、集體的承包經營權受法律保護(第80條第2款、第81條第3款)。承包經營權就是承包人(個人或單位)因從事種植業(yè)、林業(yè)、畜牧業(yè)、漁業(yè)生產或其他生產經營項目而承包使用、收益集體所有或國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水面的權利。其特征在于:第一,承包經營權是存在于集體所有或國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水面的權利。這就是說,承包經營權的標的,是集體所有或國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水面,而不是其他財產。有的集體組織,按承包人承包土地的數量,作價或不作價地分給承包人部分耕畜、農具或其他生產資料,這是附屬于承包經營權的權利。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承包經營的,由發(fā)包人與承包人訂立承包合同[1],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而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個人承包經營的,根據土地管理法第15條第2款的規(guī)定,必須經村民會議2/3以上成員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報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批準。第二,承包經營權是承包使用、收益集體所有或國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水面的權利。承包人對于承包土地等生產資料有權獨立進行占有、使用、收益,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并排除包括集體組織在內的任何組織或個人的非法干涉。這里應當指出的是。承包人并不取得承包土地或其他生產資料的全部收益的所有權,而是要依約定數額(承包合同)將一部分收益交付與發(fā)包人,其余的收益歸承包人所有。所謂”承包”,其意義主要在此。由于土地這一生產資料的特殊法律地位,承包人對之并無處分權。第三,承包經營權是為種植業(yè)、林業(yè)、畜牧業(yè)、漁業(yè)生產或其他生產經營項目而承包使用收益集體所有或國家所有的土地等生產資料的權利。這里的種植,不僅是指種植糧食、棉花油料等作物,也包括樹木、茶葉、蔬菜等。另外,在承包的土地或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水面經營林業(yè)、牧業(yè)、漁業(yè)等,都屬承包經營權的范圍。第四,承包經營權是有一定期限的權利。根據土地管理法第14條、第15條的規(guī)定,農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承包本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從事種植業(yè)、林業(yè)、畜牧業(yè)、漁業(yè)生產的,其期限為30年。在土地承包經營期限內,對個別承包經營者之間承包的土地進行適當調整的,必須經村民會議2/3以上成員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報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和縣級人民政府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單位、個人承包經營國有土地,或者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個人承包經營集體所有的土地,從事種植業(yè)、林業(yè)、畜牧業(yè)、漁業(yè)生產,土地承包經營的期限由承包合同約定。該期限雖然由當事人在承包合同中加以約定,但應當根據從事承包經營事業(yè)的具體情況,確定承包經營的期限。例如開發(fā)性的承包經營(如開荒造林),由于生產周期較長,需要多年的投資,期限可以長些。這既有利于土地的開發(fā)利用,也可以避免承包期限過長不利于對土地所有權的保護。從以上承包經營權具備的這些特征可以看出,承包經營權雖然產生于承包合同,但不限于承包人與集體組織間的財產關系,而是一種與債權具有不同性質的物權,并且也是傳統(tǒng)民法的物權種類所不能包括的新型物權。

    全部10個回答>
  • 因土地承包經營發(fā)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xié)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當事人不愿協(xié)商、調解或者協(xié)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你可以去你房屋所在區(qū)域的土地所,或者打12336電話進行咨詢。在國土資源部門解決土地糾紛后,如果對方存在土地違法(超占你家所有土地),可以要求其拆除違法建筑物。

    全部3個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