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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土地征地程序有哪些

147****0236 | 2018-11-30 03: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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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7****9239

    土地征收的一般程序:————詳細資料請參考“聚土”
    (一)預征告知→(二)現(xiàn)狀調查及確認→ (三)征詢意見,組織征地聽證→ (四)征地材料的組織、審核及上報→ (五)征地的審核、報批→(六)征地公告→(七)兩公告后被征地農民的權利→ (八)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批準和交付土地→
    注:市縣人民政府是征地主體,并非國土行政部門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六日,國土資源部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做好征地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以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嚴格征地拆遷管理工作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緊急通知》(國辦發(fā)明電〔2010〕15號,以下簡稱《緊急通知》)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切實加強和改進征地管理,確保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下發(fā)《關于進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在此通知中明確規(guī)定:強化市縣政府征地實施主體職責。依照法律規(guī)定,市縣政府是征地組織實施的主體,對確定征地補償標準、拆遷補償安置、補償費用及時足額支付到位、組織被征地農民就業(yè)培訓、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社會保障等負總責。國土資源 部門應在政府的統(tǒng)一組織領導下,認真履行部門職責,確保征地工作依法規(guī)范有序地進行。
    此規(guī)定明確了市縣人民政府作為征地主體,在征地過程中負總責的法律地位。由于《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規(guī)定,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根據(jù)經批準的征用土地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鄉(xiāng)(鎮(zhèn))、村予以公告,聽取被征用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報市、縣人民政府批準后,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因此,很多復議機關和法院認為,國土行政主管部門是征地主體。在不服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中,應該以國土行政主管部門為被申請人或被告?!蛾P于進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的闡述了誰才是征地主體,很好的解決了不必要的爭議。

    查看全文↓ 2018-11-30 03:20:52
  • 144****1127

    《土地管理法》明確規(guī)定,農村土地征用程序:根據(jù)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時所辦理的土地征用程序分以下幾個步驟。

    【第一步】預選符合規(guī)劃的農用地。征用農村土地,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城市建設總體規(guī)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否則,不得使用該土地。用地單位在初步選定某農用地為建設用地后,首先應向國土資源、建設、規(guī)劃等部門咨詢是否符合該農用地的各項規(guī)劃。

    【第二步】編制建設項目可行性報告。確認農用地可用于建設后,應根據(jù)建設部門的要求,編制建設項目可行性報告,并向建設部門提交用地申請,由建設部門審查,符合的,由用地單位按規(guī)定繳納選址規(guī)費,建設部門頒發(fā)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

    【第三步】提交用地預審申請。農用地轉用或土地征收經依法批準后,用地單位應持《選址意見書》兩年內向同級國土資源局提出用地預審申請,由該國土資源局核發(fā)《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報告書》。

    【第四步】辦理立項等手續(xù)。用地單位憑《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報告書》向建設部門、環(huán)保局等辦理立項、規(guī)劃、環(huán)保許可等手續(xù),并繳納各項審批費用;

    【第五步】提交用地正式申請。用地單位再持以上各項審批文件,向原作出預審的國土資源局提出項目用地的正式申請。

    【第六步】辦理審批手續(xù),批準用地。由國土資源局根據(jù)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城市建設總體規(guī)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擬定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征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分不同類型,經各級人民政府審批。

    【第七步】土地征用。由國土資源局具體負責對農用地的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進行征用,簽訂補償安置協(xié)議,辦理征地手續(xù)。征地補償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和地上附著物補償費。以上各項補償,應在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批準之日起3個月內,由用地單位全額支付。用地單位未按期全額支付到位的,政府應拒絕發(fā)放建設用地批準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有權拒絕建設單位動工用地。

    【第八步】領取用地批準文件。國土資源局根據(jù)批準的供地方案,在征地的補償、安置補助完成后,向用地單位發(fā)出批準用地文件和《建設用地批準書》。

    【第九步】繳納出讓費,獲得土地適用權。土地征用后,該土地即成為國有土地,由國土資源局與土地使用者按照相關規(guī)定,簽訂《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合同》出讓供地。用地單位按約定繳納出讓費用。

    【第十步】辦理建設項目審批手續(xù),開始建設適用土地。簽訂合同并按約繳納費用后,用地單位才真正獲得該土地的使用權,用地單位即可辦理建設項目的相關審批手續(xù)予以施工建設。

    集體所有土地就是由農民集體享有所有權的土地。農村和城市郊區(qū)的土地,除由法律規(guī)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屬于集體土地。

    【第十一步】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承包經營,從事種植業(yè)、林業(yè)、畜牧業(yè)、漁業(yè)生產。土地承包經營期限為三十年。發(fā)包方和承包方應當訂立承包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承包經營土地的農民有保護和按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受法律保護。

    查看全文↓ 2018-11-30 03:20:45
  • 133****2998

    1、發(fā)布征地公告

    2、征詢村民意見

    3、實地調查與登記

    4、一書四方案

    5、張貼征地公告

    6、張貼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7、報批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查看全文↓ 2018-11-30 03:20:35

相關問題

  • 我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條規(guī)定:“ 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guī)定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當?shù)厝嗣裾恋匦姓鞴懿块T辦理征地補償?shù)怯洝!币唬焊鶕?jù)這一法律規(guī)定規(guī)定,征用土地應當由縣人民政府擬訂征用土地方案,經省級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后,報省級人民政府批準。報批時,必須有建設單位的用地申請,或城市建設用地開發(fā)方案、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指標等,征用耕地的,還應當有耕地補償方案。并由該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具體實施,縣級以下的人民政府和開發(fā)商(建設單位)都沒有征收土地的權利,也不能買賣土地。征收土地的具體程序如下:二:征地公告(也叫“告知征地情況”):1:首先由需要建設用地的建設單位將建設項目申請有關部門批準后,持批準文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用地申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后,由當?shù)貒临Y源部門擬訂征地的用途、位置、補償標準、安置途徑等擬定方案,并以書面形式告知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在告知后,凡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在擬征土地上搶栽、搶種、搶建的地上附著物和青苗,征地時一律不予補償2:確認征地調查結果:當?shù)貒临Y源部門應對擬征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以及地上附著物權屬、種類、數(shù)量等現(xiàn)狀進行調查,調查結果應與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戶和地上附著物產權人共同確認。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合計按30倍計算,尚不足以使被征地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由當?shù)厝嗣裾y(tǒng)籌安排,從國有土地有償使用收益中劃出一定比例給予補貼。經依法批準占用基本農田的,征地補償按當?shù)厝嗣裾嫉?*高補償標準執(zhí)行。3:組織征地聽證。在征地依法報批前,當?shù)貒临Y源部門應告知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對擬征土地的補償標準、安置途徑有申請聽證的權利。當事人申請聽證的,應按照《國土資源聽證規(guī)定》規(guī)定的程序和有關要求組織聽證。4: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征用后,批準征地的人民政府的同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通知申請征地的縣、市人民政府,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準文件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組內以書面形式公告。征用鄉(xiāng)(鎮(zhèn))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在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所在地進行公告。并由該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具體實施征用土地公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1:征地批準機關、批準文號、批準時間和批準用途;2: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權人、位置、地類和面積;3:征地補償標準和農業(yè)人員安置途徑;4:辦理征地補償?shù)怯浀钠谙蕖⒌攸c)。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持土地權屬證書。包括集體土地所有權證、集體土地使用權證,以有償使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或承包經營權的,還應當持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或承包經營合同的附本等有效證件在公告的期限內到當?shù)厝嗣裾恋匦姓鞴懿块T辦理征地補償?shù)怯浭掷m(xù)。如農民宅基地的土地使用者,鄉(xiāng)鎮(zhèn)企業(yè)或其他建設用地的使用權人,也包括以其他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對耕地、林地、草原等取得承包經營權的,都應當辦理土地補償?shù)怯?。當?shù)赝恋匦姓鞴懿块T應當根據(jù)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提供的證書對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進行核實。防止造成重復或遺漏,對土地權屬有糾紛的,應先對土地權屬糾紛進行處理,后確定補償?shù)怯?。征地補償?shù)怯洺龑ν恋厮袡?、使用權登記外,還應當對被征用土地上的地上物進行清點,并依法進行登記。包括因征地而受到破壞的其他土地上的設施也應當進行登記,以便能確定恢復或補償?shù)霓k法。沒有按照以上程序依法進行征用土地公告的,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有權依法要求公告,并有權拒絕辦理征地補償?shù)怯浭掷m(xù)。三: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有關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jù)批準的征用土地方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內以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權人為單位擬訂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公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1:本集體經濟組織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類、面積,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種類、數(shù)量,需要安置的農業(yè)人口的數(shù)量;2:土地補償費的標準、數(shù)額、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3:安置補助費的標準、數(shù)額、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4: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和支付方式;5:農業(yè)人員的具體安置途徑;6:其他有關征地補償、安置的具體措施。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對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見的或者要求舉行聽證會的,應當在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有關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有關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研究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對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見。對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舉行聽證會。確需修改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批準的征用土地方案進行修改。 有關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將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報市、縣人民政府審批時,應當附具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的意見及采納情況,舉行聽證會的,還應當附具聽證筆錄。凡是沒有按照以上法律程序依法進行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的,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有權依法要求公告,有權拒絕辦理征地補償、安置手續(xù)。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經批準后,由有關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條的規(guī)定,被征地農戶在公告的期限內持相關批文和原土地權利證書到土地管理部門辦理土地變更登記手續(xù),并領取相關的補償。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受理對征用土地公告內容和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內容的查詢或者實施中問題的舉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征地糾紛的解決辦法:1:如果他們沒有按照以上程序依法征地,就屬于違法占地行為,你們應當根據(jù)《土地管理法》第66條、第67條的規(guī)定,對違法占地,違法征地的單位或個人,土地所有權人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投訴請求依法處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對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guī)的行為進行監(jiān)督檢查。責令非法占用土地的單位或者個人停止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guī)的行為2:如果他們已經按照以上程序征地,你們只是對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補償和安置存在爭議的,應當根據(jù)《征用土地公告辦法》第十五條 “因未按照依法批準的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補償、安置方案進行補償、安置引發(fā)爭議的,由市、縣人民政府協(xié)調;協(xié)調不成的,由上一級地方人民政府裁決。 征地補償、安置爭議不影響征用土地方案的實施”的規(guī)定,你們可以請求市、縣人民政府協(xié)調;協(xié)調不成的,請求上一級地方人民政府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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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農村土地大部分都屬于集體土地性質,土地證上有戶主名字,但所有權屬于集體所有,不能過戶,不支持交易。當然生活實際中,也有交易的情況發(fā)生,就是買賣雙方簽訂協(xié)議交易。但,這種交易是不合法的,完全不能得到法律承認。將來發(fā)生土地糾紛,法院是不會支持買家的,即如果將來該地塊增值了,那么賣主反悔了,他可以隨時向法院起訴要求拿回土地的使用權,買家打官司必輸(賣家**多退你交易當時的地價款)。所以,這種交易是建立在賣家單方面的信用上的,明白?2、還有少部分農村土地因土地征用或者其他原因,屬于出讓土地性質。那么就完全可以進行過戶交易。具體,買賣雙方攜交易協(xié)議及相關證件至當?shù)貒辆洲k事大廳,辦理土地過戶手續(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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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依照我國《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條的規(guī)定,確權的權利主體為鄉(xiāng)級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說只有鄉(xiāng)級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確認所有權和使用權的權力。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做為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具體承辦確權工作,對確權的意見和建議,要報同級人民政府作出決定。2、根據(jù)現(xiàn)行的政策與法律規(guī)定,以縣為單位開展的農村土地全面和整體確權工作,屬于政府的行為。3、通常村委會依照法律規(guī)定,管理本村屬于村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財產,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資源,保護和改善生態(tài)環(huán)境;組織實施本村的建設規(guī)劃,興修水利、道路等基礎設施,指導村民建設住宅;依法調解民間糾紛,協(xié)助維護本村的社會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見,要求和提出建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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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由村(居 )委出示證明,到鎮(zhèn)政府土管所提交申請、戶口簿、身份證等,由土管所(局)審批,審批后到地塊所在地測量,目前是按30元每平方米計算。**后就只等辦理土地使用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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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國憲法第10條明確規(guī)定:“城市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qū)的土地,除由法律規(guī)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屬于集體所有。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guī)定對土地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可見,農村土地主要是集體所有,但也有個別地塊由于國家公共利益的需要而被征收為國有。集體所有主要有三種形式:(1)村農民集體土地所有權村農民集體土地所有權是集體土地所有權中的基本形式?!锻恋毓芾矸ā返?0條規(guī)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于村農民集體土地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這里的“村”指行政村,即設有村民委員會機構的農民集體,大致相當于過去的生產大隊。行政村與自然村不同,按兩者的關系可分為三種情況,一是以自然村為單位設置行政村,即一個自然村為一個行政村;二是兩個以上的小自然村共設一個行政村;三是一個大自然村設立幾個行政村。(2)鄉(xiāng)(鎮(zhèn))農民集體土地所有權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屬于全鄉(xiāng)(鎮(zhèn))農民集體所有,一般由鄉(xiāng)(鎮(zhèn))企事業(yè)單位使用,也可以由鄉(xiāng)農民集體內個人使用。鄉(xiāng)(鎮(zhèn))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指的是全鄉(xiāng)(鎮(zhèn))性的,包括鄉(xiāng)(鎮(zhèn))全體農民在內的經濟組織,而不是普通意義上的鄉(xiāng)(鎮(zhèn))企業(yè)。鄉(xiāng)(鎮(zhèn))農民集體經濟組織的法人機關,代表全鄉(xiāng)(鎮(zhèn))農民的意志,對鄉(xiāng)(鎮(zhèn))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行使所有權。人民公社體制改革之后,鄉(xiāng)(鎮(zhèn))集體經濟組織沒有一個統(tǒng)一的模式和組織機構,鄉(xiāng)(鎮(zhèn))農民集體所有的財產(包括土地)一般由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代管,即由人民政府代行鄉(xiāng)(鎮(zhèn))農民集體的土地所有權及其他財產權。(3)村內兩個以上農業(yè)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所有權行政村內兩個以上各自獨立的農業(yè)集體經濟組織,一般是指由過去的生產隊沿襲下來的組織。農村實行大包干以后,大部分生產隊已經解體,一些地區(qū)相應建起了村民小組。這種村內的農業(yè)集體經濟組織是否具有集體土地所有權的主體特征,可以從兩個方面來考察,一是各個村內集體經濟組織之間是否仍然明確保持著過去生產隊時期的土地權屬界線;二是這些村內集體經濟組織對自己認定的界線內的土地有無法律規(guī)定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村內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是行政村內的各個自然村時,可以分別確權發(fā)證;如果同屬于一個自然村,根據(jù)土地詳查成果,對權屬界線較難劃清,特別是宅基地等村內土地,相互交叉的情況相當普遍,單獨確權發(fā)證比較困難的,可在一個土地所有證的所有者欄內填入各農民集體經濟組織的名稱,并不做具體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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