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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權糾紛要怎么處理?

157****9026 | 2018-07-17 17:52:52

已有3個回答

  • 146****8422

    1、家庭承包經營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抵押。**高法院關于土地承包糾紛的司法解釋 第十五條 承包方以其土地承包經營權進行抵押或者抵償債務的,應當認定無效。對因此造成的損失,當事人有過錯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2、通過招標等方式取得的承包經營權,可以抵押。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九條 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經依法登記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的,其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采取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轉。

    查看全文↓ 2018-07-17 17:53:56
  • 141****2529

    **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中華人民共和國**高人民法院公告  法釋[2005]6號  《**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已于2005年3月29日由**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346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二〇〇五年七月二十九日**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

    查看全文↓ 2018-07-17 17:53:45
  • 132****0080

    您好,關于以土地承包經營權設定抵押的效力問題,我國《擔保法》、《物權法》都作了明確規(guī)定?!稉7ā返?7條第
    (二)項和《物權法》第184條第
    (二)項都明確規(guī)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抵押。**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52條規(guī)定:“當事人以農作物和與其尚未分離的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的,土地使用權部分的抵押無效。”**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15條也規(guī)定:“承包方以其土地承包經營權進行抵押或者抵押債務的,應當認定無效?!比缒芙o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查看全文↓ 2018-07-17 17:5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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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九條規(guī)定:“ 承包期內,承包方可以自愿將承包地交回發(fā)包方。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應當提前半年以書面形式通知發(fā)包方。承包方在承包期內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內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卑凑毡緱l款的規(guī)定,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必須是形成書面材料通知發(fā)包方,這點對你很重要,你是在和人一起喝酒時說的,沒有書面通知,在界定你是否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唯一情形就是有無書面材料,現陳某找的證人證言在法律上不能采信。我建議你向縣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仲裁委員會申請返還承包地,被申請人是發(fā)包方,第三人是陳某?;虻椒ㄔ捍蚬偎荆桓媸前l(fā)包方,第三人是陳某。我估計你勝訴的可能性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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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這建活動板房,又沒產權。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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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轉讓方有穩(wěn)定的非農職業(yè)或有穩(wěn)定的收入來源。2、經發(fā)包方同意。3、受讓方應該是從事農業(yè)生產經營的農戶。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五節(jié) 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 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采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平等協商、自愿、有償,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強迫或者阻礙承包方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二)不得改變土地所有權的性質和土地的農業(yè)用途; (三)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讓方須有農業(yè)經營能力; (五)在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優(yōu)先權。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主體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權依法自主決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是否流轉和流轉的方式。 承包期內,發(fā)包方不得單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假借少數服從多數強迫承包方放棄或者變更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以劃分“口糧田”和“責任田”等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標承包,不得將承包地收回抵頂欠款。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轉包費、租金、轉讓費等,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協商確定。流轉的收益歸承包方所有,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繳。 土地承包經營權采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當事人雙方應當簽訂書面合同。采取轉讓方式流轉的,應當經發(fā)包方同意;采取轉包、出租、互換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的,應當報發(fā)包方備案。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雙方當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轉土地的名稱、坐落、面積、質量等級; (三)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轉土地的用途; (五)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六)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 (七)違約責任。 土地承包經營權采取互換、轉讓方式流轉,當事人要求登記的,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請登記。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承包方可以在一定期限內將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或者出租給第三方,承包方與發(fā)包方的承包關系不變。 承包方將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過一年的,可以不簽訂書面合同。 承包方之間為方便耕種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對屬于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經營權進行互換。 承包方有穩(wěn)定的非農職業(yè)或者有穩(wěn)定的收入來源的,經發(fā)包方同意,可以將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給其他從事農業(yè)生產經營的農戶,由該農戶同發(fā)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原承包方與發(fā)包方在該土地上的承包關系即行終止。 承包方之間為發(fā)展農業(yè)經濟,可以自愿聯合將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從事農業(yè)合作生產。 承包方對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依法流轉時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 第三章 其他方式的承包 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的,適用本章規(guī)定。 以其他方式承包農村土地的,應當簽訂承包合同。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承包期限等,由雙方協商確定。以招標、拍賣方式承包的,承包費通過公開競標、競價確定;以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費由雙方議定。 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可以直接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實行承包經營,也可以將土地承包經營權折股分給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后,再實行承包經營或者股份合作經營。 承包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的,應當遵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防止水土流失,保護生態(tài)環(huán)境。 以其他方式承包農村土地,在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優(yōu)先承包權。 發(fā)包方將農村土地發(fā)包給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應當事先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報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批準。 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的,應當對承包方的資信情況和經營能力進行審查后,再簽訂承包合同。 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經依法登記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的,其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采取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轉。 土地承包經營權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的,該承包人死亡,其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繼承法的規(guī)定繼承;在承包期內,其繼承人可以繼續(xù)承包。第四章 爭議的解決和法律責任 因土地承包經營發(fā)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 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當事人對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fā)生法律效力。 任何組織和個人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發(fā)包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承擔停止侵害、返還原物、恢復原狀、排除妨害、消除危險、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一)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產經營自主權; (二)違反本法規(guī)定收回、調整承包地; (三)強迫或者阻礙承包方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四)假借少數服從多數強迫承包方放棄或者變更土地承包經營權而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五)以劃分“口糧田”和“責任田”等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標承包; (六)將承包地收回抵頂欠款; (七)剝奪、侵害婦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八)其他侵害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行為。 承包合同中違背承包方意愿或者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有關不得收回、調整承包地等強制性規(guī)定的約定無效。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guī)定承擔違約責任。 任何組織和個人強迫承包方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該流轉無效。 任何組織和個人擅自截留、扣繳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收益的,應當退還。 違反土地管理法規(guī),非法征用、占用土地或者貪污、挪用土地征用補償費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等責任。 承包方違法將承包地用于非農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依法予以處罰。 承包方給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發(fā)包方有權制止,并有權要求承包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有利用職權干涉農村土地承包,變更、解除承包合同,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產經營自主權,或者強迫、阻礙承包方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等侵害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行為,給承包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等責任;情節(jié)嚴重的,由上級機關或者所在單位給予直接責任人員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章 附 則 本法實施前已經按照國家有關農村土地承包的規(guī)定承包,包括承包期限長于本法規(guī)定的,本法實施后繼續(xù)有效,不得重新承包土地。未向承包方頒發(fā)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的,應當補發(fā)證書。 本法實施前已經預留機動地的,機動地面積不得超過本集體經濟組織耕地總面積的百分之五。不足百分之五的,不得再增加機動地。 本法實施前未留機動地的,本法實施后不得再留機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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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國有相關法律規(guī)定,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依法不能抵押,且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能作為抵押。根據我國擔保法,經發(fā)包方同意的農民依法承包的集體所有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可以用來做為抵押?! 〖w土地所有權不可以抵押,鄉(xiāng)鎮(zhèn)企業(yè)的土地使用權不可以單獨抵押。所以,如果想用土地在農村申請抵押貸款的,還需要看清楚自己的土地所有權屬于哪種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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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只要是你單位的領導同意,可以按照10年攤銷。因為選在攤銷年限主要影響稅務計收企業(yè)所得稅和單位年度利潤數額。所以你滿足這兩個干系人的期望就行??梢赃x擇年終所得稅調整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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