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訂金和定金的區(qū)別:定金是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shù)肿鲀r款或者收回。訂金雖然與定金一字之差,但“訂金”不具法律上“定金”的性質(zhì),意思大相徑庭。在合同中,如果寫的是“訂金”,一方違約,另一方無權要求其雙倍返還,只能得到原額。更多購房定金疑問,
全部4個回答>買房押金和定金的區(qū)別是什么呢?
151****9767 | 2018-11-29 21:4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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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7914
買房押金和定金的區(qū)別:
查看全文↓ 2018-11-29 21:49:52
定金是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
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shù)肿鲀r款或者收回。
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定金應當以書面形式約定,定金條款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如果合同中只約定定金,但實際上沒有交付定金就不能沒收違約方定金或要求雙倍返還定金。定金數(shù)額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超過部分無效;
在實務當中定金可分為以下幾種類型:
1.訂約定金:即凡在意向書一類的協(xié)議中設定了訂約定金,其法律效力自當事人實際交付定金時就存在,如果合同雙方?jīng)]有按約定訂立正式合同,則對拒絕訂立主合同的當事人就可以適用定金處罰。但我們經(jīng)常會碰到當事人在任何協(xié)議或意向書都沒有簽訂的情況下就交付定金,這種情形下,如果一方違約就很難要求違約方雙倍反還定金或沒收定金;
2.違約定金:即在合同中約定以定金的放棄或者雙倍返還作為違反合同的補救方法而約定的定金。合同中可以約定以當事人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作為適用定金罰則的條件,也就是我們通常說的違約。“不履行”分不同情況可作了不同約定,一是明確規(guī)定違約定金處罰的條件不但要有遲延履行等違約行為,還要有因該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落空的結果,這兩個條件缺一不可。
二是主合同部分得到履行,部分沒有履行,一方當事人因此受到了損失,但是合同的目的沒有完全落空,這時,可以對不完全履行合同的當事人進行定金處罰,但不能使定金全部被罰;
3.解約定金:即以定金做為保留合同解除權的代價,支付定金的一方當事人可以放棄定金以解除合同,接受定金的一方當事人也可以雙倍返還定金以解除合同。需要注意的是,當事人一方雖然以承擔定金損失解除了合同,但在守約的當事人因合同解除受到的損失大于定金收益的情況下,解約方仍然應承擔損害賠償?shù)呢熑巍? -
156****1700
定金與押金就履行合同而言,就保證意義來說,有一定的相同性,但兩者之間還是有區(qū)別的。
查看全文↓ 2018-11-29 21:49:23
1、定金在實踐中適用的情況比較多,一般出現(xiàn)在加工承攬,買賣等合同中。
2、在金額上,押金的金額一般等同或接近于合同標的物,而定金一般相當于標的物的百分之幾十。
3、押金具有代替性,一般是在一方已為另一方遞交實質(zhì)性的標的物,為保證已交付的標的物能返還,要求另一方交付相當金額的保證金,在合同不能履行時,以沒收押金作為解決合同的方式,體現(xiàn)保護非交付押金一方的利益。而定金帶有一定的違約懲罰性,休現(xiàn)合同雙方的利益,其目的性在于督促雙方都履行合同。 -
138****5115
定金——是對債權的一種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shù)肿鲀r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倍ń鹗菚嫘问降募s定。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數(shù)額一般由當事人雙方約定,但法律規(guī)定**高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
查看全文↓ 2018-11-29 21:49:17
訂金——一般情況下,訂金作為預付款,它不具備定金性質(zhì),交付訂金的一方主張定金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訂金數(shù)額應當在合同總價的5‰以內(nèi),雙方在簽訂商品買賣合同后,訂金應及時返還或抵作價款。
保證金——這個概念用得就很廣了,如合同保證金,投標時的履約保證金,期貨交易中的保證金、甚至取保候審中的保證金等等。履約保證金在法律上其性質(zhì)相當于定金。但它只單方面對中標人具有法律約束力,旨在對招標人提供合理保護,招標人可在招標文件中直接規(guī)定履約保證金。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60條規(guī)定:“中標人不履行與招標人訂立的合同的,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給招標人造成的損失超過履約保證金數(shù)額的,還應當對超過部分予以補償;沒有提交履約保證金的,應當對招標人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履約保證金數(shù)額一般掌握在招標標的額的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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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xiàn)實的經(jīng)濟交往活動中,當事人經(jīng)常在合同中約定一方向另一方交付一定數(shù)額的金錢作為某種形式的擔保,以期發(fā)揮一定的擔保作用。這些被交付的金錢,通常被稱為“金錢質(zhì)”?,F(xiàn)實生活中**常見的有定金、訂金與押金。至于這些被交付的金錢具有什么樣的法律屬性,會產(chǎn)生什么樣的效果,在實踐中存在不同的認識,在此談一談筆者的淺見,敬請方家指正。 一、定金的法律屬性 定金是指為擔保合同債權的實現(xiàn),雙方當事人通過書面約定,由一方當事人向對方預先支付一定數(shù)額的金錢作為擔保的方式。目前我國現(xiàn)行法律中對定金的規(guī)定主要有《民法通則》第89條、《擔保法》第二章、《合同法》第115條、116條、128及《**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單從擔保的角度看,定金主要有以下法律特征: 1、定金擔保是有懲罰性的,《擔保法》第89條規(guī)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預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shù)肿鲀r款或著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其中“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和雙倍返還定金”的規(guī)定都是定金擔保的懲罰性的具體表現(xiàn)。 2、定金擔保的主體具有特定性。即債務人只能自己為自己提供債的定金擔保。這種擔保方式較為便捷,較為有效。 3、定金擔保的標的物具有特定性。即法律規(guī)定為金錢的償付。 4、定金擔保有**高限額的規(guī)定?!稉7ā返?1條規(guī)定“定金的數(shù)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稉7ń忉尅返?21條規(guī)定,“當事人約定的定金數(shù)額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百分之二十的,超過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5、定金具有雙向擔保功能,這是定金擔保優(yōu)于其他擔保方式的突出特點,盡管只是一方當事人為一定金錢的給付行為,但定金擔??梢约s束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違約,均可適用定金罰則。 6、定金擔保適用范圍僅限于合同之債,而不適用于其他債的擔保或者作為反擔保。而且多為合同雙方當事人無法同時履行而僅能先后分別履行債務的情形,一般給付定金的一方應為依約承擔金錢支付義務的一方。 二、訂金的法律屬性 訂金也屬于金錢質(zhì)的一種,但是目前沒有明確的法律對訂金加以規(guī)定,但訂金在日常經(jīng)濟活動中卻被廣泛的采用。嚴格講訂金只是一個習慣用語,而非法律概念。一般而言,訂金的交付應當理解為預付款的交付,其目的不外乎解決收受訂金的一方的資金周轉短缺,從而增強其履約能力。其與定金**本質(zhì)的區(qū)別在于,訂金不具備債的擔保性質(zhì),收受訂金的一方違約,只需返還所收受的訂金即可,而無需雙倍償付。訂金與定金的區(qū)別具體表現(xiàn)在以下幾個方面:1、二者產(chǎn)生的基礎法律關系不同,定金合同相對于主合同而言是從合同,除非當事人有特殊約定,主合同無效則定金合同亦無效;而當事人關于訂金的約定是主合同的組成部份。2、二者的功能不同;訂金不具有債的擔保功能,其功能在于為一方當事人履行債務提供資金上的一定的支持。訂金的給付本身屬于給付訂金一方當事人履行債務的行為。3、二者的作用不同;定金一經(jīng)給付,則發(fā)揮制裁違約方,補償守約方的功能;而訂金給付后,如發(fā)生一方違約,導致解除合同的情形時,收受訂金的一方必須如數(shù)退還訂金。4、二者適用的范圍不同;定金擔保方式,可以適用于各種合同;而訂金只適用于金錢的給付為一方履行債務的合同中,多見于買賣合同、租賃合同、承攬合同等有名合同之中。 三、押金的法律屬性 押金也是金錢質(zhì)的一種,具體講是質(zhì)押擔保的一種特殊形式。即,押金是為了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第三人將一定數(shù)額的金錢移交債權人占有,在債務人不履行合同時,債權人可以債務人所交押金優(yōu)先受償;如債務人依約履行了債務,則其所交押金可以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目前,我國現(xiàn)行法律對于押金尚無明確的法律規(guī)定,依據(jù)法律沒有強制性規(guī)定即為合法的法律原則,應當允許當事人在經(jīng)濟活動中采取約定給付一定數(shù)額的押金這種擔保方式。為更明確地解釋押金的法律屬性,結合其與定金的法律特征的異同,簡述如下: 1、定金擔保的是債權,不具有物權效力;而押金應屬于擔保物權的范疇; 2、定金是法定的擔保方式,而押金只是民間交易過程中習慣上采用的方式,我國法律既未明確承認也不禁止押金這種擔保方式; 3、定金的設定僅限于被擔保合同的當事人,而押金的給付可以是主合同的債務人,也可以是債務人以外的第三人。 4、定金的數(shù)額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而押金的數(shù)額可由當事人自由約定,其數(shù)額可以高于或者低于主合同的標的額; 5、定金具有懲罰違約方的功能,而押金僅具有擔保合同義務人履行合同的作用,其對違約方的制裁僅以所交的押金為限。即,給付押金的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的,無權收回押金;而接受押金的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并不承擔雙倍返還押金的義務。 基于上述關于定金、訂金、押金的法律屬性的理解和認識,建議當事人在經(jīng)濟生活中根據(jù)自己的需要,合理的選擇使用;但必須明確的是:如果選擇定金擔保方式,則必須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定金合同的性質(zhì),且其約定必須符合法律關于定金限額的規(guī)定,且必須采用書面的形式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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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是指當事人約定由一方向對方給付的,作為債權擔保的一定數(shù)額(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20%)的貨幣,它屬于一種法律上的擔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債務人履行債務,保障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xiàn)。簽訂合同時,對定金必須以書面形式約定,同時還應約定定金的金額和交付期限。關于定金,給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債務,無權要求另一方返還定金;接收定金的乙方如果不履行債務,需向另一方雙倍返還定金。(定金罰則)債務人履行債務后,依照約定,定金應抵作價款或者收回。訂金,目前我國法律沒有明確的規(guī)定,它不具備定金所具有的的擔保性質(zhì),可視為預付款,當合同不能夠履行時,除不可抗力外,應根據(jù)雙方當事人的過錯承擔違約責任。兩者有著本質(zhì)的區(qū)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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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房訂金和定金一字之差到底區(qū)別為何?簡單來說,定金是一種法定的擔保形式,作為合同履行的金錢擔保普遍存在于買賣合同關系中,在《合同法》、《擔保法》及其司法解釋中均有明文規(guī)定,有著嚴格的法定條件:1、定金必需以書面形式進行約定;2、定金必須實際完成了交付;3、定金數(shù)額不得超過合同標的總額的20%。而“訂金”不具有定金的性質(zhì),它通常是在購房者與賣家就房屋買賣初步達成意向后,準備進一步協(xié)商簽訂的臨時認購協(xié)議。同時,訂金沒有直接的法律規(guī)定,司法實踐中一般被視為預付款,如果出現(xiàn)違約情形,并不會發(fā)生直接被沒收或需要雙倍返還的法律后果,適用不了“定金罰則”,而是得根據(jù)實際情況及各方當事人的過錯來讓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那么,了解了定金與訂金的區(qū)別之后,購房者在與開發(fā)商或者中介進行交易的時候應該擦亮眼睛多留個心眼:第一,不要著急與開發(fā)商或者中介簽訂認購協(xié)議書,不要先交定金,要雙方達成一致協(xié)定,再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第二,將“定金”寫成“保證金”、“訂金”、“預付款”、“誠意金”等,一旦房屋合同簽不成所有款項能退回。并不是所有的“定金”都不能退還:1、由于開發(fā)商方面的原因,購房者在約定的期限內(nèi)無法取得產(chǎn)權證,如果有這樣的退房條件就可以要求退房。2、開發(fā)商證件不全:開發(fā)商必須證件齊全才能蓋樓賣房,如果開發(fā)商證件不全就屬于違規(guī)操作,與買房人簽訂的合同就自然無效3、面積誤差超過3%:如果交房時房屋的實測面積與簽約時住房的暫測面積比誤差超過3%,則購房者可要求退房。4、開發(fā)商未經(jīng)購房者同意擅自變更房屋的戶型、朝向、面積等有關設計,購房人可以根據(jù)合同要求退房。5、因不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原因而導致的按揭合同不能辦理,辦理不下按揭貸款的可要求退房。6、延遲交房:開發(fā)商超過3個月不能交房,購房者就可要求退房并返還雙倍定金。7、賣方將認購房屋轉手他人或將已抵押房屋賣給購房者,賣方違約,應雙倍返還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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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金”在法律上并沒有嚴格的界定,從文字的理解上來說,“訂”的含義是訂立、預訂之意。而“定金”在法律上有比較嚴格的界定。定金依法律性質(zhì)不同可以有多種分類,如證約定金、成約定金、違約定金、立約定金等。我國定金在《擔保法》上是債的一種擔保方式,在《合同法》上是承擔違約責任形式之一,其基本法律性質(zhì)是違約定金,并具有擔保合同履行的性質(zhì)?!岸ń稹钡淖饔糜袃煞N情形:1、合同正常履行時,定金充作價款或由交付方收回;2、合同不履行時,適用定金罰則:即交付方違約的,無權收回;接受方違約的,應雙倍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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