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產權房因為沒有房屋所有產權證,所以是沒有產權期限的,小產權房一般只具備有房屋的使用權,因為不具備有所有產權,也就不允許上市交易和買賣,大多數的小產權房都是在集體土地上所建造的房子,因為沒有繳納土地出讓金,本來就不允許賣給集體之外的人員,也就不建議大多數的城市人購買小產權房。購買小產權房的利弊:1、小產權房的優(yōu)點主要就是價格便宜一些,沒有能力購買大產權房,又想要擁有自己房產的人,可以考慮購買小產權房。2、小產權房的缺點就是產權不夠清晰,因為在購買了之后,也無法從法律層面上證明權屬關系,所以買來只能夠居住,不能夠用來抵押貸款,也無法按照正常的流程交易買賣,特別是小產權房不能夠落戶,一旦遇到有拆遷的問題也無法享受拆遷補償款。
??小產權房是多少年產權?
136****7130 | 2019-05-11 16:0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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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1267
那要看你的土地證規(guī)定所有權是多少年,一般是70年,如果不超出所有權年限的話,是可以買的。如果想將來買賣和補償方面的事清楚就只要能拿到房產證的紅本就任何時候都可以拿去買賣。所以這個才是主要的。如果單單過渡自住的話就無所謂了吧,我這小產權房有合同,將來國家征收或什么賠償都由住戶平分,感覺也滿放心的。
查看全文↓ 2019-05-11 16:06:35
感覺你這種算是小產權房的性質。適合自住和出租。合同清楚也沒什么問題的吧,也同樣可以買賣的。 -
141****3040
因為是村集體違反國家法律規(guī)定出售農村宅基地,所以小產權房是不受國家法律規(guī)定的,只要是村集體想收回土地,隨時可以收回小產權房,也就是說是小產權房使用年限是不定的。
查看全文↓ 2019-05-11 16:06:19
即便是訴訟到法院,法院也會以合同違法,撤銷合同,村集體將集體土地收回。
小產權房是指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fā),而是由鄉(xiāng)政府或村政府頒發(fā),亦稱“鄉(xiāng)產權房”。
“小產權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們在社會實踐中形成的一種約定俗成的稱謂。該類房沒有國家發(fā)放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購房合同在國土房管局不會給予備案。
所謂產權證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產權證。 -
141****2488
房屋所有權是沒有期限的,只有土地使用權和海域使用權才會有使用期限。
查看全文↓ 2019-05-11 16:06:09
土地使用權:
是國家向組織、機構及個人出讓的土地使用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土地的所有權歸國家和集體所有。
土地使用權在出讓時根據開發(fā)類型分為不同的使用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用地,商用建筑用地,工業(yè)用建筑用地。按建筑用類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權屬年限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權屬年限為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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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產權房是村集體違反國家法律規(guī)定出售農村宅基地,所以小產權房是不受國家法律規(guī)定的,只要是村集體想收回土地,隨時可以收回小產權房,也就是說是小產權房使用年限是不定的。簡介:小產權房,是指在農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fā),而是由鄉(xiāng)政府或村政府頒發(fā),所以叫做“鄉(xiāng)產權房”,又叫“小產權房”。“小產權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們在社會實踐中形成的一種約定俗成的稱謂。鄉(xiāng)鎮(zhèn)政府發(fā)證的所謂小產權房產,實際上沒有真正的產權。拓展資料:國家發(fā)產權證的叫“大產權房”,國家不發(fā)產權證的叫“小產權房”。大、小產權房的爭議不在房屋所有權,而是土地使用權。對小產權的解釋主要有3種:1. 是針對發(fā)展商的產權而言,將發(fā)展商的產權叫大產權,購房人的產權叫小產權,這種叫法是因為購房人的產權是由發(fā)展商一個產權分割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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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產權屬于小產權房,是有房產證的。一般把開發(fā)商取得的房屋所有權稱為“大產權”,把買房人取得的房屋所有權稱之為“小產權”,這種分法主要是從數量上來界定的,在實際的權利行使上,兩者沒有質的區(qū)別。小產權在轉讓時需要支付土地出讓金。開發(fā)商在取得“大產權證”后,才能辦理買房人的房屋產權證,即“小產權證”。屆時,開發(fā)商與買房人一同到房地產交易中心(外銷房)或各區(qū)縣的房地產交易部門(內銷房),繳納相應的契稅、手續(xù)費等,取得賣契后,到產權登記部門申請辦理買房人的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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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產權是指開發(fā)商的整體產權,比如這個小區(qū)一共5萬平方,那么開發(fā)商的產權證就是5萬平方的,開發(fā)商在辦理產權分戶的時候會根據每家的產權面積進行分戶,使用年限是根據土地性質來的,比如土地性質是住宅的話使用年限是70年,其他年限如下:根據我國《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規(guī)定,土地使用權出讓**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居住用地70年;工業(yè)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衛(wèi)生、體育用地年限為50年;商業(yè)、旅游、娛樂用地40年;倉儲用地50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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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產權房是近段時間行業(yè)熱議的高頻詞。日前,北京市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委發(fā)布了《北京市共有產權住房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顧名思義,共有產權住房就是買房人與政府共有房屋產權,是對原自住型商品房政策的進一步調整和優(yōu)化。有業(yè)內人士告訴《每日經濟新聞》,所以,剛需房受到的沖擊或許會比較明顯。擴大住房保障覆蓋范圍實際上,共有產權房并不是新名詞。早在2007年,江蘇淮安首次試點共有產權住房,2010年上海推出共有產權保障房試點,實行住房和經濟“雙困”標準。2014年,住建部等六部委將北京、上海、深圳、成都、淮安、黃石作為共有產權住房試點城市,2016年上海推出了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管理辦法。全國房地產商會聯盟主席顧云昌表示,實際上共有產權房是對經濟適用住房的提升,是政策不斷完善的過程,屬于保障性住房的范疇。“相比傳統(tǒng)的保障房開發(fā),共有產權房具有明顯的制度優(yōu)勢?!本永硇路繑祿芯吭褐魅侮栄蟾嬖V《每日經濟新聞》,首先,政府的出資顯性化,嚴格限制了“投機”性需求,同時也淡化了保障性住房開支,有助于改善地方政府的現金流量,讓地方資金轉起來;另外,本質是為有合理購房需求的居民提供購房杠桿,提供了一種事實上的住房資金支持。陽洋補充道,從當前形勢看,北京推廣共有產權房是極為適合的。在北京當前的住房保障制度之下,低收入居民的住房問題一般可以交由公租房和經濟適用房解決,高收入居民能夠負擔商品房房價,然而還有部分居民既無法負擔商品房,又無資格申請公租房。一線城市居民中,這種“中間層”恰恰是規(guī)模**為龐大的群體;這些居民不僅需要居住權,也需要置業(yè)權,因此一線城市在近期是極有可能相繼推出共有產權政策。關于共有產權房的定價問題,中信證券研究指出,共有產權住房當前還存在試點城市偏少,覆蓋人群過窄的問題,未來共有產權房完全有可能更加貼近“中間層”居民的需要。同時,如果把定價權完全給政府,則可能會產生制度運行效率不夠,但把定價權完全給開發(fā)企業(yè),就會形成定價合理性問題和共有產權房源選擇問題。剛需型商品房或受沖擊鏈家研究院院長楊現領提供了這樣一組數據,目前北京的主要政策性住房為經濟適用房(66.2萬套存量),兩限房(12.9萬套存量)、自住型商品房(10萬套存量)。2017~2021年預計供應25萬套自住型商品房,這些都將按照共有產權住房的辦法執(zhí)行,到2021年預計北京全部存量為900萬套,共有產權住房占比2.8%。中原地產研究中心統(tǒng)計數據顯示,自住房供應以來 ,北京合計出讓了80宗(含)或者全為自住房的住宅土地,合計供應了自住房面積達到了703萬平方米,大約能夠建成8萬套價格明顯低于北京商品房住宅價格的帶保障屬性的自住房。對于共有產權房帶來的影響,房企也有不同的看法。遠洋集團董事局主席、總裁李明表示,政策的出發(fā)點是解決剛性住房需求的難題,產權從設計時就是清晰的,和建立現代企業(yè)制度一樣,抓住了產權清晰這一根本,便于未來長效機制的對接。雅居樂集團北京區(qū)域營銷總監(jiān)何斌則表示,共有產權房的概念需要很多后續(xù)的政策支持才能有意義,比如不動產登記手續(xù),周邊教育資源的分配政策等。那么,共有產權房是否會導致房地產市場出現剛需型商品房價格下降、高端商品房價格上漲的兩極分化現象?何斌告訴《每日經濟新聞》,目前并不能作出這樣的判斷,短期內共有產權房對購房者決策影響不大,因為有資格、買得起的人依然會考慮私有房產,共有產權房針對的是沒有資格和買不起的一部分人群,但是如果后期支持政策落地,可能會有一部分剛需被引導進入共有市場。保利投顧研究院表示,共有產權覆蓋人群本身購買力更趨近于二手房市場,假如共有產權住房供應能有效落地,將消化了大量的購房需求,預計其分流存量房市場購買力作用更大,而新建商品房市場將目標人群轉向改善人群的高端化趨勢將加大。何斌進一步表示,整體看來,共有產權房相關辦法只是樓市整體調控的一個環(huán)節(jié)而已,但是綜合起來看影響深遠,所以近期企業(yè)都在從戰(zhàn)略上進行調整,試圖從單一的房地產開發(fā)轉型成為城市運營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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