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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房產稅的征收依據是什么?

146****6793 | 2013-04-02 18:3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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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8****7382

    不同方式的征稅情況:  1、從價計征——按照房產余值征稅,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30%后的余值計算繳納。在這里,所扣除的比例具地域性特征,是有房產所在地的政府根據當地情況進行不同程度的比例扣除?! ⊙a充:房產原值,包括與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種附屬設備或一般不單獨計算價值的配套設施。主要有:暖氣,衛(wèi)生,通風等,納稅人對原有房屋進行改建、擴建的,要相應增加房屋的原值?! ?、從租計征——按照房產租金收入計征,房產出租的,則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  注: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征收的依據;投資聯(lián)營的房產,則需區(qū)別對待;共擔風險的,按房產余值作為房產稅征收依據;收取固定收入,則以出租房租金收入為房產稅征收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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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問題

  • 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 征收的一種財產稅?! 》慨a稅征收標準從價或從租兩種情況:  (1)從價計征的,其計稅依據為房產原值一次減去10%-30%后的余值;  (2)從租計征的(即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從價計征10%~30%的具 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慨a稅稅率采用比例稅率。按照房產余值計征的,年稅率為1.2%;按房產租金收入計征 的,年稅率為12%?! 》慨a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分為以下兩種情況,其計算公式為:  (1)以房產原值為計稅依據的,應納稅額=房產原值×(1-10%或30%)×稅率(1.2%)  (2)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的,應納稅額=房產租金收入×稅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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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上海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試點的暫行辦法》2、《上海房產稅征收管理細則》《上海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試點的暫行辦法》2011年01月28日為進一步完善房產稅制度,合理調節(jié)居民收入分配,正確引導住房消費,有效配置房地產資源,根據國務院第136次常務會議有關精神,上海市政府決定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試點?,F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暫行辦法。一、試點范圍試點范圍為本市行政區(qū)域。二、征收對象征收對象是指本暫行辦法施行之日起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且屬于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購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下同)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的住房(以下統(tǒng)稱“應稅住房”)。除上述征收對象以外的其他個人住房,按國家制定的有關個人住房房產稅規(guī)定執(zhí)行。新購住房的購房時間,以購房合同網上備案的日期為準。居民家庭住房套數根據居民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及其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擁有的住房情況確定。三、納稅人納稅人為應稅住房產權所有人。產權所有人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監(jiān)護人代為納稅。四、計稅依據計稅依據為參照應稅住房的房地產市場價格確定的評估值,評估值按規(guī)定周期進行重估。試點初期,暫以應稅住房的市場交易價格作為計稅依據。房產稅暫按應稅住房市場交易價格的70%計算繳納。五、適用稅率適用稅率暫定為0.6%。應稅住房每平方米市場交易價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2倍(含2倍)的,稅率暫減為0.4%。上述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由市統(tǒng)計局每年公布。六、稅收減免(一)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且屬于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計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積(指住房建筑面積,下同)人均不超過60平方米(即免稅住房面積,含60平方米)的,其新購的住房暫免征收房產稅;人均超過60平方米的,對屬新購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積,按本暫行辦法規(guī)定計算征收房產稅。合并計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積為居民家庭新購住房面積和其它住房面積的總和。本市居民家庭中有無住房的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的,經核定可計入該居民家庭計算免稅住房面積;對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居民家庭,免稅住房面積計算辦法另行制定。(二)本市居民家庭在新購一套住房后的一年內出售該居民家庭原有唯一住房的,其新購住房已按本暫行辦法規(guī)定計算征收的房產稅,可予退還。(三)本市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購住房、且該住房屬于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暫免征收房產稅。(四)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規(guī)定引進的高層次人才、重點產業(yè)緊缺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證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購住房、且該住房屬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暫免征收房產稅。(五)持有本市居住證滿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購房人,其在本市新購住房、且該住房屬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暫免征收房產稅;持有本市居住證但不滿3年的購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本暫行辦法規(guī)定計算征收房產稅,待持有本市居住證滿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房產稅,可予退還。(六)其他需要減稅或免稅的住房,由市政府決定。七、收入用途對房產稅試點征收的收入,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設等方面的支出。八、征收管理(一)房產稅由應稅住房所在地的地方稅務機關負責征收。(二)房產稅稅款自納稅人取得應稅住房產權的次月起計算,按年計征,不足一年的按月計算應納房產稅稅額。(三)凡新購住房的,購房人在辦理房地產登記前,應按地方稅務機關的要求,主動提供家庭成員情況和由市房屋狀況信息中心出具的其在本市擁有住房相關信息的查詢結果。地方稅務機關根據需要,會同有關部門對新購住房是否應繳納房產稅予以審核認定,并將認定結果書面告知購房人。應稅住房發(fā)生權屬轉移的,原產權人應繳清房產稅稅款。交易當事人須憑地方稅務機關出具的認定結果文書,向登記機構辦理房地產登記;不能提供的,登記機構不予辦理房地產登記。(四)納稅人應按規(guī)定如實申報納稅并提供相關信息,對所提供的信息資料承擔法律責任。納稅人未按規(guī)定期限申報納稅的,由地方稅務機關向其追繳稅款、滯納金,并按規(guī)定處以罰款。(五)應稅住房房產稅的征收管理除本暫行辦法規(guī)定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具體征收管理辦法,由市地稅局負責制定。九、部門職責(一)建立工作機制市政府成立由市財政、地稅、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建設交通、規(guī)劃國土資源、公安、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統(tǒng)計等部門組成的房產稅試點工作機構,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推進房產稅試點工作。(二)協(xié)同征收管理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建設交通、規(guī)劃國土資源、財政、公安、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統(tǒng)計等部門要積極配合地方稅務機關建立應稅住房房產稅征收控管機制,根據本市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試點的需要,提供相關信息,共同做好應稅住房的認定工作。(三)實現信息共享市地稅、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建設交通、規(guī)劃國土資源、財政、公安、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統(tǒng)計等部門要共同建立全市統(tǒng)一的房地產信息管理平臺,實現個人住房信息數據庫信息共享。十、評估機制房產稅稅基評估工作在市政府統(tǒng)一領導下,由市地稅、財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規(guī)劃國土資源等部門共同組織實施。十一、其他事項本暫行辦法未涉及的其他事項,按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本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試點中的具體規(guī)定,由市財政局、市地稅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部門制訂,并報市政府同意后公布執(zhí)行。本暫行辦法自2011年1月28日起施行《上海房產稅征收管理細則》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上海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試點的暫行辦法〉的通知》(滬府發(fā)〔2011〕3號)的有關規(guī)定,現將個人住房房產稅征收管理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從2011年1月28日起,凡在本市新購住房的購房人,均應在辦理房地產登記之前向房屋所在地地方稅務機關(以下簡稱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房產稅征免認定手續(xù)。二、購房人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減免房產稅認定時,應如實填寫房產稅認定申報表,并提交下列資料(原件和復印件):(一)房產交易合同,包括新建商品住房的房屋交接書;(二)新購住房的契稅完稅憑證;(三)購房人及其家庭成員的有效身份證明;(四)購房人的戶籍(或居住)證明和婚姻狀況證明;(五)無住房同住人及其家庭成員的有效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和婚姻狀況證明(申請計入無住房同住人的提供);(六)其他有關書面證明文件、資料。三、購房人提交本公告第二條所列資料后,從主管稅務機關領取《原有住房信息查詢申請表》,向房屋狀況信息部門查詢原有住房情況,并將取得的原有住房書面查詢結果(原件)送主管稅務機關。主管稅務機關收到購房人提供的原有住房書面查詢結果后的10個工作日內,根據審核認定結果,向購房人簽發(fā)《上海市個人住房房產稅認定通知書》。主管稅務機關可根據需要會同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建設交通、規(guī)劃國土資源、公安、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復核購房人提供的有關信息。四、購房人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全額繳納房產稅的,需提交本公告第二條(一)、(二)、(三)、(六)所列資料(購房人家庭成員的有效身份證明除外)。主管稅務機關收齊購房人提供的申報資料后,根據審核認定結果,當場向購房人簽發(fā)《上海市個人住房房產稅認定通知書》。五、房產稅征免認定手續(xù)應當由購房人本人辦理。購房人為二人及以上的,可以書面委托其他購房人代為辦理。委托購房人以外的其他人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交經公證的委托書。申請計入無住房同住人的,應當由同住人本人辦理。委托他人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交經公證的委托書。六、年應納房產稅稅額的計算公式:年應納房產稅稅額(元)=新購住房應征稅的面積(建筑面積)×新購住房單價(或核定的計稅價格)×70%×稅率七、納稅人應當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憑有效身份證明原件自行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稅款,繳清當年度應納稅款。未按時足額繳納的,逾期繳納的稅款從次年1月1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八、應稅住房發(fā)生權屬轉移的,原產權人應在辦理房地產登記之前繳清截至辦理權屬轉移登記當月應當繳納的房產稅。九、納稅人未按規(guī)定辦理房產稅征免認定手續(xù),以及未繳、少繳、滯繳應納稅款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和其他有關規(guī)定處理。十、本公告自2011年1月28日起執(zhí)行。特此公告。上海市地方稅務局二0一一年一月三十日

  • 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國務院正式發(fā)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從1986年10月1日開始實施。2010年7月22日,在財政部舉行的地方稅改革研討會上,相關人士表示,房產稅試點將于2012年開始推行。但鑒于全國推行難度較大,試點將從個別城市開始。國家統(tǒng)計局公布的數據顯示,2014年全國城鎮(zhèn)居民7.49億人,人均住房33平方米,商品房均價6300元/平方米,按此估算,城鎮(zhèn)住房共247.2億平方米,全國住房總價值156.3萬億元,按1%稅率征收房產稅,房產稅收入共計1.6萬億元。考慮一定比率免征,實征房產稅收入還要再打折扣,不足以完全替代土地收入。按照目前土地收入下降趨勢推算,到2017年土地收入將減少到1.5萬億元左右,相當于可征收房產稅總額,而很多地方財政的土地出讓收入會更早一些下降到不及可征房產稅收入的程度。2011年1月,重慶首筆個人住房房產稅在當地申報入庫,其稅款為6 154.83元。2012年8月12日,30余省市地稅部門為開征存量房房產稅做準備。2013年7月,房產稅改革擴圍有可能下半年落成,杭州也許成為第三個征收房產稅的城市。房產稅的特點:房產稅屬于財產稅中的個別財產稅,其征稅對象只是房屋;征收范圍限于城鎮(zhèn)的經營性房屋;區(qū)別房屋的經營使用方式規(guī)定征稅辦法,對于自用的按房產計稅余值征收,對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稅。注意房屋出典不同于出租,出典人收取的典價也不同于租金。因此,不應將其確定為出租行為從租計征,而應按房產余值計算繳納。為此,《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28號)明確規(guī)定,產權出典的房產,由承典人依照房產余值繳納房產稅,稅率為1.2%。征收范圍:稱房產稅“課稅范圍”,具體指開征房產稅的地區(qū)。房產稅暫行條例規(guī)定,房產稅在城市、縣城、建制鎮(zhèn)和工礦區(qū)征收。城市、縣城、建制鎮(zhèn)、工礦區(qū)的具體征稅范圍,由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征收標準:房產稅征收標準從價或從租兩種情況:(1)從價計征的,其計稅依據為房產原值一次減去10%-30%后的余值;(2)從租計征的(即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從價計征10%-30%的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如浙江省規(guī)定具體減除幅度為30%。房產稅稅率采用比例稅率。按照房產余值計征的,年稅率為1.2%;按房產租金收入計征的,年稅率為12%。房產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分為以下兩種情況,其計算公式為:(1)以房產原值為計稅依據的應納稅額=房產原值×(1-10%或30%)×稅率(1.2%)(2)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的應納稅額=房產租金收入×稅率(12%)[2]征收期限:房產稅征收期限可結合房屋情況咨詢當地房管部門或稅務部門。征收對象:房產稅的征稅對象是房產。所謂房產,是指有屋面和圍護結構,能夠遮風避雨,可供人們在其中生產、學習、工作、娛樂、居住或儲藏物資的場所。但獨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圍墻、暖房、水塔、煙囪、室外游泳池等不屬于房產。但室內游泳池屬于房產。由于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開發(fā)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對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而言是一種產品,因此,對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產稅;但對售出前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應按規(guī)定征收房產稅。負有繳納房產稅義務的單位與個人。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產權屬于全民所有的,由經營管理單位繳納。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繳納。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產所在地的,或者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由房產代管人或使用人繳納。因此,上述產權所有人,經營管理單位、承典人、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統(tǒng)稱房產稅的納稅人。1. 產權屬國家所有的,由經營管理單位納稅;產權屬集體和個人所有的,由集體單位和個人納稅;2. 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納稅;3. 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納稅;4. 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亦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納稅;5. 無租使用其他房產的問題。納稅單位和個人無租使用房產管理部門、免稅單位及納稅單位的房產,應由使用人代為繳納房產稅;6. 產權屬于集體所有制的,由實際使用人納稅外商投資企業(yè)和外國企業(yè)、外籍個人、海外華僑、港澳臺同胞所擁有的房產不征收房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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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產稅征收標準從價或從租兩種情況:(1)從價計征的,其計稅依據為房產原值一次減去10%-30%后的余值;(2)從租計征的(即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從價計征10%-30%的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如浙江省規(guī)定具體減除幅度為30%。房產稅稅率采用比例稅率。按照房產余值計征的,年稅率為1.2%;按房產租金收入計征的,年稅率為12%。房產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分為以下兩種情況,其計算公式為:(1)以房產原值為計稅依據的應納稅額=房產原值×(1-10%或30%)×稅率(1.2%)(2)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的應納稅額=房產租金收入×稅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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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房產稅的納稅人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產權屬于全民所有的,由經營管理的單位繳納。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繳納。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產所在地的,或者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繳納。兩種繳納方式,根據情況選其一:依照房產余值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依照房產租金收入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房產稅的納稅申報納稅人應根據稅法的規(guī)定,將現有房屋的坐落地點、結構、面積、原值、出租收入等情況,據實向當地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房產稅的納稅期限和納稅地點房產稅實行按年征收,分期繳納。納稅期限一般規(guī)定按季或按半年征收一次。房產稅在房產所在地繳納。房產不在同一地方的納稅人,應按房產的坐落地點分別向房產所在地的稅務機關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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