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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想買套房子,加入女兒的名字,以后可以留給女兒(女兒已結婚)。但購房小姐說這樣的話房子就算兩家的,包括女婿也有房產的所有權。是這樣規(guī)定的嗎?只給女兒留房子應該怎么做?

137****0740 | 2012-10-13 10:36:57

已有2個回答

  • 158****2548

    明確的表示贈與給你的女兒就可以

    查看全文↓ 2012-10-13 10:37:27
  • 157****4726

    如果沒有明確約定的話,你女婿是有可能獲得共有權的

    查看全文↓ 2012-10-13 10:3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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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問題

  • 依據(jù)**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法釋[2003]19號 為正確審理婚姻家庭糾紛案件,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以下簡稱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規(guī)定,對人民法院適用婚姻法的有關問題作出如下解釋:第二十二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你的情況要看女方父母是否明示給誰,否則視為給夫妻雙方。

  • 遺囑如果明確寫到:只留給自己的孩子,其配偶沒份。有這種明確表達的,女婿或兒媳就不能分了。否則夫妻一方繼承的遺產都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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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這種情況應該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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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兒有繼承房產的權利。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九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yǎng)子女和有扶養(yǎng)關系的繼子女。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yǎng)父母和有扶養(yǎng)關系的繼父母。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yǎng)兄弟姐妹、有扶養(yǎng)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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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當然有繼承權,繼承權和戶口沒有關系。房子是你爸爸的,他愛給誰就給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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