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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期什么時候可以交房啊是打電話通知還是發(fā)短信通知的

141****5595 | 2018-07-25 21:43:17

已有5個回答

  • 146****3035

    在合同約定的交房日到了以后,給開發(fā)商發(fā)房屋催交通知書,在其后三個月合法期限內(nèi)開發(fā)商仍不能交房的,有權要求退房。

    查看全文↓ 2018-07-25 21:52:03
  • 145****1184

    在實際的交房過程中,勢必會有一部分客戶在外地上班或不想這么早交房,電話通知客戶來交房一般會有50%的客戶能及時的來辦理入伙交房程序,但是對于沒有及時來交房的,開發(fā)商往往會采用掛號信的形式將交房通知單郵寄到每個客戶手里,再把存根留下作為憑證,對于依然不來交房的客戶,開發(fā)商就會采用下發(fā)通知函的形式給予壓力,所以更多時候知道了交房時間的情況下,能及時辦理的就及時辦理,因為后期的交房驗房、維修及相關的物業(yè)費等項目多少會有些麻煩。

    查看全文↓ 2018-07-25 21:51:12
  • 153****4300

    1)開發(fā)商向購房者寄發(fā)《入住通知書》或通知購房者到約定的地點領取該通知書。

    (2)購房者在約定的時間持《入住通知書》到售樓處或物業(yè)管理處聯(lián)系收房事宜。

    (3)開發(fā)商工作人員帶領購房者到所購房屋進行現(xiàn)場勘查,對各項設施設備進行檢驗,并將檢測結果一一記錄在《房屋驗收交接單》上。

    (4)若驗收合格,購房者須在《房屋驗收交接單》上簽字認可,領取房屋鑰匙和《住戶手冊》等資料,同時需按管理處的統(tǒng)一規(guī)定,繳納有關費用。若驗收不合格,購房者也應將不足事項明確紀錄在交接單上,可視具體情況暫不辦理收樓入住手續(xù),再次收樓時間由雙方另行約定。

    查看全文↓ 2018-07-25 21:50:56
  • 146****9521

    目前這個問題是有爭議的。 算是個證據(jù),憑證但是不能算是正式的書面通知

    查看全文↓ 2018-07-25 21:50:41
  • 152****6773

    1、交房時間是在買賣雙方簽訂的購房合同里有明確的約定日期的,可以翻看購房合同里的具體約定時間。
      2、如果開發(fā)商如期未交付使用的話,開發(fā)商屬于違約行為。依據(jù)《合同法》的有關規(guī)定,出賣人延期交付房屋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jù)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shù)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chǎn)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3、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shù)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chǎn)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查看全文↓ 2018-07-25 21:5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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