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公攤比例是購買商品房時必須弄清楚的問題。商品房公攤比例是什么?怎么計算呢?下面我們?yōu)槟灰唤獯穑? 商品房公攤比例是指總公攤面積在總建筑面積之中所占的比率。公攤率主要用于計算在住宅小區(qū)之中公用建筑設施(配電房、樓道、電梯井、公用通道、消防設施以及其他公用設施)在小區(qū)總建筑面積之中所占比例。 商品房公攤比例=總公攤面積/總建筑面積 所謂公攤面積 所謂公攤面積,是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的簡稱,它與套內建筑面積之和構成了一套商品房的建筑面積。對于公攤面積的處理,目前我國尚無明確法律法規(guī)出臺,因公攤面積的不明確,使其成為房地產(chǎn)交易過程中爭論的焦點。 目前我國尚無法律對公攤面積加以約束,只有建設部的行政規(guī)章和地方政府的部門文件做出的原則性規(guī)定?,F(xiàn)在政策主要是根據(jù)2000年8月1日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房產(chǎn)測量規(guī)范》執(zhí)行。依據(jù)《房產(chǎn)測量規(guī)范》可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即公攤面積為: 1.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電(樓)梯前廳、樓梯間、電梯井、電梯機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變(配)電室、值班警衛(wèi)室等,以及為整幢服務的公共用房和物業(yè)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功能上為該建筑服務的專用設備用房; 2. 每套與公用建筑空間之間的分隔墻及外墻(包括山墻),為墻體面積水面投影面積的一半。 不應計入的公用建筑空間為: 1. 倉庫、機動車庫、非機動車庫、車道等,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單獨具備使用功能的獨立使用空間; 2. 售房單位自營、自用的房屋; 3. 為多幢房屋服務的警衛(wèi)室、管理(其中包括物業(yè)管理)用房。 需要分攤的共有建筑面積為整幢建筑物的建筑面積扣除整幢建筑物各套套內建筑面積之和,并扣除作為獨立使用的地下室、車棚、車庫,為多幢服務的警衛(wèi)室、管理用房,以及人防工程等之后的建筑面積。
商品房的公攤比例
146****7152 | 2019-03-21 18:0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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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076
商品房的公攤比例一般咋10%到25%之間。在高層集體住宅中,在沒有地下室、店鋪和架空層的情況下,一般是10 ~ 15%的公攤比例,而在帶有電梯的小型多層住宅中,分配的公攤比例為15 ~ 20%,在多層住宅中約為20 ~ 25 %的公攤比例。
查看全文↓ 2019-03-21 18:05:08
電梯的房間、電器(樓)自動扶梯前廳、樓梯間, 房間入電室、垃圾道路、值班警衛(wèi)室等,以及完善公共服務用住宅和物業(yè)管理用部屋,其他的功能,該建筑服務的專用設備用的房間還有各套與公用建筑空間之間的分裂墻及外墻(包括山的墻壁),墻上的面積的一半的水平。都包括在公攤面積內。
商品住宅的共同建筑面積的公攤制是以棟為單位的。總之,此建筑居民排隊居住的公共建筑面積是指在一棟建筑內的公用建筑面積,不能與主建筑連接的公用建筑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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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對商品房公攤比例沒有任何規(guī)定。不要以為公攤面積越小就是越好,公攤面積跟住房的舒適度有直接的關系,原則上講,公攤面積越大的住宅,舒適度越高,例如說兩臺電梯的樓房一定比一臺的在平時使用時要方便,等候時間要短,但是兩臺電梯的樓房一定比一臺的公攤要大。關鍵是要搞清楚有沒有把不該算到你頭上的給算進去了。 1995年9月8日建設部公布的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筑面積分攤規(guī)則對這個問題做了詳細的規(guī)定。 公用建筑面積分攤的原則 在買房過程中,普通用戶**不好掌握的就是問題,因此,首先得了解商品房公攤比例的基本原則:1、商品房公用建筑面積的分攤以幢為單位,每套商品房應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按其套內建筑面積占該幢樓各套套內建筑面積之和比例確定。2、為整幢商品房服務的公用建筑面積,由該幢樓各套商品房分攤;為局部范圍服務的公用建筑面積,由受益的各套商品房分攤。多次分攤公用建筑面積的,分別計算分攤系數(shù)。各套商品房應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為各次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之各。3、公用建筑面積分攤后,不劃分各套商品房攤得建筑面積的具體部位,任何人不得侵占或改變原設計的使用功能。 可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 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公用廁所、電(樓)梯前廳、樓梯間、電梯井、電梯機房、垃圾道、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水箱間、冷凍機房、消防通道、變(配)電室、煤所調壓室、衛(wèi)星電視接收機房、空調機房、熱水鍋爐房、電梯工休息室、值班警衛(wèi)室、物業(yè)管理用房等以用其它功能上為該建筑服務的專用設備用房。套與公用建筑空間之間的分隔墻用個墻(包括山墻)墻體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 不應計入的公用建筑空間 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倉庫、機動車庫、非機動車庫、車道、供暖鍋爐房,單獨具備使用功能的獨立使用空間。 售房單位自營、自用的房屋。其它購房人受益的非經(jīng)營性用房,需要進行分攤的,應在銷(預)售合同中寫明房屋名稱、需分攤的總建筑面積。 售房單位的銷(預)售商品房時,在銷(預)售合同(含補充協(xié)議)中應明確商品房銷售面積、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及公用建筑部位。 建筑項目部分竣工,售房單位申請對已竣工商品房銷售面積進行計算,因分攤的部分公用建筑或參加分攤的其它商品房未竣工,需要以規(guī)劃批準的建筑面積為依據(jù)的,要經(jīng)房屋地土地管理部門**終實測的結果相比,面積增加,應維持已結算的房價不變;面積減少的,售房單位應按實際售價退款。 商品房如整層或整樓門銷售,其銷售面積包括本層或本樓門公用建筑面積的,不參加其它樓層(樓門)相同公用建筑面積的分攤;其公用建筑面積亦不被其它樓層或樓門分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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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買房是大事,**怕鬧心事。不管有無購房經(jīng)歷,都會聽到“公攤面積”這個詞,到底什么是商品房公攤?國家規(guī)定的商品房公攤比例又是多少?商品房公攤比例越小越好? 商品房公攤面積定義 商品房公攤面積指每套(單元)商品房依法應當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它包括電梯井、管道井、樓梯井、垃圾道、變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wèi)室等以及為整幢樓服務的公共用房、管理用房、套房與公共建筑之間的分割墻以及外墻(包括山墻)水平投影面積一半的建筑面積。 商品房公攤面積規(guī)定 據(jù)測繪局權屬界線測繪處副處長趙衛(wèi)平介紹,2000年2月22日,國家質監(jiān)局發(fā)布了由建設部和國家測繪局提出的GB/T17986.1-2000《房產(chǎn)測量規(guī)范第一單元:房產(chǎn)測量規(guī)定》與GB/T17986.2-2000《房產(chǎn)測量規(guī)范第二單元:房產(chǎn)圖圖式》,并于2000年8月1日起實施。該規(guī)范規(guī)定了房產(chǎn)測量的內容、要求及測量方法、計算標準等等。其中,房產(chǎn)測量是房屋權利人**為關心的部分。房產(chǎn)面積測量又對房產(chǎn)面積測算內容、房屋建筑面積、使用面積、產(chǎn)權面積、共有建筑面積及分攤有詳細界定,對全部計算面積部分、計算一半面積部分、不計算面積部分等情況均有明確規(guī)定。這是目前唯一用于商品房銷售面積測量的依據(jù),也是房產(chǎn)測量唯一現(xiàn)行的用于房產(chǎn)產(chǎn)權登記的國家級規(guī)范。 相關鏈接:《住建部——套型建筑面積要參照國國家標準》 商品房公攤比例并非越小越好 不要以為公攤面積越小就是越好,公攤面積跟住房的舒適度有直接的關系,原則上講,公攤面積越大的住宅,舒適度越高,例如說兩臺電梯的樓房一定比一臺的在平時使用時要方便,等候時間要短,但是兩臺電梯的樓房一定比一臺的公攤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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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公攤比例一直是困擾逛到購房者的一大難題,如何準確的計算商品房公攤比例,商品房公攤比例的具體定義什么,為廣大置業(yè)這提供參考。 商品房公攤比例的定義,如何計算商品房公攤比例 公用建筑面積[1]是指由整棟樓的產(chǎn)權人共同所有的整棟樓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積。包括:電梯井、管道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wèi)室等,以及為整幢服務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積,以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共有建筑面積還包括套與公共建筑之間的分隔墻,以及外墻(包括山墻)以水平投影面積一半的建筑面積。獨立使用的地下室、車棚、車庫、為多幢服務的警衛(wèi)室,管理用房,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不計入共有建筑面積。 公用分攤建筑面積是指每套(單元)商品房依法應當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公用建筑面積和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的產(chǎn)權歸整棟樓購房人共有,購房人按照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對其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公攤面積分攤原則目前約束開發(fā)商的有關商品房銷售面積與公攤面積[2]的法規(guī)主要有建設部《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筑面積分攤規(guī)則》(試行)及北京市2000年9月26日頒布的北京市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筑面積分攤暫行規(guī)定》。其中北京市的規(guī)定明確了公用建筑面積的分攤原則、可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及不應計人的公用建筑空間。分攤原則如下: (1)商品房公用面積的分攤以幢為單位。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為本幢內的公用建筑面積,與本幢不相連的公用建筑面積不得分攤到本幢房屋內; (2)為整幢商品房服務的公用建筑面積,由該幢樓各套商品房分攤;為局部范圍服務的公用建筑面積,由受益的各套商品房分攤; (3)公用建筑面積分攤后,不劃分各套商品房攤得建筑面積的具體部位,但任何人不得侵占或改變原設計的使用功能。 公攤計算公攤建筑面積 1、多層商品住宅樓,須先求出整幢房屋和共有建筑面積分攤系數(shù),再按幢內的各套內建筑面積比例分攤。 2、多功能綜合樓,須先求出整幢房屋和幢內不同功能區(qū)的共有建筑面積分攤系數(shù),再按幢內各功能區(qū)內建筑面積比例分攤。 共有建筑面積分攤計算的內容如有變化,應以建設部現(xiàn)行的有關文件規(guī)定為準。 一般來講分攤面積是整棟樓的公用面積,當然房屋樓體的墻壁也在里面,帶電梯的房子公攤相對大點。 各戶分攤公用建筑面積的計算方法:其基本思路就是用各戶套內面積按比例進行分攤: 第1步:計算分攤系數(shù) 分攤系數(shù)=需要分攤的公用面積之和/各套內建筑面積之和=(總建筑面積之和一各套內建筑面積之和)/各戶套內建筑面積之和。 第2步:各套房的公用分攤面積=分攤系數(shù)×各套內建筑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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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商品房,戶型面積都包含了公攤面積。在南京,各個樓盤公攤率不一樣,有的相差甚至超過20%。商品房公攤比例是如何計算出來的?商品房公攤比例多大才算合理?對這些問題,很多購房者都弄不懂,下面,小編為大家總結了一些關于商品房公攤比例的房產(chǎn)知識,供大家參考。 商品房公攤比例 商品房公攤比例是一棟建筑的總公攤面積與總套內面積的比例。商品房公攤比例=公攤面積/套內建筑面積。 南京商品房公攤面積比例占多大 公攤面積是分攤的共有建筑面積的簡稱,即指各產(chǎn)權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積。共有建筑面積包括電梯井、管道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過道、值班警衛(wèi)室、為整幢樓服務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積、套與公共建筑之間的分隔墻以及外墻(山墻)、計入套內建筑面積之外的共用墻體面積。 普通多層住宅樓在沒有地下設備用房、沒有底層商鋪、底層架空的情況下,公攤系數(shù)約在10%-15%;帶電梯的小高層住宅,公攤系數(shù)約在15%-20%;高層住宅相對更高一些,約在20%-25%。在簽訂購房合同時,合同上都會注明房屋的公攤系數(shù)范圍。房屋面積以市房地產(chǎn)交易權屬登記中心測繪部的測繪結果為準,房產(chǎn)證上標注的面積也以此為準。 商品房公攤比例怎樣計算? 商品房公攤比例不是以單戶來計算,而是由整棟樓的公用建筑面積除以整棟樓的所有套內面積之和得出的。整棟樓的公用建筑面積,是由整棟建筑物的建筑面積扣除整棟建筑物各套(單元)套內建筑面積之和,再扣除已作為獨立使用空間銷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車棚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積后得出。各套(單元)的套內建筑面積乘公用建筑面積分攤系數(shù),即為購房者應合理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 業(yè)內已有的商品房公攤率共識: 7層以下多層住宅公攤率為7—12%, 7—11層住宅公攤率為10—16%; 12—18層住宅公攤率為14—20%; 18—33層住宅公攤率為16—24%; 獨立別墅公攤率為1—5%, 聯(lián)排、疊加別墅公攤率為1—8%。 雖然國家在一般住宅的公攤系數(shù)上沒有規(guī)定上限,但通常不會超過0.3。 特別提示:其他購房人受益的其他非經(jīng)營性用房,需要進行分攤的,應在銷(預)售合同中寫明房屋名稱、需分攤的總建筑面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