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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房意向書是購房合同嗎?誰能夠說說看?

153****0882 | 2019-05-24 18:06:37

已有3個回答

  • 142****6011

    購房意向書一般是作為訂立正式購房合同的準備,如出賣人通過該意向書收取了定金,則使用擔保法定金法則,如該訂購意向書具有《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guī)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并且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的,該協議應當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

    查看全文↓ 2019-05-24 18:07:04
  • 136****1350

    購房合同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買受人和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的協議。

    查看全文↓ 2019-05-24 18:06:55
  • 157****3408

    作為購房意向書或者是認購書來說,只是雙方就是否購買這個房屋達成一種意向性的協議,對房屋的一些具體問題都沒有包括進去,需要雙方簽署正式的買賣合同,才能在法律上正式確定一個房屋的買賣關系的成立。

    查看全文↓ 2019-05-24 18:06:48

相關問題

  • 關于這個問題,開發(fā)商已經涉及違約了,您可以運用法律方式要求開發(fā)商賠償,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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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解除購房合同是要承擔違約責任的,但以下情況可以不承擔責任:1、無效合同(對方采取誘導、隱瞞重大事實、非所有權人簽約等原因簽署的購房合同無效)。2、不可抗力造成合同無法履行。3、對方提出終止合同的,對方要承擔違約責任。4、雙方協商一致終止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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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①如實告知意向購房人我市實行住房限購的相關政策,充分了解意向購房人的戶籍所在地、家庭成員情況、擁有住房套數等基本情況,以便確認其是否具備購房資格。②如實告知意向購房人充分了解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購房特別提示》的相關內容。③如實告知意向購房人項目取得的相關證件,包括開發(fā)企業(yè)及銷售代理經紀機構《營業(yè)執(zhí)照》、《房地產權證》、《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房地產項目開發(fā)經營權證》、《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資質證書》、《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房產經紀機構商品房銷售代理備案證明》等內容。④如實告知意向購房人項目的基本情況,重點包括是否具備預(銷)售資格、全部可售房源的總套數、面積、房屋性質、裝修標準、銷售動態(tài)及“一房一價”等信息,確保其充分了解項目的真實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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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買賣合同是一方轉移房屋所有權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價款的合同。轉移所有權的一方為出賣人或賣方,支付價款而取得所有權的一方為買受人或者買方。法律規(guī)定房屋買賣合同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訂立。房屋買賣合同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因此只要滿足雙方主體適格、雙方意思表示真實一致以及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社會公共利益即被認為是有效的。而公證是公證機構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序對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那些必須通過公證機構公證證明的法律行為,只有公證后發(fā)生法律效力,否則無效。而不需要公證就能生效的法律行為,通過公證過后,具有更強的證據力,但并不代表著公證賦予其法律效力。因此,房屋買賣合同可以進行公證,公證過的房屋買賣合同具有更強的證據力,法院一般予以直接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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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在買方與房地產公司簽訂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買方按合同要求支付**并辦理貸款后,有房地產公司負責將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買方無需另行支付備案費用。2、《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七條“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預售商品房時,應當向預購人出示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應當自商品房預售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到商品房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開發(fā)主管部門和負責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門備案?!?、《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第十條“商品房預售,開發(fā)企業(yè)應當與承購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預售人應當在簽約之日起30日內持商品房預售合同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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