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是國家的,用地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 現行政策沒有永久性使用,只有期限使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國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權由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第八條 城市市區(qū)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qū)的土地,除由法律規(guī)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于農民集體所有。第九條 國有土地和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確定給單位或者個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
全部3個回答>永久征地能辦使用證嗎?有土地證是否可以永久擁有只片土地?
135****6599 | 2019-10-05 20:5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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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8812
法律規(guī)定,城市土地以及城市郊區(qū)的土地為國有土地。農村土地為集體土地。集體土地要變更國有土地則需要辦理征地手續(xù),即農轉建設用地。才可以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實踐中也有農村整建制轉非的情況。一般適用于城市近郊的土地。
查看全文↓ 2019-10-05 20:57:38 -
153****6445
不知你辦國有土地為什么,如果是為了讓房子在市上交易,是需要國有土地證,但集體土地證轉國有土地證是有難度的,如果你的房子是為了自住有沒有土地證都沒有什么問題,只是有國家房屋所有權證(大紅本房證)就行,將來動拆與有沒有土地證沒關系,國家只賠償地上部份,動拆補償也是按區(qū)域價格補償,例如集體地土大都在沈陽三級區(qū)域之外,補償金都是2713元每平米,不看你是國有土地證,還是集體土地證.所以就看你要土地證為什么了.
查看全文↓ 2019-10-05 20:57:34 -
131****0254
土地證,一般叫土地使用證,分國有和集體。集體土地使用證沒設定年限,但國家因公共需要可以征用。國有土地使用證分劃撥和出讓。劃撥沒有使用年限,但國家可以收回。出讓的按用途分,住宅70年,工業(yè)50年,商業(yè)40年。
查看全文↓ 2019-10-05 20:57:29
因此,我們國家沒有永久擁有土地的土地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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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法律規(guī)定,城市和城市郊區(qū)的的土地是屬于國家的,農村土地是屬于集體的,所以土地的所有權是絕對排他的,使用權就不可能永久轉讓,至少目前是沒有永久轉讓土地使用權的案例的,一般根據土地規(guī)劃性質的不同有不同的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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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證應該沒有永久的。土地證的年限是土地的出讓年限,因用途不用年限也不一樣,住宅**高70年,商業(yè)40 年,工業(yè)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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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有關法律規(guī)定,宅基地歸國家或集體所有,宅基地的使用人對宅基地只有使用權而沒有所有權。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權應以實際需要為根據,如果宅基地長期閑置,表明使用人已不再需要此地,因此國家或集體有權收回。但通過出讓的方式取得城市國有土地的宅基地使用權,在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guī)定的使用年限內國家不得提前收回。您全家人早已到市里居住,如已屬城鎮(zhèn)非農業(yè)戶口,何況宅基地所蓋的房屋在70年代末已倒塌,那要回來就困難了。有土地證沒,有了這兩證要回該沒問題要回該沒問題 1可以呀,有土地使用證\房屋產權證\就可以要回.2這是物權,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這多年是多少年啊?原房子是否還在?如果還在,且房產手續(xù)并未發(fā)生變更,可以主張占用人員騰房。農村的宅基地所有權是村集體,村民只有使用權,如果空閑宅基長期閑置不用,村集體可以將它劃給需要的人。但宅基上面的房屋是私有財產。你家的房屋如果在的話,別人是不能占有的,如果占有了,你可以起訴。如果是空閑宅基且被村里依法收回的話,就不能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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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使用證有兩種:一種是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這是用于農業(yè)生產承包經營的,這種證書一般是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簽發(fā)的,套有地方政府大??;另一種是宅基地的集體土地使用權證,這種證書是國土部門簽發(fā)的,也套有地方政府大印。如果你這塊是地辦第一種證書,只需在證書中載有這塊地即可。而第二種證書是基于有地上建筑物的宅基地而言的,如果沒有地上建筑物,是無法單獨辦理土地使用證的。因此,建議你先將這塊地暫時先載入第一種證書中,以保證你對這塊地的使用權。憑跟別人換田的協(xié)議,先在村土地清冊中更改到你的名下,然后到鄉(xiāng)鎮(zhèn)農經站辦理證書的變更手續(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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