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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個人房產,婚后遇拆遷,所得補償屬于婚前個人財產么?

135****5894 | 2018-08-30 11:18:16

已有3個回答

  • 153****7002

     婚前一方房產婚后拆遷安置 安置房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根據拆遷條例產權調換的規(guī)定,取得的安置房產權,是對婚前房產的補償,或者說是前一物權的權利延伸,安置房是原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的轉換形式。
     但是目前在對公民私有房屋拆遷時,拆遷部門會對被拆遷房給予現金形式或房產形式進行補償,但補償的房產可能會超出原房屋面積,對超出的面積如何認定的問題。應注意的,如果超出面積是對原住房的等值補償,則該安置房完全是原房主的個人財產,如果超出面積要求的原房主購買,而其是以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則不能全部認定為一方的個人財產,應視為雙方對一方婚前房屋以共同財產使之增值,增值部分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夫妻一方,在拆遷安置的產權證上寫上夫妻雙方的名字,那么,這個房產就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了。如果是婚前個人承租的公房,婚后獲得的拆遷安置承租人的房產和補償款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也就是說,此時要區(qū)分是等值還是增值,如果有增值的,要區(qū)分增值的具體情況,如果是使用夫妻共有財產使之增值,那么對該增值部分就應該按共有處理。
      綜上,婚前個人房產,婚后拆遷安置,補償安置房在等值范圍內原則上屬于個人財產。對以夫妻共有財產購買的超過原等值的部分,原則上屬于夫妻共有財產。
      所謂等值,應作擴大理解,可以理解為包括一方婚前個人財產的增值部分,因為該增值部分與另一方沒有關系,根據物權延伸規(guī)則,應當屬于一方個人財產。我們應當明確,等值,等的是離婚該房產的價值,包括該房產的自然增值,而不是結婚時的價值。

    查看全文↓ 2018-08-30 11:19:03
  • 142****9018

    先看這房子是公房還是私房:
    如果被拆遷的房屋是公房,則要考察當地的拆遷政策,看補償款中有沒有考慮同住人的因素。在許多地方拆遷補償款是按照被拆房屋的面積為依據進行計算的,并未考慮同住人的因素。因此,此時的拆遷補償款應歸取得公房承租權的一方所有。如果公房承租權是婚后取得的,則補償款歸夫妻雙方共同所有,由雙方進行分割。
    如果拆遷的房屋是私房,則要確定該房產是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被拆遷房屋是夫妻共同財產,則拆遷補償款當然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如果是個人財產,則拆遷補償款也相應的歸個人所有,不進行分割。這個要看這個房子具體是怎么購買的,如果是夫妻一方婚前購買的,那就是一方財產。

    查看全文↓ 2018-08-30 11:18:54
  • 154****6090

     1、婚前房產屬于個人房產,婚后拆遷補償也是個人財產,那么重新購置的新房產仍然是個人財產而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2、婚姻法第十七條對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應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范圍作出了規(guī)定,即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工資、獎金,指在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補貼;
     ?。?)生產、經營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知識產權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擁有的知識產權的收益;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對于繼承遺產的所得,指的是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是對財產的實際占有。即使婚姻關系終止前并未實際占有,但只要繼承發(fā)生在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繼承的財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guī)定的除外;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查看全文↓ 2018-08-30 11:18:47

相關問題

  • 正常是屬于個人婚前財產%7E!%7E!%7E!%7E除非你們去做財產公證!%7E%7E!%7E

    全部11個回答>
  • 你好,婚前一方房產婚后拆遷安置 安置房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根據拆遷條例產權調換的規(guī)定,取得的安置房產權,是對婚前房產的補償,或者說是前一物權的權利延伸,安置房是原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的轉換形式。 但是目前在對公民私有房屋拆遷時,拆遷部門會對被拆遷房給予現金形式或房產形式進行補償,但補償的房產可能會超出原房屋面積,對超出的面積如何認定的問題。應注意的,如果超出面積是對原住房的等值補償,則該安置房完全是原房主的個人財產,如果超出面積要求的原房主購買,而其是以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則不能全部認定為一方的個人財產,應視為雙方對一方婚前房屋以共同財產使之增值,增值部分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夫妻一方,在拆遷安置的產權證上寫上夫妻雙方的名字,那么,這個房產就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了。如果是婚前個人承租的公房,婚后獲得的拆遷安置承租人的房產和補償款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也就是說,此時要區(qū)分是等值還是增值,如果有增值的,要區(qū)分增值的具體情況,如果是使用夫妻共有財產使之增值,那么對該增值部分就應該按共有處理。 綜上,婚前個人房產,婚后拆遷安置,補償安置房在等值范圍內原則上屬于個人財產。對以夫妻共有財產購買的超過原等值的部分,原則上屬于夫妻共有財產。 所謂等值,應作擴大理解,可以理解為包括一方婚前個人財產的增值部分,因為該增值部分與另一方沒有關系,根據物權延伸規(guī)則,應當屬于一方個人財產。我們應當明確,等值,等的是離婚該房產的價值,包括該房產的自然增值,而不是結婚時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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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這個不清楚。你可以去咨詢律師。不過么``````我說,你的婚姻還沒開始多久你就想著這個,可見你的愛“多深”,所以噢。你很可能離婚的啦。不和自己愛的人結婚,過一輩子的事情誒,我看你遲早受罪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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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只登記你一個人所有的,婚后共同還貸部分如果離婚需要進行補償。房屋和債務歸你。如果另有協議的,以協議為準。如果登記為2人共有,一人一半。

    全部4個回答>
  • 如果是婚前的,那就一直屬于婚前的,這個和結婚的時間長短是沒關系的。

    全部9個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