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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買的房子離婚怎么分配?房子怎么區(qū)分婚前婚后?

136****6442 | 2019-03-19 07:14:23

已有5個回答

  • 153****5039

    首先 男方婚前買的房子 現在離婚都給按照新婚姻法來 所以 房子歸男方所有 (如果是**加貸款 你得拿出證據 證明你還款了) 家具裝修什么的 你得有發(fā)票證明是你買的 要不真的沒辦法 就得看你老公有沒有良心了。關于抵押房子 你們現在沒有離婚 他背著你抵押 侵害了你的權力 你可以起訴他不背債,
    現在問題 你不用糾結房子了 如果房子上面有你的名字 你可以要求一部分的房款 要是沒有 根據新婚姻法 這房子跟你沒關系 除非你有證據表面這房子中有你的錢 比如 銀行信息 發(fā)票

    查看全文↓ 2019-03-19 07:15:12
  • 153****9978

    婚前買的房子,如果屬于個人財產,離婚時另一方無權分配;否則,由雙方平均分割。

    《婚姻法》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查看全文↓ 2019-03-19 07:15:07
  • 144****4564

    婚前財產離婚時不作為共同財產分割。
    (1)婚前一方購買、產權證在婚后取得歸個人所有。夫妻一方在婚前以個財產購買的房屋,一次性付清全款的,并將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一方名下的產權證在婚后取得的也歸個人所有。
    (2)婚前一方支付**、婚后以夫妻名義共同清償貸款,房屋為個人財產。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支付**付款后按揭貸款,產權證登記在一名下的,該房屋為其個人婚前財產?;楹笠苑蚱廾x共同清償貸款,不改變該房屋為個人財產的性質。但對已歸還的貸款中另一方以個人財產清償的部分,應當全部返還菱;以夫妻共同財產清償的部分,應當返還其中的一半。
    (3)產權證登記在一方名下,但投人有債務的應當返還。產權證登記在一.方名下,但另一方有證據證明在婚前購房時也有出資的,在離婚分割財產時,.該屋為產權登記人的個人財財產,剩余末歸還的債務,為其個人債務。但對首期和已歸還的貸款中屬于另一方出資和清償的部分,應當予以返還。
    (4)有證據證明一方婚前購買的房屋是基于雙方協商,并為共同所有的是妻共同財產、一方婚前購買的房屋,另一方有證據證明其婚前是基于雙方均認可所購房屋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進行出資的,雖然該房產登記在一方名下,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時應按共同財產的分割原則進行處理,其按揭貸款產生的債務為共同債務。但對于存在當事人出資比例懸殊,且婚后確未共同生活的,或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較短等情形的,可參考當時的出資比例對房產行分割,不宜各半分割。

    查看全文↓ 2019-03-19 07:14:58
  • 147****8340

    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功由法院判決給產權登記的一方,也就是房產證上有名字的一方,但需要給另一方補償。

    根據《**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guī)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查看全文↓ 2019-03-19 07:14:52
  • 131****1950

    根據《婚姻法解釋》婚前買的房子,**如果是男方出的婚后夫妻雙方都還過房貸得話,房子歸男方所有女方有權要求男方返還其還的房貸款。
    如果房貸到離婚時沒有還完,此為男方婚前個人債務,女方不承擔相應的債務,反之亦然。

    查看全文↓ 2019-03-19 07: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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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購房合同為準,簽訂日在結婚證之前就算婚前財產,簽訂日在結婚證之后就算婚后財產?!?*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10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guī)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薄痘橐龇ā返?9條第1款:“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p> 全部3個回答>

  • 1:是否雙方都為這套房子出錢了,如果都出錢了屬于共同財產,離婚了是根據比例來分配。2:房子是婚前購買的,是否做了婚前財產公證。沒有做公證,又無法證明房子是某一方全資購買,貸款也是另一方毫無關系的話,則房子也屬于共同財產。3:購房的時候,房產證上面寫的所有人是誰,這也是分配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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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以購房合同為準簽訂日在結婚證之前就算婚前財產。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第10條指示:“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2、依前款規(guī)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1款規(guī)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3、《婚姻法》第39條第1款:“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房產證加名按贈予處理,具體程序各地都不一致,請咨詢當地房管局和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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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婚前房產屬于共同財產嗎婚前房產是否是夫妻共同財產,在現實中普遍有以下三種情形:一是一方在結婚前出資購買的房子;二是由一方父母或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子;三是一方在結婚前以個人財產支付**的房子。下面將詳細介紹這三種情形:(一)一方在結婚前自己出資購買的房子。根據婚姻法的規(guī)定,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在結婚前,一方已經購買,付清房款和擁有所有權的房子顯然屬于一方的婚前的財產,屬于個人財產,并不是夫妻共同財產。但如果結婚前一方自己出資買房子,但基于一些原因將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這視為對對方的贈與,在這種情況下,該房子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二)一方父母或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子。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房子,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房子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但如果將產權登記在夫妻雙方的名下,那么就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該房子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其次是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子,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房子可以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共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F實中,許多父母為子女買房子耗盡畢生的積蓄,這一規(guī)定也是對婚姻中雙方及其父母財產的保護。(三)一方在結婚前簽訂買房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的房子,如果其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而房子登記在**房名下的,可以先協議處理,在協議不成的情況下,法院一般認定該房子屬于產權登記的一方,雙方共同還貸的款項可以由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二、婚前房產離婚怎么分那么,離婚時房子怎么分?這同樣也要分情況進行考量。結婚前買的房子如果是夫妻一方的財產,則在離婚時就屬于個人財產,不能進行分割。相反地,如果房子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那么就應依據以下離婚財產分割原則進行分割。(一)男女平等原則。夫妻雙方平等地分割包括房子在內的共同財產,享有同樣的權利和義務。(二)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從生理特點上考慮,房子的分割在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同時,房子分割還要特別注意給分到子女撫養(yǎng)權的一方的照顧。(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在離婚分割房子時,盡量考慮對房子有實際需要或能有效利用房子的一方,比如一方已經擁有一套房子,而另一方卻沒有住房,在這種情況下就應依照該原則認定房子歸需要的一方所有,而適當給予另一方補償。此外,還應考慮一下具體的情形,比如雙方父母共同出資買房的情況下,房子的分割還要適當考慮雙方父母出資的份額。三、婚后貸款買房離婚時怎么分割房屋產權認定是以簽訂合同為準,并不是以獲得房產證的時間為準的。1、要看房子是在婚前還是婚后買的,婚前買的,就是一方個人的婚前個人財產,另一方無權分的。若是婚前一方買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則是雙方的共同財產。2、房子若是婚后買的,若雙方對于房產沒有特別約定,即使是只有一個人的名字,也是你們夫妻共同財產,應當平分。3、但無論是婚前還是婚后買的,若一起還貸款了,婚后共同還貸款部分及增值部分,應平分。具體分割方案:**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10條第2款規(guī)定中的“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一般可以按照如下公式計算:夫妻婚后共同還貸部分(含婚后償還的本金和利息)÷實際購房款(房屋購買價+離婚時已還全部利息)×離婚時房屋市場價?;楹筚J款購買的房產如無特殊約定應屬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當平均分割。需要說明的是:婚后貸款購房,無論是個人支付房款還是夫妻雙方共同支付房款,也無論是一方償還貸款,還是雙方共同償還貸款,均不影響房屋共同財產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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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以購房合同為準簽訂日在結婚證之前就算婚前財產。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第10條指示:“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2、依前款規(guī)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1款規(guī)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婚姻法》第39條第1款:“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狈慨a證加名按贈予處理,具體程序各地都不一致,請咨詢當地房管局和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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