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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住房公積金貸款手續(xù)是怎樣的.麻煩不?

151****7059 | 2013-11-12 21:44:22

已有4個回答

  • 144****3855

    個人如何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資料細節(jié)流程:
    (一)借款申請人咨詢 借款申請人至貸款經(jīng)辦部門或致電貸款經(jīng)辦部門進行住房公積金貸款咨詢,準備住房公積金貸款相關材料。
    (二)借款申請人至貸款經(jīng)辦部門辦理初審及相關評估
    1.借款申請人持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所需材料至貸款經(jīng)辦部門進行公積金貸款初審。
    2.按照規(guī)定需要對借款申請人進行個人信用評估的,借款申請人需在貸款經(jīng)辦部門工作人員的監(jiān)督下在信用評估《授權書》上簽字。
    3.貸款經(jīng)辦部門工作人員打印相關單據(jù),并告知借款申請人如何辦理下一步手續(xù)。
    4.按規(guī)定需要對借款申請人所購房屋進行評估的,貸款經(jīng)辦部門工作人員同時向借款申請人開具《抵押物評估通知單》,借款申請人或委托代理人至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評估機構申請抵押物評估.
    (三)借款申請人等待電話通知
    1.貸款經(jīng)辦部門工作人員依據(jù)借款申請人提供的貸款所需材料及有關機構的評估結果進行復審,對于需要與借款申請人進行電話溝通的,工作人員將通過借款申請人提供的聯(lián)系方式與借款申請人進行電話核實、確認。
    2.對于借款申請人選擇的擔保方式為擔保中心擔保的,在擔保審核通過后,擔保中心工作人員將通知借款申請人辦理貸款相關合同簽字手續(xù)的時間、需要攜帶的資料及所需交納的擔保服務費;對于借款申請人選擇的擔保方式為非擔保中心擔保的,根據(jù)不同擔保方式辦理完畢相關手續(xù)后,貸款經(jīng)辦部門工作人員將通知借款申請人辦理貸款相關合同簽字手續(xù)的時間及所需材料。
    (四)借款申請人在相關合同上簽字
    1.借款申請人根據(jù)電話通知的面簽時間,持住房公積金貸款面簽所需材料到貸款經(jīng)辦部門辦理簽字手續(xù),對于需要繳納評估費及擔保費的借款申請人需先到指定柜臺繳納費用并領取發(fā)票。
    2.借款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抵押人、出質(zhì)人在貸款經(jīng)辦部門工作人員的指導下完成《借款合同》等相關合同單據(jù)的簽字手續(xù)。
    (五)銀行放款借款申請人等待銀行放款后到銀行領取借款人相關合同單據(jù)。
    (六)按月還款借款申請人按照《借款合同》的約定,按月進行貸款的償還。

    查看全文↓ 2013-11-12 21:54:58
  • 136****1180

    需要公積金卡,公積金查詢打印單,身份證,戶口本,公積金連續(xù)繳存一年以上,這些基本上就可以了。至于具體的辦理流程,每個城市和每個城市都不太一樣,甚至一個城市中的不同系統(tǒng)就不一樣,像鐵路系統(tǒng)就是一個單獨的公積金系統(tǒng),和普通公積金就不一樣。

    查看全文↓ 2013-11-12 21:47:54
  • 158****7800

    住房公積金貸款手續(xù)流程如下:如果是國管的國管收件清單:
    一、住房公積金貸款手續(xù)買方所需資料:
    1.買方身份證復印件(如為第二代身份證:正反面復印在同一頁)5份
    2.買方配偶身份證復印件(如為第二代身份證:正反面復印在同一頁)4份
    3.買方戶口本復印件(首頁、本人頁、變更頁,缺一不可)2份
    4.買方配偶戶口本復印件(首頁、本人頁、變更頁,缺一不可)2份
    5.買方結婚證復印件(如離異,則為離婚證或離婚協(xié)議;首頁,照片頁,尾頁)3份
    6.買方夫妻雙方如為外地戶口,則增加暫住證復印件2份和勞動合同復印件2份
    7.買方及配偶收入證明原件各2份(國管格式)
    8.借款申請書1份
    9.買方及配偶1寸近期彩色照片各兩張
    二、住房公積金貸款手續(xù)賣方所需資料:
    1.賣方身份證復印件(如為第二代身份證:正反面復印在同一頁)3份
    2.賣方房產(chǎn)證復印件3份(房產(chǎn)證一定要清晰)
    3.賣方本人名下的建行儲蓄卡或活期存折2份(不能是傳真件)

    查看全文↓ 2013-11-12 21:46:51
  • 152****9736

    .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
    2.申請人戶口本(首頁、本人頁、變更頁)復印件;
    3.購房**款發(fā)票復印件;
    4.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5.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及復印件;
    6.借款申請表原件。公積金貸款流程
    1.借款申請人填寫申請表;
    2.申請人向中心提交申請資料;
    3.經(jīng)過中心初審確認客戶的貸款資格;
    4.借款人委托評估事務所進行抵押物審核評估;
    5.填寫貸款文件;
    6.將收押合同、借款合同提交開發(fā)商及擔保單位蓋章;
    7.買保險;
    8.向公積金管理中心報送資料,進行審核;
    9.將資料遞送至中心終審;
    10.將資料遞送至貸款銀行;
    11.將銀行返還的資料收存;
    12.按借款文件按期還款。

    查看全文↓ 2013-11-12 21:45:21
廈門買房交流群-56群(483)

相關問題

  • 辦理程序 1.申請人到住房公積金繳交銀行柜臺領取《廈門市住房公積金支取/轉(zhuǎn)移申請表》; 2.填表后,經(jīng)單位核實并蓋章; 3.攜帶相關材料到松柏大廈市國土資源與房產(chǎn)管理局綜合服務大廳或市同安區(qū)祥平西路國土房產(chǎn)大樓一樓公積金窗口辦理審核手續(xù)(申請逐月提取住房公積金還貸的,直接到貸款銀行申請;申請失業(yè)連續(xù)滿二年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直接到住房公積金繳交銀行網(wǎng)點辦理審核和支付手續(xù)。兩項業(yè)務均不需到公積金中心辦理); 4.憑審核同意提取的材料、身份證到住房公積金繳交銀行網(wǎng)點辦理提取或轉(zhuǎn)賬手續(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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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應按下列程序: (一)借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所屬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并如實向辦事處提供有關資料。 (二)辦事處負責借款人資格、擔保人資格、貸款額度和貸款期限的初審及合同的填寫,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進行復審同意后,借款人與中心簽訂相關合同或協(xié)議,并按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辦理保險。 (三)貸款手續(xù)辦理完畢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給銀行簽發(fā)準予貸款通知書,銀行接到貸款通知書后辦理貸款劃付手續(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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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準備好以下材料到貸款銀行提出申請: 1、本人、配偶身份證原件;戶口簿、暫住證原件。 2、《住房公積金卡》;結婚證或婚姻狀況證明。 3、購買住房的材料: 購買商品房、經(jīng)濟適用房的提供經(jīng)鑒證的《商品房買賣契約》正本原件。 4、付款證明: 售房單位(個人)出具的不少于購房總價一定比例的**款證明,房款差額證明。 5、借款人親筆簽名的《自行安置承諾書》,同意受委托銀行通過人民銀行征信系統(tǒng)查詢并打印《個人信用報告》的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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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貸款所需材料: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戶口簿;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證;3.借款人婚姻狀況證明;4.購房**款證明;5.銀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狀況報告;6.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房屋買賣合同或協(xié)議。住房公積金辦理條件:1.個人與所在單位必須連續(xù)繳納住房公積金滿一年;2.借款人有穩(wěn)定的經(jīng)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3.借款人購買商品房的,必須有不少于總房價30%。住房公積金辦理流程:1.貸款人準備相關資料,到銀行填寫貸款申請,并提交材料;2.貸款銀行接到申請后進行資料的確認和審核;3.審核過后,貸款銀行聯(lián)系貸款人,簽訂相關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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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十四條 職工首次提取住房公積金,應出示本人身份證明原件并提供身份證明復印件及相關證明材料。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積金 (不含單位辦理提取) ,應提供委托人簽署的授權委托書、委托人身份證明。   第十五條 職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提供夫妻關系證明。   第十六條 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首次提取應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一)購買商品房、經(jīng)濟適用房、合作建房、集資建房等自住住房的,提供購房合同或購房協(xié)議、購房發(fā)票;   (二)購買危改回遷房的,提供拆遷協(xié)議、購房發(fā)票;   (三)購買二手房的,提供房產(chǎn)證、契稅完稅憑證;   (四)購買公有住宅樓房的,提供單位房管部門出具的購房協(xié)議或者購房證明、購房收據(jù);   (五)大修、翻建自住房屋的,提供所屬房管或物業(yè)部門的大修證明和產(chǎn)權證明、購買材料的明細發(fā)票或分攤到個人的費用發(fā)票;   (六)自建自住住房的,提供規(guī)劃、房管部門宅基地批復或建房批準證明文件、購買材料及其他施工費用的費用發(fā)票。   第十七條 職工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首次提取應提供借款合同、**款發(fā)票。   第十八條 職工支付房租提取的,應提供房屋租賃合同、房租發(fā)票、承租人夫妻雙方的收入證明。   第十九條 職工離休、退休提取的,應提供離、退休證或勞動部門相關證明。   第二十條 職工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提取的,應提供勞動部門出具的職工喪失勞動能力鑒定、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證明。   第二十一條 職工出境定居提取的,應提供戶口注銷證明。   第二十二條 職工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zhèn)**低生活保障金提取的,應提供《北京市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   第二十三條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繼承人、受遺贈人提取的,應提供職工死亡證明、公證部門對該繼承權或受遺贈權出具的公證書或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diào)解書。   第二十四條 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取的,應提供戶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第二十五條 職工在職期間判處死刑、判處無 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提取的 ,應提供人民法院判決書。   第二十六條 職工遇到突發(fā)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提取的, 應提供單位或所在街道辦事處出具的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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