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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確權證發(fā)后能改嗎

155****1679 | 2024-02-04 00: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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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4****6073

    土地確權證發(fā)后能改的,想要更改的話,需要滿足相關的條件:
    1、在確權過程中錯誤登記的農戶。比如身份證號碼或姓名有誤,家庭成員不齊全,登記地塊與實際地塊位置、面積不符都可以重新進行登記。
    2、因種種原因整戶漏登的農戶。
    3、在確權過程中因矛盾糾紛暫緩確權,現在糾紛已經處理好的農戶。
    4、提出分戶、合戶要求的農戶。
    5、因特殊原因未確權的極個別村、組,現在條件成熟,可以通過變更維護平臺進行確權。
    土地確權證發(fā)后變更維護的程序
    1、農戶在村級領取申請表,填寫后進行公示,然后將公示情況及相關材料提交給鄉(xiāng)鎮(zhèn)受理。
    2、縣級批準后由鄉(xiāng)鎮(zhèn)進行變更。
    3、針對于需要實地測量的情況,如果實地測量的面積比較小可以整村整組的實地測繪,按月或季度將受理的涉及實測的變更申請集中在幾天內進行測量,然后按程序進行變更登記。

    查看全文↓ 2024-02-04 00:23:30

相關問題

  • 集體土地使用權不可以分戶,只有國有土地使用權方可進行分戶。分戶的辦理的流程如下:1、由單位申請按政策辦理土地分戶,即每戶要辦理劃撥土地使用證;2、然后每一戶各自再按政策補辦土地出讓手續(xù),辦理出讓土地使用證,這樣才能貸款。3、建議協(xié)議分配土地,后拿協(xié)議書去土管局辦理分戶手續(xù)。集體土地使用權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以及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組織和個人在法律規(guī)定的范圍內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的用益物權。 集體土地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yè)建設,但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并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yè)因破產、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發(fā)生轉移的除外。 集體土地使用權的主體為特殊民事主體,主要為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集體經濟組織設立的企業(yè)和公益性組織,只有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允許的個別情況下,才可包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和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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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確權之后也可以更改戶主,但需要到相應的登記機構進行申請才可以進行變更,私下變更不受到法律的保護,同時也屬于無效的變更。土地確權作為針對農村地區(qū)土地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利益的認證,都需要進行土地登記申請以及核數審核之后頒發(fā)相應的土地證書,才能夠得到**終的確認與確定,加上我國現在針對土地的管理越來越嚴格。新換的戶主需要具備有民事行為能力,并且是依法轉讓或者是承包,不存在有權屬的糾紛。此外較為重要的一點是在變更之后的戶主必須是該集體內部的成員,如果屬于外籍戶口的人員,不具備有土地權屬變更的資格。單獨家庭當中,有多個共有人需要其他家庭成員沒有異議的情況之下,才能夠進行更名,先向鄉(xiāng)鎮(zhèn)農村的土地承包管理機構提出申請,得到縣級部門的同意之后可以辦理相關的手續(xù)。

  • 土地確權證辦理的流程:1、如果要辦理土地確權證,要向鄉(xiāng)級的政府去申請確權,或者也可以向縣級的政府去申請。假如說土地是屬于商業(yè)用地或者是屬于國有土地,那么就需要到本地的國土資源局去申請。2、在申請了之后,要由當地的村委會出示相關的證明,接著要到鎮(zhèn)政府土管所去提交自己的申請,另外還要提交相關的材料,比如說戶口本還有身份證等等。3、土管所會進行審批審批后,直接到所在地去測量即可,測量結束之后即可發(fā)放證件。在辦理土地確權證的時候,也有相關的注意事項:1、在去申請之前是要提前備好材料和證件,否則的話就會白跑一趟。2、有的時候相關部門對申請表的審核會有一些慢,此時不要著急,耐心的等待即可。只要自己填寫的內容沒有虛假的,一般都會通過的。

  • 土地確權證的用處:1、是鞏固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保障。在有了土地確權證之后,對于農民來說,土地不僅僅是資源,更是資產,也就相當于掌握了自己的土地使用證,對于農村的土地不在時,誰想承包誰就可以承包,需要經過本戶的同意,這樣一來對于農民的收入就會增加。2、可以用來抵押貸款城市當中的房屋有房屋所有產權證,所以可以用來向銀行抵押貸款,農村的房屋在有了土地確權證之后,也可以和城市當中的房屋一樣,利用自己的權證進行抵押貸款,目前還在等待相關政策的陸續(xù)出臺,相信不久之后就可以享受同等的待遇。3、有利于明確土地承包經營權歸屬土地承包經營產生的糾紛是比較多的,尤其是在之前沒有確權證的時候,往往遇到糾紛沒有辦法分清責任,有了土地確權證之后,依法登記的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受到法律的保護,不必再擔心出現耕地面積不清,面積不明等問題。

  • 依照《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17條規(guī)定,改變土地用途應依循以下程序:1. 取得出讓方和城市規(guī)劃行政主管部門的同意土地用途改變,將直接引起土地出讓**高年限的改變和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變化。同時,土地用途的改變,必然發(fā)生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規(guī)定的權利義務關系的變化。因此,《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17條和《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8條,都規(guī)定了土地用途的改變必須取得出讓人的同意或批準。土地用途是城市規(guī)劃的重要內容之一,改變后的土地用途必須符合城市規(guī)劃的要求。因此,改變土地用途亦應取得城市規(guī)劃行政主管部門的同意。2.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xié)議或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用途的改變是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內容的重大變更,因此,土地用途的改變,在取得出讓人和城市規(guī)劃行政主管部門的同意之后,應由出讓人和受讓人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xié)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并相應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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