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因商品房質量瑕疵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導致解除合同的情況?!?*高院解釋》第十三條第一款規(guī)定“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北緱l所稱的“房屋質量問題”應是指除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之外的質量問題,即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的安裝、供熱、供冷系統(tǒng)等工程出現(xiàn)的質量問題。買受人依據(jù)該條解除合同,除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外,且該質量問題應達到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程度,否則不能達到解除合同的目的。但《**高院解釋》并未對“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判斷標準作出規(guī)定,在實踐中,對此,有三種不同觀點。第一種觀點認為,商品房正常的“居住使用”主要以安全為標準,只要房屋能安全的居住使用,即不存在嚴重影響居住使用的問題;第二種觀點人為,判斷房屋質量問題是否“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應通過委托工程質量檢驗部門鑒定,法院依據(jù)鑒定結論做出判斷。第三種觀點則認為,房屋質量問題是否“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屬于法官根據(jù)生活常識自由裁量的范圍,不需要工程質量檢驗部門進行鑒定。本人同意第三種觀點,因為專業(yè)質量鑒定機構所進行的鑒定只是依據(jù)現(xiàn)有規(guī)范、標準作出不合格、合格或優(yōu)良的認定,并對某些量化指標進行確認。而房屋質量是否“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認定沒有客觀標準,即使由專業(yè)工程師來認定,其所做出的鑒定也是完全依賴于其個人的生活經驗和主觀判斷,沒有法定依據(jù)和標準。因此,是否“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法官作為審判人員,完全可以根據(jù)生活常識和經驗,作出認定。
全部3個回答>??房屋隱瞞瑕疵能退房嗎?如何因房屋質量問題而索賠或退房?
136****8159 | 2019-09-17 21: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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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9786
房子出現(xiàn)質量問題,可以采取如下措施進行索賠:
查看全文↓ 2019-09-17 21:17:18
(一)與開發(fā)商協(xié)商解決首先應確定漏水是施工質量問題還是設計問題。在此基礎上,開發(fā)商應當會同施工方或設計方一同解決漏水的問題;或者先由開發(fā)商解決漏水問題,再向施工方或設計方索賠。開發(fā)商不予解決的,您們可以限期開發(fā)商維修解決。如果由于開發(fā)商的拖延給業(yè)主造成損失的,開發(fā)商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自行解決如果開發(fā)商在您們的限期內未進行維修,您們還可以通過業(yè)主委員會共同委托一家防水公司進行維修,費用可以要求開發(fā)商承擔。
(三)訴訟解決如果開發(fā)商拒絕或拖延解決,可以通過訴訟途徑進行解決。在證據(jù)確實充分的情況下,合理請求均能夠得到法院的支持的。 -
141****4135
一、怎樣判斷房屋質量瑕疵
查看全文↓ 2019-09-17 21:17:12
要看房屋主體結構有無損壞。若經有關方面鑒定,房屋主體結構確實存在質量問題,購房者可向工程質量監(jiān)督單位申請重新核驗。經核驗,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購買人有權退房;給購買人造成損失的,開發(fā)商要承擔賠償責任。
經鑒定,發(fā)現(xiàn)非主體結構存在質量問題,如雙方當事人在購房合同中有特別約定,依約定執(zhí)行;如雙方當事人無特別約定,一般不能退房。但開發(fā)商應當按住宅質量保證書的約定,承擔保修責任。
二、出現(xiàn)房屋質量瑕疵能退房嗎
如果是房屋非主體結構存在質量問題,要視雙方有無約定,處理結果有所不同。如雙方當事人在購房合同中有特別約定,依約定執(zhí)行;如雙方當事人無特別約定,一般不能退房,應依據(jù)《城市房地產開發(fā)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一條“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時,向購買入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住宅質量保證書應當列明工程質量監(jiān)督部門核驗的質量等級、保修范圍、保修期和保修單位等內容。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應當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的約定,承擔商品房保修責任。保修期內,因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對商品房進行維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響,給購買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br/>如開發(fā)商在法定保修期內未及時進行維修的,依據(jù)《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第十五條“因保修不及時造成新的人身、財產損害,由造成拖延的責任方承擔賠償責任?!比绯^法定保修范圍和期限的,實行有償維修,其中屬于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部分的維修。 -
145****6704
房屋質量問題退房
查看全文↓ 2019-09-17 21:17:08
房屋質量問題通??煞譃槿N情形,與之相對應,商品房質量問題的索賠問題也是不同的:
(一)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購房人有權拒收、解除合同和要求賠償損失。
購房人在辦理商品房交接入住手續(xù)時,應要求出賣人出示該商品房的《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查驗該工程是否經驗收合格。如果出賣人不能出示該商品房的《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說明該工程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購房人有權拒絕收房,由此引起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如果出賣人超過約定的期限房屋仍然未能驗收合格,購房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購房人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關規(guī)定委托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核驗,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購房人有權退房,給購房人造成損失的,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但這里必須提醒購房人注意,委托核驗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必須具備相應的資質,且委托哪個機構來檢測買賣雙方須經協(xié)商達成一致,如雙方協(xié)商不成應申請法院指定檢測機構,否則單方委托的檢測機構如果得不到另一方的認可,其檢測結果則沒有法律效力。
(二)在保修范圍內的一般質量問題,購房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承擔修復責任。
購房人在接受房屋時,一般要對房屋進行必要的驗收,這也是購房人應該行使的注意義務,經驗收后確信沒有質量問題再辦理入住手續(xù)。如果發(fā)現(xiàn)房屋有質量問題,應立即找開發(fā)商,要求對有質量問題的地方予以書面確認并加蓋公章,在對方解決好該問題后再辦理入住手續(xù)。如果在短時間內解決不了,應要求開發(fā)商承擔延期交房的責任,并索要書面憑證。房屋交付使用后在保修期內出現(xiàn)的一般質量問題,在未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情況下,購房人有權要求出賣人修復。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當由出賣人承擔。出賣人拒絕修復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修復的,購房人可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復,修復費用及修復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等,應由出賣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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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通常講的驗房,是房地產交易過程中對房屋當前狀況進行鑒定的一種手段。驗房的主要目的就是給房屋做個體檢以評估其當前的狀態(tài),讓顧客對其有一個全面的. 客觀的. 公平的. 準確的了解,以幫助他們做一個清楚明白的買賣決定。那么,驗房過程中出現(xiàn)問題怎么辦呢?可以拒絕接受房屋嗎?這要根據(jù)情況而定。1、開發(fā)商延期交房并不代表可以拒接受房屋由于各種原因,開發(fā)商有時會逾期交付房屋。關于開發(fā)商逾期交房,開發(fā)商是否存在免責事由是關鍵,即開發(fā)商是否遇到不可抗力及合同約定的其他免責事由。如果存在免責事由,并及時履行了告知義務,則開發(fā)商可以不承擔逾期交房的責任。若開發(fā)商逾期交房不存在免責事由,則需要承擔商品房逾期交付的責任。需要指出的是,購房者不能以開發(fā)商逾期交房責任沒有承擔為由,拒絕接收房屋。在交房條件滿足的條件下,只要開發(fā)商依約發(fā)出了交房通知,即使購房者沒有按約前來接收房屋,也算開發(fā)商履行了交房義務。除購房者明確表示放棄接收房屋外,接收房屋本身并不意味著購房者放棄追究開發(fā)商的違約責任。2、 在沒有驗收房屋前不能領取住宅鑰匙根據(jù)《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guī)定,“交鑰匙”就算房屋交付使用。因此領取住宅鑰匙以后驗房發(fā)現(xiàn)問題,開發(fā)商只承擔房屋質量包修責任,而無逾期交房的壓力。3、商品房存在質量瑕疵問題并不能都選擇拒接受房屋商品房存在質量瑕疵是指商品房質量存在的問題。目前,商品房交付過程中,購房者以此為由,拒絕接收商品房的情況較為普遍。購房者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規(guī)定呢?首先要依據(jù)《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約定的質量標準以及合同中有關的違約責任約定,若合同中明確約定交付的房屋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購房者有權拒絕接收房屋或解除合同。若合同中沒有明確約定,商品房存在質量瑕疵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導致無法實現(xiàn)合同目的的,買受人可以拒絕接收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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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xiàn)行的合同條款中并沒有因為房屋的質量問題允許退房的。只有在房屋確實存在質量問題影響居住的前提下請建筑監(jiān)督管理部門再次驗收確認問題影響居住才能以建筑物不能達到建筑技術規(guī)范、不能正常使用、存在安全隱患為由向司法機構請求退房。一般來說:層高過低、承重構件不符合要求、樓體傾斜等。但一般的司法途徑是先要求開發(fā)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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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交易手續(xù)已經完成,一般是不能退房的。但是對于賣方故意隱瞞房屋質量瑕疵的,應承擔賠償責任。但對于賣方已如實告知瑕疵或買方已明知瑕疵的,則賣方不承擔責任?! 《址坎煌陬A售商品房,一般已使用一定年限,并存在裝修、裝飾等現(xiàn)狀,所以,或多或少會存在一些質量瑕疵。如果買方認為賣方售房時故意隱瞞房屋質量瑕疵或者房屋存在違章搭建等情況,就可能導致買賣糾紛產生?! 「鶕?jù)**高人民法院相關的司法文件,房屋買賣合同的賣方應就買賣標的物向買方承擔質量瑕疵擔保責任。但由于二手房一般已使用一定年限,并存在裝修、裝飾等現(xiàn)狀,買方對房屋的瑕疵狀況也應有理性的判斷。因此,對于賣方故意隱瞞房屋質量瑕疵的,應承擔賠償責任。但對于賣方已如實告知瑕疵或買方已明知瑕疵的,則賣方不承擔責任?! τ诜课莸碾[蔽瑕疵,如并非賣方在裝潢、使用過程中所產生,而系房屋本身所固有的,若沒有證據(jù)證明賣方對此是知曉的,賣方亦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但買方可以房屋所有人身份,依據(jù)因合同轉讓而取得的權利,向開發(fā)商主張保修責任或賠償責任?! ∮捎谫I方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通常會到現(xiàn)場查看,所以,以賣方故意隱瞞房屋質量瑕疵為由要求解除合同往往舉證不能,因為民事欺詐訴請撤銷房屋買賣合同的主張難獲法院支持。為了避免產生房屋買賣糾紛,買方除了到現(xiàn)場仔細查看房屋、了解房屋現(xiàn)狀外,還可以向附近居民了解該房屋的有關情況,到物業(yè)公司調查所購房屋的真實情況,獲取房屋的維修信息,必要時聘請專業(yè)人員陪同看房,做到心中有底?! ≡诤贤?,要約定賣方對其交付的房屋如果出現(xiàn)質量問題應如何承擔法律責任。比如要求賣方保證房屋無滲漏,無違章搭建等情況;保證管線暢通,設施完備;房屋出現(xiàn)質量瑕疵,由賣方進行修復,并承擔賠償責任等內容;如果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房屋的正常居住使用,買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賣方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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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的買賣合同中出賣人應就買賣標的物向買受人承擔質量瑕疵擔保責任。但由于“二手房”買賣中的標的物為不動產房屋,而且一般已使用一定年限,并存在裝修、裝飾等現(xiàn)狀,而根據(jù)交易習慣買受人數(shù)次現(xiàn)場看房,對房屋的瑕疵狀況有理性的判斷,**終在認可房屋的使用年限以及現(xiàn)貌的情況下做出真實的買賣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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