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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理房屋買賣合同注意事項是什么?

134****9704 | 2018-08-10 21:31:40

已有5個回答

  • 132****5040

    一、房屋基本情況
    1、 房屋的面積:套內建筑面積、使用面積、公攤面積等。
    2、 房屋的使用年限:一般來說,住宅的土地使用期限是70年,而你要看的就是剩余的土地使用權年限。
    3、 房屋的地理位置:房子位于哪里,好具體到門牌號。
    二、房屋產(chǎn)權情況
    1、房屋性質:交易房屋是商品房、已購公房、經(jīng)適房還是小產(chǎn)權房,這點必須明確。
    2、產(chǎn)權情況:房子是否被抵押,如果已被抵押,抵押權人是誰,何時可以辦理解抵押手續(xù)等。
    3、租賃情況:如果房子在被出售之前曾出租過,那就涉及到優(yōu)先購買權的問題,這時就需要明確清楚租戶是否放棄了優(yōu)先購買權,并好附有租戶簽署的放棄優(yōu)先購買權聲明。
    三、房款支付
    1、房屋的成交價格:寫清楚房屋的成交價是多少,或者房款總額是多少。
    2、房款支付方式:寫清楚是全款購買還是按揭購買,如果是按揭,什么時候付**,什么時候付尾款等,同時也約定清楚貸款如未獲得批準的解決方式。
    作為賣方,房款交付時間可以選擇以下幾個時間為節(jié)點:
    a.辦理完過戶手續(xù)后__個工作日;
    b.拿到買方全部**款后__個工作日;
    c.拿到全部購房款__個工作日。
    此外,還要約定好房屋內物品歸屬,交接水、電、暖、燃氣等費用情況,以及交付當日發(fā)生的費用由哪一方承擔。
    3、家具家電的處理:如果雙方約定用家具家電抵扣房款,那就需要寫明室內家居家電的折合金額,對于貴重以及需要搬走的東西可在補充協(xié)議中詳細說明。

    查看全文↓ 2018-08-10 21:33:08
  • 131****9217

    1、審查開發(fā)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在簽訂購房合同時,大家首先要注意查看開發(fā)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有了許可證,則標志著開發(fā)商具有土地使用證、規(guī)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許可證等,也就意味著開發(fā)商有預售房屋的資格,這也是買房能否辦產(chǎn)權證的關鍵。
    2、使用正規(guī)的購房合同。
    當前有很多城市已經(jīng)由當?shù)氐姆康禺a(chǎn)管理部門統(tǒng)一印制了標準房屋買賣合同文本,在購買新房時,只有采用了正規(guī)的購房合同,才能夠在房產(chǎn)部門進行備案和交易。
    3、注意合同條款中雙方所填寫的內容中權利與義務是否對等。
    有一些開發(fā)商的合同文本事先已填寫好,在與購房者簽訂合同時,就只讓購房者簽字,甚至補充條款都已經(jīng)填好,這種填寫好的合同文本中很有可能存在著約定的權利義務不平等的情況。所以大家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仔細閱讀合同,并及時提出自己的意見,決不能草率行事。
    4、一定要分清房屋暫測和實測面積。
    如果是購買期房的話,預售面積和實測面積出現(xiàn)誤差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關于面積差的相關約定要寫入正式合同的有關條款或增寫補充條款。只有在合同中對面積差異有了詳盡的約定后,才能避免上當。

    查看全文↓ 2018-08-10 21:32:53
  • 155****9717

    購買二手房,**重要的是認真審查房屋產(chǎn)權的完整性、可靠性。
    首先要求賣方提供合法的產(chǎn)權證書正本,并到房管部門查詢產(chǎn)權證的真實性,以及擬購房產(chǎn)產(chǎn)權來源和產(chǎn)權記錄。如房主、登記日期、成交價格、賣方產(chǎn)權的完整性、有沒有被抵押、是否共享等。
    其次要搞清楚所購房源是否屬于允許出售的房屋。一般公房必須要原單位蓋章后才能出讓。
    與商品房不同,二手房買賣一般都是“個案”。所以有關價格、房況、戶型是否合理、各種管理是否到位、供電容量是否能夠負荷空調等大型家電、天花板是否有滲水痕跡、墻壁是否有爆裂或者脫皮、小區(qū)保安水平、物業(yè)管理費及收費標準等等。此外,請您千萬不要忘記了解購買的房子已有多長歷史、土地使用期限還有多長;有沒有欠費情況,如物業(yè)管理、水、電、氣費等。
    在掌握房屋基本情況的基礎上,從多個方面對比判斷二手房的價值。

    查看全文↓ 2018-08-10 21:32:32
  • 145****2894

    1、查驗賣方身份
    核對《房屋所有權證》(以下簡稱“房證”)上的房屋所有權人姓名與賣方的身份證信息是否一致,核對“房證”與“契稅完稅憑證”記載信息是否相一致。
    法律風險提示:
    仔細核對上述信息可以盡量避免無處分權人擅自出售父母的房屋、兄弟姐妹的房屋、朋友的房屋等情形的發(fā)生。
    2、核實房產(chǎn)證上共有情況是“單獨所有”還是“共同所有
    注:一些時間比較久的“老房證”上并未記載房屋產(chǎn)權的共有情況,需要親自核實。
    法律風險提示:
    如果在事先未查明房屋“共有情況”就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很可能發(fā)生夫妻一方未經(jīng)對方同意而擅自出售房屋的情況,而這種處分行為由于侵犯了夫妻另一方的財產(chǎn)共有權,極有可能被認定為房屋買賣合同無效,從而引發(fā)不必要的爭端。
    小編支招:
    當該房屋是“共同所有”時,買方一定要調查清楚該房屋的全體共有權人是否都同意出售此房屋。
    3、查明房屋是否有抵押、貸款未清、被查封的情形
    購房者要注意查明該房屋是否存在按揭貸款尚未還清或者抵押給第三人的情形,是否存在被司法機關查封等限制過戶的情形。

    查看全文↓ 2018-08-10 21:32:15
  • 142****0438

    一、注意審核土地使用權是否存在抵押
    購房者購買前可向當?shù)赝临Y源管理機構查核該開發(fā)土地使用權是否辦理抵押登記手續(xù)。因為現(xiàn)實中,很多開發(fā)商為了融資往往將土地使用權抵押給銀行貸款進行項目開發(fā)。售房時如果開發(fā)商隱瞞此抵押情況,這將對購房人構成法律障礙,影響購房人的順利購房。
    二、仔細審核開發(fā)商應當辦理的法定手續(xù)和相關證件
    1、開發(fā)許可手續(xù)是否完善直接影響所購房屋產(chǎn)權是否有保障,所以至關重要。
    商品房開發(fā)的法定手續(xù)(許可程序)包括:立項批準、規(guī)劃許可、土地使用權證書、施工許可、商品房預售許可等。對于開發(fā)手續(xù),應特別注意各許可證件中的開發(fā)主體名稱、開發(fā)土地用途、開發(fā)土地范圍等必須相互一致;土地使用權的年限也應特別關注,有土地使用年限的是出讓土地使用權,沒有使用年限的是劃撥土地使用權,而劃撥土地是不能用于商品房開發(fā)的。
    2、注意查看賣方的“一照”、“ 兩書”、“五證”
    ①“一照”:即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
    ②“兩書”:即商品房質量保證書和商品房使用說明書。
    ③“五證:即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工程用地許可證、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證、內(外)銷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其中**重要的是土地使用權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尤其要注意有些開發(fā)商的預售許可證冒名頂替。
    三、要先咨詢清楚交易房屋的稅費、貸款的審批程序
    大多購房者購房需要貸款。因此,向銀行申請貸款時,**好能夠熟悉申請銀行貸款的政策,從而使貸款的申請能夠順利被批準。
    1、一般來說,向銀行提供收入證明、稅單、其他擁有的不動產(chǎn)證明,或者是擔任法人代表的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及財務報表等材料,可以幫助買方貸到希望的數(shù)額。
    2、如果通過中介公司辦理貸款,同樣需要把好貸款關,不能輕信中介公司的貸款承諾。
    四、注意訂立合同時部分條款是可以修改或補充約定的

    查看全文↓ 2018-08-10 21:32:03

相關問題

  • 房屋買賣合同注意事項?1、交易房屋是否在租,有些二手房在轉讓時,存在物上負擔,即還被別人租賃。如果買受人只看房產(chǎn)證,只注重過戶手續(xù),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賃時,買受人極有可能得到一個不能及時入住的或使用的房產(chǎn)。2、土地情況是否清晰,還應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個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來年,對于買受人來說是否還應該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權為70年商品房的價格來衡量時,就有點不劃算。二手房中買受人應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質,看是劃撥還是出讓,劃撥的土地一般是無償使用,政府可無償收回,出讓是房主已繳納了土地出讓金,買受人對房屋享有較完整的權利;3、房屋手續(xù)是否齊全,房主可能有房產(chǎn)證而將其抵押或轉賣,即使現(xiàn)在沒有將來辦理取得后,房主還可以抵押和轉賣。所以**好選擇有房產(chǎn)證的房屋進行交易。房產(chǎn)證是證明房主對房屋享有所有權的惟一憑證,沒有房產(chǎn)證的房屋交易時對買受人來說有得不到房屋的極大風險。4、房屋產(chǎn)權是否明晰,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chǎn),買受人與其簽訂的買賣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一般是無效的。有些房屋有好多個共有人,如有繼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還有夫妻共有的,對此買受人應當和全部共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5、市政規(guī)劃是否影響,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該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臨拆遷,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層住宅,可能影響采光、價格等市政規(guī)劃情況,才急于出售,作為買受人在購買時應全面了解詳細情況。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改房、安居工程、經(jīng)濟適用房本身是一種福利性質的政策性住房,在這些房屋在土地性質、房屋所有權范圍上有一定的國家規(guī)定,買受人購買時要避免買賣合同與國家法律沖突。轉讓時有一定限制。7、對于標準價的住房一般單位享有部分產(chǎn)權,職工在轉讓時,單位享有優(yōu)先購買權。買受人如果沒有注意這些可能會和房主一起侵犯單位的合法權益。單位房屋是否侵權,一般單位的房屋有成本價的職工住房,還有標準價的職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質均為劃撥,轉讓時應繳納土地使用費。8、物管費用是否拖欠,有些房主在轉讓房屋時,其物業(yè)管理費,電費以及三氣(暖氣、天然氣、煤氣)費用長期拖欠,且已欠下數(shù)目不小的費用,買受人不知情購買了此房屋,所有費用買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擔。9、中介公司是否違規(guī),有些中介公司違規(guī)提供中介服務,如在二手房貸款時,為買受人提供零**的服務,即買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購房款均可從銀行騙貸出來。買受人以為自己占了便宜,豈不知如果被銀行發(fā)現(xiàn),所有的責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擔。10、合同約定是否明確,二手房的買賣合同雖然不需像商品房買賣合同那么全面,但對于一些細節(jié)問題還應約定清楚,如:房屋價款、交易方式、合同主體、權利保證、違約責任、糾紛解決、簽訂日期等等問題均應全面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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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核對產(chǎn)權信息。2、可先簽合同,再過定金,過定金時必須先到房管所查檔,確認該房產(chǎn)權情況,比如是否查封,是否抵押等。3、約定戶口遷出事宜。此事一般中介合同很少約定,建議約定。4、核對中介公司資質,營業(yè)執(zhí)照、經(jīng)紀機構備案證書(東莞市房管局備案)、經(jīng)紀人資格證書。中介必須持證上崗,2證齊全:經(jīng)紀機構備案證書、經(jīng)紀人資格證書。建議您找有牌有證的正規(guī)中介。5、其他部分一般中介合同都是格式合同,都應當有涉及。6、建議二手房交易稅費情況與中介核對下,盡可能清楚,清晰稅費誰交,交哪些稅費。

  • 簽合同要注意以下問題:一、合同中的空白條款在簽訂合同時,你會發(fā)現(xiàn),一些條款下面,會有空白條款的存在。有一些空白條款需要雙方確認后填寫或者需要特殊注明的,但有的開發(fā)商會告知購房者合同是同一版本,有的空白地方可以不填,這樣開發(fā)商就有可能在空白地方做手腳。因此購房者如果確實沒有特殊說明,可以在空白地方劃一道斜線表示此處無內容,以免給開發(fā)商留下可乘之機。二、補充協(xié)議中的義務與權利是不是對等補充協(xié)議是對購房合同的補充,一般會在補充協(xié)議中約定很多合同中沒法明說的約定。有些開發(fā)商會在此時玩起了文字游戲,比如開發(fā)商會約定自己的違約責任是月的萬分之幾,購房者的違約責任變成了日的萬分之幾,一字之差,違約款就相差30倍。在簽合同時,需要重點關注補充協(xié)議中的責任劃分是否合理,不要讓自己吃虧。三、違約責任和賠償約定合同中的違約責任和賠償約定,需要大家重點關注。在整個購房流程中,時刻都有可能出現(xiàn)違約行為,一旦出現(xiàn)違約,法院判定責任及賠償,首先參照的是合同中的約定。例如什么情況下房子可以退、出現(xiàn)什么違約行為,定金雙倍補償?shù)?。如果這兩項沒有約定清楚,購房者會吃啞巴虧,維權會繞遠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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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買賣合同具體概念:房屋的買賣合同作為一種特殊的買賣合同了,它是指出賣人將房屋的交付并轉移權與買受人的,買受人的支付的價款的合同了。房屋的買賣合同的法律的特征既有買賣的合同的一般的特征,也有其自身的固有的特征的。這主要表現(xiàn)為:(1)出賣人將所出賣的房屋的權轉移給買受人的,買受人支付相應的價款的;(2)房屋的買賣的合同是諾成、雙務、有償合同;(3)房屋的買賣的合同的標的物為不動產(chǎn)了,其權轉移必須辦理登記手續(xù);(4)房屋買賣合同屬于法律規(guī)定的要式法律行為。房屋買賣合同是一方轉移房屋權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價款的合同。轉移權的一方為出賣人或賣方,支付價款而取得權的一方為買受人或者買方。簽合同時注意事項:(1)在合同中,應注明與開發(fā)商談定的付款方式。是一次性付款還是按揭付款(或分期付款),好注明如申請不到銀行按揭時訂金等預付付款的處理辦法。(2)明確注明房屋面積所購面積要明確注明銷售面積(或分攤的公用面積)是多少,實際使用是多少。如面積誤差超過約定范圍,購房者有權退房并追繳利息損失。(3)對交樓日期要有嚴謹、具體的規(guī)定務必將開發(fā)商交付房屋的日期寫明確,具體到某年某月某日,不要用模棱兩可的措辭來表達。如果開發(fā)商在約定的時間不交房,則可以按照此條款追究其違約責任。(4)明確煤氣通氣的準確時間合同中要寫明煤氣通氣的準確時間,或寫明因入住率不夠而不能按時通氣時,開發(fā)商應采取什么應急辦法。(5)約定設計變更時如何承擔責任合同中應明確寫明房屋建造中如果出現(xiàn)設計變更,新的設計方案應在多長時間內通知購房者,如果購房者要退房應在多長時間內提出,以及賣方應該在多長時間內退款及付其利息。在簽訂房屋買賣的合同的時候,重要的一點就是,大家不要被售樓員的說辭所影響。還是要仔細的看好合同的各項條款和規(guī)定??春煤贤袑τ谶`反規(guī)定的賠償?shù)降资嵌嗌?。只有在簽訂合同的時候,注意這些問題,才能更好地維護好自己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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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導讀:進行房屋買賣交易時,個別購房者知情或者不知情的情況下與賣家采用陰陽合同的方式簽約,從而造成自身利益的損失,那么,什么是陰陽合同?房屋買賣陰陽合同的法律后果有哪些?本文以相關的案例為大家展示房屋買賣陰陽合同的法律后果。 一、什么是陰陽合同? 所謂“陰陽合同”,是指二手房買賣雙方簽訂一虛一實兩份合同,以達到逃避稅費,或騙取貸款等目的。但是,陰陽合同時隱藏著嚴重的法律風險的,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guī)定,“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在此情形下,陰合同因為其違法性,因此往往會被確認為無效,想逃避稅款可能會導致官司纏身,或者承擔違約金責任。 二、關于房屋買賣陰陽合同法律后果的真實案例: 案例一: 北京市民張先生通過房屋中介看好了一套面積為100平方米的住房,經(jīng)協(xié)商,成交價為150萬元,交易產(chǎn)生的全部稅費由張先生承擔。張先生認為稅費太高,但中介公司工作人員給他支招稱,可以簽訂\陰陽合同\將總房款降低,稅費就低了,并表示大家都是這樣做的。張先生和房主均表示同意。 此后,張先生和房主與房屋中介公司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也就是所謂的\陰合同\,約定:房屋交易價格為150萬元。同日,房主與張先生又簽訂了《北京市存量房買賣合同》,也就是\陽合同\。在這份\陽合同\里,這套房屋的交易價格降低為90萬元。無形之中,上萬元的契稅、印花稅等稅費省去了。但不久之后,房子價格猛漲,原房主反悔,以\簽訂陰陽合同逃避稅費\為由,向法院起訴,認為合同理應無效。**后法院判定,按\陰合同\執(zhí)行。對于張先生來講,雖然房子還是可以繼續(xù)購買,但是卻徒增了官司纏身的煩惱。 案例二 原告李某想將自己的別墅賣掉,找到中介后,中介聯(lián)系了買家王某,王某和李某簽訂合同,約定別墅價格650萬,這個合同為陰合同。但是買家王某為了避稅,就將別墅作價150萬元,為陽合同。約定:如果賣方的原因不能辦理過戶,賣方需要按別墅價格的30%向買方承擔違約金責任;如果因買方原因不能辦理過戶,買方需要按別墅價格的30%向賣方承擔違約金責任。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由于買方的身份資料愿意不能辦理過戶,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因此李某要求王某按650萬的30%承擔違約金責任,但王某則想按150萬的30%承擔違約金責任。本案中,由于陽合同侵害了國家稅收而無效,因此王某需要按650萬的30%承擔違約金責任,也就是王某需要李某支付195萬的違約金。 三、房屋買賣陰陽合同的效力問題 按照我國《合同法》第52條規(guī)定,“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是無效合同。陰陽合同以虛報價格來逃避國家稅收或騙取高額貸款損害國家稅收和第三人的合法利益,屬于無效合同。第56條規(guī)定,無效的合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司法實踐中,如簽訂的“陰陽合同”僅僅是虛假價格,則該價格條款無效,但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即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四、簽訂房屋買賣陰陽合同的風險 以逃避稅費的目的簽訂“陰陽合同”的行為一旦被稅務機關查出,則不僅會被追繳稅款,還可能被處以罰款。《偷稅案件行政處罰標準》第五條第三款規(guī)定,賬外經(jīng)營或者利用虛假合同、協(xié)議隱瞞應稅收入、項目的處以偷稅數(shù)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在**新修正的《刑法》中,第二百零一條規(guī)定,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shù)額較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shù)額巨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