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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清理小產權房

159****8043 | 2018-06-28 08:51:45

已有4個回答

  • 153****9576

    一直以來,由于小產權房價格低廉,所以盡量其產權存在爭議,但是仍然購買者眾多,而由于小產權房的整治涉及到很多人的利益,相關部門一直沒有出臺具體的治理辦法。
    據信息時報報道,近日,國家相關部門將對小產權房動刀,其中,國土資源部官員表示,該部已會同北京市國土管理局、懷柔區(qū)政府進行調查,并提出四點處理意見。
    一是對違法建設立即叫停,責令開發(fā)商停止對外銷售,并采取停電停水措施。二是對尚未銷售的和2007年12月30日以后新建、續(xù)建的房屋予以拆除,并拆除所有圈建的圍墻;對2007年12月30日以前銷售的已建成房屋,待全國小產權房處理政策出臺后一并處理。三是對已劃分地塊對外出租土地待建的,責令退還土地。四是分清責任,依法依規(guī)追究開發(fā)商、村干部等有關人員的責任。 昨日,中國國土資源部執(zhí)法監(jiān)察局局長李建勤昨日在北京公開表示,當前,對于各地發(fā)現的小產權房問題,將采取"一案一處理"的方式。
    對于全國小產權房的處理,要等到小產權房處理政策出臺后一并處理。目前國土部等十四部委正在研究制定小產權房清理整治政策方案。李建勤表示,國務院對小產權房問題高度重視,國土資源部、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等14個部委成立了相關領導小組,并召開了小產權房整治處理第一次領導小組會議,目前正在研究制定小產權房清理整治方案。
    國土資源部昨日公開掛牌督辦4起典型國土資源違法案件,其中兩起為農村集體土地建房案,即小產權房問題。國土資源部官員表示,該部已會同北京市國土管理局、懷柔區(qū)政府進行調查,并提出四點處理意見。一是對違法建設立即叫停,責令開發(fā)商停止對外銷售,并采取停電停水措施。二是對尚未銷售的和2007年12月30日以后新建、續(xù)建的房屋予以拆除,并拆除所有圈建的圍墻;對2007年12月30日以前銷售的已建成房屋,待全國小產權房處理政策出臺后一并處理。三是對已劃分地塊對外出租土地待建的,責令退還土地。四是分清責任,依法依規(guī)追究開發(fā)商、村干部等有關人員的責任。 繼續(xù)追問:如果拆除,對當地人肯定會有補助,但對外來人口不知該怎么處理了?

    查看全文↓ 2018-06-28 08:54:09
  • 154****3807

    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買受人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即使買受人取得有鄉(xiāng)政府或村委會蓋章的所謂產權或類似的文件,也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如果將來鄉(xiāng)政府或村委會反悔,要收回房屋,買受人只能要求返還房屋價款,無法繼續(xù)保留房屋。
    (二)存在一定的交易風險。買受人如果以預售方式購買小產權房,他對開發(fā)商的資信、項目的情況無法真正了解,由于不存在任何政府監(jiān)管,也沒有行政機關對開發(fā)商行為進行審查,一旦出現房屋不能按期交付或無法交付的情況,買受人往往難以追回房款。
    (三)質量風險。小產權房的建設可能根本沒有經過房屋質量驗收等程序,一旦出現房屋質量問題,買受人的利益很難得到維護。
    (四)拆遷過程中的風險。小產權房在使用中如果遇到國家征收,買受人很難得到相應的拆遷補償。如果房屋是第一類小產權房,補償受益人是農村集體組織;如果是第二類小產權房,因為本身是違章建筑,無法得到任何補償。

    查看全文↓ 2018-06-28 08:53:47
  • 133****5229

    近日召開的全國推進構建國土資源執(zhí)法監(jiān)管共同責任機制座談會上,相關負責人表示,今年全國將開始選擇試點城市,妥善處理好現存小產權房的問題。

    記者從國土資源部了解到,在近日召開的全國推進構建國土資源執(zhí)法監(jiān)管共同責任機制座談會上,相關負責人表示,今年全國將開始選擇試點城市,妥善處理好現存小產權房的問題。

    國家土地執(zhí)法監(jiān)察局局長李建勤表示,小產權房是指集體土地上建的房子,賣給非本經濟村組織成員。比如,農民宅基地拆除后蓋成商品房,城里的市民去購房,就是小產權房。國家明確規(guī)定城里居民不可買宅基地建房,也不可以買小產權房。目前國家要求各地對農村集體土地進行確權登記,但凡是小產權房不允許登記,不受法律保護。

    去年,國務院已經成立了小產權房清理小組,清理小組由國土資源部和住建部牽頭。下一步,國家將按照積極穩(wěn)妥原則,清理小產權房。

    李建勤表示,將組織研究選擇試點城市,在試點基礎上總結完善政策,妥善處理好現存小產權房,“今年會抓緊試點工作,目前還沒有完整統計全國小產權房的數據”。

    查看全文↓ 2018-06-28 08:53:30
  • 156****0404

    1、根據國務院《關于繼續(xù)積極穩(wěn)妥地進行城鎮(zhèn)住宅制度改革的通知》,職工購買公有住宅,在國家規(guī)定的住房面積內,可以按標準價出售。職工購房后另外擁有部分產權,可以繼承和出售,但出售要在購買5年以后才能進行,原售房的產權單位有優(yōu)先購買權,售房的收入在扣除相關稅費后,按個人與單位或政府各自所占的產權比例進行分配。從這里可以看出部分產權和全部產權的一些區(qū)別。部分產權與全部產權的不同之處在于,部分產權是強調永久使用權和繼承權,而對收益權和處分權的行使則限定在一定范圍之內。
    2、小產權房是一個狹義概念,通過政府批準有正規(guī)建設手續(xù)的新民居是合法的,可以長久擁有居住。對沒有合法建設手續(xù)的房屋不要去買,這個才是真正的小產權,它不合法隨時會被強制拆除。
    3、小產權房清理整治方案,也叫小產權房清理整治政策方案,是國土資源部執(zhí)法監(jiān)察局局長李建勤在2010年9月27日國土資源部召開12336國土資源違法舉報工作座談(培訓)會后接受采訪時表示的、近期出臺小產權房問題的處理方案

    查看全文↓ 2018-06-28 08:5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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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買賣宅基地是違法行為,總有群眾以身試法,后果當然自負,賣方會喪失使用權,買方需要再次批準,不能批準就白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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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ulimm ?什么是小產權房“小產權房”并不是一個法律上的概念,它只是人們在社會實踐中形成的一種約定俗成的稱謂。目前通常所謂的“小產權房”,也稱“鄉(xiāng)產權房”,是指由鄉(xiāng)鎮(zhèn)政府而不是國家頒發(fā)產權證的房產。所以,“小產權”其實就是“鄉(xiāng)產權”“集體產權”,它并不真正構成嚴格法律意義上的產權。說的再直白一些,“小產權房”是一些村集體組織或者開發(fā)商打著新農村建設等名義出售的、建筑在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農民自行組織建造的“商品房”。

    全部3個回答>
  • 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買受人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即使買受人取得有鄉(xiāng)政府或村委會蓋章的所謂產權或類似的文件,也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如果將來鄉(xiāng)政府或村委會反悔,要收回房屋,買受人只能要求返還房屋價款,無法繼續(xù)保留房屋。(二)存在一定的交易風險。買受人如果以預售方式購買小產權房,他對開發(fā)商的資信、項目的情況無法真正了解,由于不存在任何政府監(jiān)管,也沒有行政機關對開發(fā)商行為進行審查,一旦出現房屋不能按期交付或無法交付的情況,買受人往往難以追回房款。(三)質量風險。小產權房的建設可能根本沒有經過房屋質量驗收等程序,一旦出現房屋質量問題,買受人的利益很難得到維護。(四)拆遷過程中的風險。小產權房在使用中如果遇到國家征收,買受人很難得到相應的拆遷補償。如果房屋是第一類小產權房,補償受益人是農村集體組織;如果是第二類小產權房,因為本身是違章建筑,無法得到任何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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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產權房不受法律保護,對于非農村集體組織成員的買受人來說,存在很大的風險,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買受人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即使買受人取得有鄉(xiāng)政府或村委會蓋章的所謂“產權”或類似的文件,也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如果將來鄉(xiāng)政府或村委會反悔,要收回房屋,買受人只能要求返還房屋價款,無法繼續(xù)保留房屋。 (二)存在一定的交易風險。買受人如果以預售方式購買小產權房,他對開發(fā)商的資信、項目的情況無法真正了解,由于不存在任何政府監(jiān)管,也沒有行政機關對開發(fā)商行為進行審查,一旦出現房屋不能按期交付或無法交付的

  • 來自于住建部的數據顯示,自2013年以來,浙江省已拆除違法建設3億平方米。根據浙江省對于“違法建筑”的定義:違法占用基本農田、不符合土地利用規(guī)劃、侵占交通干線、消防通道、廣場、公共綠地等公共設施、公共場所用地的以及發(fā)生在重點區(qū)域,影響社會治安和公共安全,妨礙國家和省重點工程建設,以及頂風作案,造成惡劣影響的等違法用地的建筑將成為拆除重點。照此來看,違反規(guī)劃和土地用途的小產權房無疑是浙江拆除違法建筑的重要內容。針對農村違法建筑拆除后騰出的土地,上述浙江省住建廳相關人士介紹,規(guī)劃用于商品住宅等經營性房地產開發(fā)等,必須由市、縣人民政府依法收回、收購或征收土地使用權,按現行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辦理供地手續(xù),且土地出讓金的60%也將返還給村級組織,從而調動了基層組織參與三改一拆的積極性。浙江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廳長談月明曾在總結浙江“三改一拆”行動時特別提出,為浙江省的城市發(fā)展騰出了發(fā)展空間,改善了環(huán)境等。以2013年浙江實行“三改一拆”的第一年為例,累計拆除違法建筑1.5億平方米;累計拆出違法占地12.09萬畝,騰出改造用地8.6萬畝,相當于浙江省全年土地供應量的三分之二,緩解了供地不足的難題。實際上早在2014年,住建部和國土部就已經部署對各地小產權房狀況進行摸底,并初步清理整治在建在售的小產權房。根據浙江“拆違”要求,不僅要確保新建違建零增長,與此同時,亦建立違法建筑認定標準和分類處理的辦法?!罢憬`法建筑的處理不僅針對小產權房,但是小產權房作為違法建筑的一個方面,也隨著違法建筑的分類處理而解決?!闭憬髮W房地產研究中心主任賈生華如是介紹。也特別注意到,浙江省有關違法建設的處理,并未包括一些未違背土地用途和規(guī)劃,但是出售給村集體以外的城市人口的小產權房問題。小產權房處理頂層設計出臺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陳錫文在接受采訪時,評價小產權房時表示,小產權房不合法,**重要的不在于它是在農民土地上由農民蓋起來的房子,而在于小產權房蓋在不符合規(guī)劃的土地上,違反了土地的用途管制。因為小產權房的本質是違章建筑,違章建筑不合法?!斑@不僅僅是說農民蓋了是這樣,其他社會上任何機構、團體,任何個人蓋了這個違章建筑都不合法,都不能交易。”陳錫文說。在2015年3月1日正式執(zhí)行的《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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