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房改房買賣要遵守很多政策,具體我也不太清楚,還是找專業(yè)人士咨詢吧。
全部5個回答>出售房改房需要遵守哪些相關政策?
155****8493 | 2024-09-05 17:53:11
已有5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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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5717
聽說出售房改房要遵守政策,具體不太清楚,得咨詢專業(yè)人士。
查看全文↓ 2024-09-11 09:41:01 -
155****5665
出售房改房,需合法產(chǎn)權,繳納稅費,辦理過戶。
查看全文↓ 2024-09-09 14:48:53 -
131****1690
出售房改房,應確保產(chǎn)權合法,履行合同義務,保護買賣雙方權益,避免法律糾紛。
查看全文↓ 2024-09-06 14:48:56 -
166****2481
出售房改房,需遵守《城市房地產(chǎn)管理法》等相關法規(guī),確保產(chǎn)權清晰,繳納相關稅費,辦理過戶手續(xù)。
查看全文↓ 2024-09-05 22:49:00 -
158****5729
出售房改房,需了解當?shù)卣?,確保手續(xù)齊全,避免法律風險。
查看全文↓ 2024-09-05 21:41:11
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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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改房是國家對職工工資中沒有包含住房消費資金的一種補償,是住房制度向住房商品化過渡的形式,它的價格不由市場供求關系決定,而是由政府根據(jù)實現(xiàn)住房簡單再生產(chǎn)和建立具有社會保障性的住房供給體系的原則決定,是以標準價或成本價出售。2、房改房的銷售對象是有限制的,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享受房改的優(yōu)惠政策,購買房改出售的住房的人只能是承住獨用成套公有住房的居民和符合分配住房條件的職工。3、在房改售房中對購房的面積有所控制,規(guī)定人均可購房的建筑面積的控制指標,以防止一些人人大量低價購買公有住房,造成國有資產(chǎn)的流失。4、購買房改出售的公有住房有一定的優(yōu)惠政策,公有住房的價格在標準價或成本價的基礎上還有工齡、職務或職稱方面的優(yōu)惠折扣。另外購買房改中的公有住房,在進入市場方面是有限制的。出售給職工的公有住房,一般要在住用若干年以后才可出售,如職工以標準價或成本價購買的公有住房。相關類別房改房分折價房及全價房兩種。1981年第一次房改時,職工購房可選擇以折價方式或以全價方式購買,折價購買俗稱“三三制”,即以全價的1/3價格購買;1990年的第二次房改則不存在折價購買問題,均按第二次住房制度改革方案政策計收房款,購房人全額支付房價。我們通??筛鶕?jù)《房地產(chǎn)權證》的記載內(nèi)容判別其所屬類別,在房屋所有權來源項目欄或備注欄,折價房改房會記載“折價購買”,全價房改房會記載“全價購買”或“房改售房”的內(nèi)容。購買條件要經(jīng)市房改辦批準房改或經(jīng)售房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房改并報市房改辦備案;且已簽訂住改合同并按房改政策規(guī)定繳清購房款的。其原產(chǎn)權單位是單位或房管局,出售給個人所有。希望可以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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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chǎn)權清晰,政策允許,結構安全,價格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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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改房相關政策一、已購公有住房上市需知 A、何謂公有住房?又何謂公有住房上市?公有住房是指職工已按照國家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購買的公有住房;而公有住房上市是指已購公有住房依法出售、交換、出租的行為。B、已購公有住房必須具備什么條件才可出售、交換及贈與?已購公有住房具備下列條件的可以出售、交換、贈與:1.已取得房地產(chǎn)權證;2.出售的,已按揭準價或成本價付清房款;3.交換、贈與的,已按成本價付清房款;4.交納應分攤共有建筑面積價款;5.已按規(guī)定交納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已購公有住房已按標準價或成本價付清房款,取得房地產(chǎn)權證的,可以抵押、出租。C、未分攤的共有建筑面積的已購公有住房在出售、交換及贈與時,須作什么安排?1.未分攤共有建筑面積的已購公有住房出售、交換、贈與時,需經(jīng)廣州市房地產(chǎn)測繪所測量計算屬于該房屋分攤的共有建筑面積;2.對于10層以上(包括10層)的高層建筑,分攤的共有建筑面積,由產(chǎn)權人以該面積的交易評估價的20%向原產(chǎn)權單位購買;3.對于10層以下的多層建筑,分攤的共有建筑面積,由產(chǎn)權人以該面積的交易評估價的10%向原產(chǎn)權單位購買;4.原產(chǎn)權單位已撤消的,該房款應交付其上級主管部門;無上級主管部門的,應交付廣州市住房制度改革辦公室;5.以上收入應全額存入廣州市住房制度改革辦公室在銀行開設的單位住房基金專戶管理;6.已購公有住房應分攤共有建筑面積的測量費用,由收取共有分攤建筑面積價款的單位負責;7.已購買所分攤共有建筑面積的已購公有住房出售、交換、贈與時,所得價款應全額歸原產(chǎn)權人。D、出售、交換及贈與已購公有住房需要繳交什么費用?1、已購公有住房出售、交換、贈與的,產(chǎn)權人應按交易評估價格的1%繳納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2.原產(chǎn)權單位已繳納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產(chǎn)權人應補交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向原產(chǎn)權單位交納;3.已購公有住房上市時,應當依照國家、省、市的有關規(guī)定征收稅費,但交易時免征營業(yè)稅(及其附征的城市建設稅、教育費附加等)、土地增值稅;4、自住滿5年以上的,免征個人所得稅。E、何種公有住房不得出售、交換及贈與?下列已購公有住房不得上市:1.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它形式限制房地產(chǎn)權利的;2.在市房屋拆遷主管機關拆遷公告范圍內(nèi)的;3.產(chǎn)權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上市的;4.違反產(chǎn)權人與原產(chǎn)權單位購房約定的;5.國家、省、市規(guī)定不能上市的。F、已購公有住房在出售、交換及贈與時的各項注意事項:1.經(jīng)廣州市住房制度改革辦公室核準;2.按出售、交換、贈與、抵押、出租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辦理交易過戶、產(chǎn)權登記、租賃登記手續(xù);3.出售以標準價購買的已購公有住房時,賣方應在辦理交易確認后30日內(nèi),把出售中屬于原產(chǎn)權單位收益的部分存入基金專戶,方可辦理產(chǎn)權轉(zhuǎn)移登記;4.已購公有住房出售時,交易雙方應如實申報成交價格,在同等條件下,原產(chǎn)權單位有優(yōu)先購買權;5.原產(chǎn)權單位應自收到廣州市房地產(chǎn)交易所發(fā)出的書面通知書之日起10日內(nèi)作出書面答覆,并辦理交易手續(xù);6.逾期不答覆或不辦理交易手續(xù)的,視為放棄優(yōu)先購買權;7.已購公有住房中超過本人職務住房面積分配標準部分,已按市場價購買的,出售時該超標部分免繳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8.已購公有住房出售時,產(chǎn)權人原是以成本價購買的,增值部分全部歸個人所有;9.以標準價購買的,增值額的80%歸個人所有,20%交回原產(chǎn)權單位,納入廣州市住房制度改革辦公室在銀行開設的單位住房基金專戶管理;10.已購公有住房相互交換,或者與商品房、私房交換的,按廣州市房地產(chǎn)交易所的評估價格計價,并按規(guī)定繳納有關交易稅費;11.已購公有住房上市后,原產(chǎn)權人及其配偶不得再享受按福利優(yōu)惠政策分配、租住、購買公有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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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何為出售房改房答
這不算是出售房改房,因為是拆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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