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與開發(fā)商進行協商如果大家想通過這種形式來和平解決的話,建議大家聯合其他業(yè)主進行維權,與開發(fā)商進行協商,正所謂“人多力量大”,與眾業(yè)主一起維權效果肯定會更好。在協商過程中注意維權方式的合法性,不能采取過激行為,更不能采取圍堵等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2、向法院起訴若是和開發(fā)商協調不成,可以想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開發(fā)商賠償自己的損失。這里需要提供購房合同和相關發(fā)票證明。
全部5個回答>開發(fā)商逾期交房又不想給違約金我該怎么辦
158****7762 | 2018-07-23 11: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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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8250
在法律層面,您所描述的問題主要涉及:買賣合同糾紛的違約責任承擔。開發(fā)商逾期交房構成違約,您在和開發(fā)商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中已經就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約定了違約金,那么在開發(fā)商違約之后就應該按照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
查看全文↓ 2018-07-23 11:08:26
如果開發(fā)商不想支付的話,您可以與開發(fā)商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如合同中有仲裁條款的,你可以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如果沒有約定仲裁,那么你可以向法院起訴,以維護您的合法權益。**后,關于本解答所涉及的相關法律條文,您可以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
156****1355
通常延遲交房一般都會給賠償的,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額賠償,如合同約定的違約金不能彌補你的經濟損失(以房屋的正常市場租金作為參照),你可以要求開發(fā)商對你作出經濟賠償。如果不賠償,你們可以多找些業(yè)主一起聯合請律師打官司。一般情況下逾期交房違約金是按日計算的,違約越久,違約金總數就會越多。在訴訟時,開發(fā)商會援引《民法通則》、《**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相關規(guī)定,以違約金過高為由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適當減少違約金數額。開發(fā)商延期交房要分情況處理
查看全文↓ 2018-07-23 11:08:20
(一)正常延期交付的處理: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于施工遲延、相關政府手續(xù)辦理遲延、市政配套遲延等導致的房屋交付逾期。這種情況下,業(yè)主完全可以選擇等待,并要求開發(fā)商按合同承擔延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這里提醒業(yè)主,如合同約定的違約金不能彌補你的經濟損失(以房屋的正常市場租金作為參照),你可以要求開發(fā)商賠償你的經濟損失。
(二)非正常延期交付的處理:非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于開發(fā)商經濟實力、相關政府手續(xù)違法且無法辦理等,如不幸發(fā)生上述情況,建議業(yè)主立即退房,如開發(fā)商負債已經超過其資產,業(yè)主還可以向法院申請開發(fā)商破產,以**大限度的保護業(yè)主的利益。如果購房者對開商發(fā)的賠償不滿意,一定要進行訴訟的話。除了保留向開發(fā)商提起索賠的證據,包括購房合同、認購書、開發(fā)商書面通知、相關部門證明材料等,還要注意不要超過提起訴訟的時效! -
132****3710
協商不成,可以起訴。
查看全文↓ 2018-07-23 11:08:09 -
138****1545
根據我國《合同法》規(guī)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查看全文↓ 2018-07-23 11:08:03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本案中,如果雙方合同是在平等主體之間經平等、自愿協商達成一致的,只要不違反國家法律強制性規(guī)定,均受國家法律保護,簽約各方均應信守承諾,積極履行各自義務。
如果開發(fā)商違約卻不愿意承擔,可以起訴到法院,要求支付已付款利息及違約金。 -
157****8651
1、找當地房管部門或消協投訴,協商索賠;
查看全文↓ 2018-07-23 11:07:45
2、交房后,拒交物業(yè)費管理費或采暖費;(延期交房問題解決后再補交)
3、協商未果,依法起訴,要求開發(fā)商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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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不退但是你可以鉆合同的空子
全部9個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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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fā)商交房逾期違約金的計算公式為:違約金=剩余交房費用×每日滯納金率×逾期天數其中:剩余交房費用:指剩余未交的房款;每日滯納金率:一般為0.05%;逾期天數:指交房期限延續(xù)到實際交房日之間的間隔天數。
全部2個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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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fā)商經常辯稱延期交房違約金過高而請求減少,因為合同法規(guī)定,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適當減少。但是根據合同法關于意思自治原則,既然明確約定了違約的責任承擔方式,那么任何一方違約,直接按照合同的約定執(zhí)行即可,如果將違約金數額減少,則雙方當事人對違約金的約定便沒有任何意義?! τ谶@一點,我國的相關司法解釋規(guī)定,當事人主張約定的違約金過高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的,人民法院應當以實際損失為基礎,兼顧合同的履行情況、當事人的過錯程度以及預期利益等綜合因素,根據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予以衡量,并作出裁決。另外,合同法的立法本意無疑是鼓勵誠實守信、制裁違約行為,對于惡意違約行為,不能減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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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找當地房管部門或消協投訴,協商索賠;2、交房后,拒交物業(yè)費管理費或采暖費;(延期交房問題解決后再補交)3、協商未果,依法起訴,要求開發(fā)商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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