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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心城區(qū)限購政策

133****1801 | 2022-02-25 17:3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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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1****6935

    南京擁有11個市轄區(qū),分別為:玄武區(qū)、秦淮區(qū)、建鄴區(qū)、鼓樓區(qū)、棲霞區(qū)、雨花臺區(qū)、江寧區(qū)、浦口區(qū)、六合區(qū)、溧水區(qū)、高淳區(qū);2015年6月27日由國務院批復,南京設立了1個國家級新區(qū):江北新區(qū)。其中主城區(qū)包括6個轄區(qū):玄武區(qū)、秦淮區(qū)、建鄴區(qū)、鼓樓區(qū)、棲霞區(qū)、雨花臺區(qū)。
    南京中心城區(qū)限購政策如下:
    一、南京(六合、高淳、溧水除外)
    1.南京戶籍單身非離異:限購1套;
    2.南京戶籍離異超2年:
    ①不帶未成年小孩,名下最多1套房;
    ②帶未成年小孩,名下最多2套房;
    3.南京戶籍離異兩年內:
    ①離異前家庭名下無房,離異后雙方任意可購1套;
    ②離異前家庭名下1套房,離異后無房一方可購1套;
    ③離異前家庭名下≥2套房,離異后雙方均不得購房;
    4.非南京戶籍無房:限購1套(3年內在南京繳納社?;騻€稅24個月,不可補繳);
    5.非南京戶籍有房,不能再買房。

    查看全文↓ 2022-02-25 17:36:58

相關問題

  • 為貫徹落實國家因城施策、分類調控的要求,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強化住房居住屬性,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wěn)健康發(fā)展,市政府辦公廳發(fā)布《關于進一步調整我市住房限購政策的通知》(寧政辦發(fā)〔2017〕56號)(一)在六合區(qū)、溧水區(qū)、高淳區(qū)范圍內,暫停向已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二)在主城區(qū)(不含六合區(qū)、溧水區(qū)、高淳區(qū))范圍內,暫停向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三)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申請購買首套住房時,應提供自購房之日起前3年內在南京累計繳納2年及以上個人所得稅證明或社會保險(城鎮(zhèn)社會保險)證明,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不得通過補繳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購買住房。

  • 為貫徹落實國家因城施策、分類調控的要求,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強化住房居住屬性,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wěn)健康發(fā)展,市政府辦公廳發(fā)布《關于進一步調整我市住房限購政策的通知》(寧政辦發(fā)〔2017〕56號)正文(一)在六合區(qū)、溧水區(qū)、高淳區(qū)范圍內,暫停向已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二)在主城區(qū)(不含六合區(qū)、溧水區(qū)、高淳區(qū))范圍內,暫停向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三)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申請購買首套住房時,應提供自購房之日起前3年內在南京累計繳納2年及以上個人所得稅證明或社會保險(城鎮(zhèn)社會保險)證明,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不得通過補繳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購買住房。

  • 為貫徹落實國家因城施策、分類調控的要求,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強化住房居住屬性,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wěn)健康發(fā)展,市政府辦公廳發(fā)布《關于進一步調整我市住房限購政策的通知》(寧政辦發(fā)〔2017〕56號)(一)在六合區(qū)、溧水區(qū)、高淳區(qū)范圍內,暫停向已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二)在主城區(qū)(不含六合區(qū)、溧水區(qū)、高淳區(qū))范圍內,暫停向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三)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申請購買首套住房時,應提供自購房之日起前3年內在南京累計繳納2年及以上個人所得稅證明或社會保險(城鎮(zhèn)社會保險)證明,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不得通過補繳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購買住房。

  • 為貫徹落實國家因城施策、分類調控的要求,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強化住房居住屬性,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wěn)健康發(fā)展,市政府辦公廳發(fā)布《關于進一步調整我市住房限購政策的通知》(寧政辦發(fā)〔2017〕56號)(一)在六合區(qū)、溧水區(qū)、高淳區(qū)范圍內,暫停向已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二)在主城區(qū)(不含六合區(qū)、溧水區(qū)、高淳區(qū))范圍內,暫停向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三)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申請購買首套住房時,應提供自購房之日起前3年內在南京累計繳納2年及以上個人所得稅證明或社會保險(城鎮(zhèn)社會保險)證明,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不得通過補繳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購買住房。

  • 一、南京(六合、高淳、溧水除外)1.南京戶籍單身非離異:限購1套;2.南京戶籍離異超2年:①不帶未成年小孩,名下最多1套房;②帶未成年小孩,名下最多2套房;3.南京戶籍離異兩年內:①離異前家庭名下無房,離異后雙方任意可購1套;②離異前家庭名下1套房,離異后無房一方可購1套;③離異前家庭名下≥2套房,離異后雙方均不得購房;4.非南京戶籍無房:限購1套(3年內在南京繳納社保或個稅24個月,不可補繳);5.非南京戶籍有房,不能再買房;二、六合區(qū)1.南京戶籍:不限購;2.非南京戶籍:①有房:限購不能再買;②無房:限購1套;條件1:3年內在南京繳納社?;騻€稅24個月條件2:有《居住證》、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yè)證、南京用工《勞動合同》(需提供就業(yè)單位《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兩個條件滿足1條即可)三、溧水區(qū)1.南京戶籍:不限購;2.非南京戶籍:①有房:限購不能再買;②無房:限購1套;3年內在南京繳納社?;騻€稅24個月四、高淳區(qū)1.南京戶籍:不限購;2.非南京戶籍:①有房:限購不能再買;②無房:限購1套;條件1:3年內在南京繳納社保或個稅24個月條件2:有《居住證》、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yè)證、南京用工《勞動合同》(需提供就業(yè)單位《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兩個條件滿足1條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