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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證辦了購房合同不見了怎么辦?

138****1798 | 2018-07-12 21:37:44

已有3個回答

  • 153****4725

    銀行有備份,購房者持有的那本合同要放在銀行質押。

    解決辦法:

    1、若在沒有做預售登記前丟失合同,只需將剩余的合同作廢,并和開發(fā)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

    2、若做完了預售登記但還未開始辦理銀行按揭,購房者丟失合同,則需在報紙上刊登合同作廢聲明,并在三個月期滿后,拿著報紙去做預售登記的機關申請注銷所簽訂的那份合同,然后和開發(fā)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再去做預售登記。

    3、若在做完了預售登記且已經辦理銀行按揭,購房者丟失合同,除需辦理第二種情況所辦理的手續(xù)外,購房者還要和辦理貸款的銀行簽訂一份變更協(xié)議,并將新的合同放在銀行質押。

    查看全文↓ 2018-07-12 21:38:21
  • 138****8062

    若是房產證丟失按照以下流程補辦:
    一、備件申請
    1.申請人到房地局以書面申報權證遺失的原因及其房屋坐落、結構、面積、所有權來源情況及現(xiàn)狀和產權人姓名、住址、營業(yè)情況等。
    2.提供營業(yè)旁證(租簿或戶口簿)。
    3.填寫遺失房地產所有證的具結書。
    4.憑身份證明,帶上列資料到“遺失契證臺”辦理。
    二、備案查檔
    1.繳納查檔冊費后,由房地局發(fā)出臨時收據(jù)。
    2.對申請遺失事項進行內部查檔校核。
    三、登報聲明
    對申請遺失事項校核后,出具證明給申請人到報社辦理“遺失權證聲明”的 登記手續(xù)。待“遺失聲明”見報后,申請人持報紙和臨時收據(jù)到房地局交給原收件經辦人。一個月內無異議者,由申請人向測繪所申請勘丈。
    四、勘丈入冊
    1.由測繪所勘丈、繪圖。
    2.檔案管理部門負責案件入冊。
    五、登記審查核準
    由房地局負責初審、復審、審批。
    六、繕證發(fā)證
    若經審批同意補發(fā)權證者,經繕證、校對后,向申請人發(fā)領證通知,申請人憑“登記收件收據(jù)”領證。
    收費標準是房屋所有權證工本費10元/本,印花稅5元/本。
    那么,如果購房合同不慎丟失怎么辦呢?
    一般來講,分兩種情況:
    第1, 如果購買的是期房,并且沒有辦理房產登記。
    購買者可以到當?shù)?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查詢。如果購房者能及時辦理產權登記,自然也就不必擔心因丟失合同和收據(jù)所造成的不便。根據(jù)《城市房地產開發(fā)管理暫行辦法》“預售的商品房由購買人在結算之日起30日內到縣級以上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及土地管理部門辦理房地產權屬登記手續(xù)”。
    第2,如果購買的是現(xiàn)房,應當針對房屋買賣合同,我國采取登記制度,即房屋買賣合同須辦理房屋過戶登記手續(xù)方為有效成立。未經登記的,法律不予保護。若能按照法律規(guī)定程序操作,就杜絕了因不慎丟失所帶來的隱患。
    如果您的情況不屬于以上兩種情況,可以采納以下建議:
    1.向開發(fā)商說明情況,與開發(fā)商協(xié)商解決,重新簽訂購房合同,并就所支付購房款事宜要求開發(fā)商出示相關證明,記著要加蓋財務有效章以便查詢。
    2.倘若不幸與無信譽可言的開發(fā)商遭遇,可以設法就所購房屋的細節(jié)問題與開發(fā)商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并注明補充協(xié)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補充協(xié)議中可以隱諱地提到原合同主要條款和已交購房款等事宜,這樣就可以起到與原合同應有的作用。盡量想辦法得到這一份原合同的復印件備用。一般來說,開發(fā)商出具的應該是正式發(fā)票,財務有底可查,很難做假,所以發(fā)票一般來講不用擔心。
    當然了,為了防患于未然,還是建議購房者不要無故地隨身攜帶合同和交款憑證原件。若須辦理相關房產手續(xù),可以先將所有資料復印一份?使用復印件有時一樣能獨當一面,這樣丟了原件還有復印件做底牌,能夠在以后通過法律或其他途徑解決爭端時提供憑證,防患于未然。

    查看全文↓ 2018-07-12 21:38:19
  • 143****9450

    合同丟失后根據(jù)不同的情況需要不同的解決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種:
    1、如果是在購房合同沒有做預售登記前丟失合同的,只需將剩余的合同作廢,和開發(fā)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
    2、如果是在購房合同做完預售登記,沒有開始辦理銀行按揭前丟失的,應在報紙上刊登合同作廢的聲明,到期滿后,拿著報紙去做預售登記的機關申請注銷所簽訂的那份合同,然后和開發(fā)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再去做預售登記;
    3、如果是在做完預售登記,已經辦理好銀行按揭手續(xù)后丟失的,則購房者除需要辦理第二種情況所辦理的手續(xù)外,還要和辦理貸款的銀行簽訂一份變更協(xié)議,并將新的合同放在銀行,因為原先的購房合同已經注銷了,要換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說,購房者和銀行所簽的借款合同里的合同號已經發(fā)生變化了,盡管購房合同里面的內容沒有發(fā)生變化,但依據(jù)我國《合同法》的規(guī)定,該借款合同已經發(fā)生變更,所以需和銀行簽訂變更合同。

    查看全文↓ 2018-07-12 21:37:56

相關問題

  • 預售登記后,辦理銀行按揭前。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報紙上刊登聲明合同作廢,三個月期滿后,拿著報紙去做預售登記的機關申請注銷簽訂的那份合同,然后重新簽訂一份合同,再去做預售登記。這期間購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聲明的費用,合同的工本費,新合同的印花稅。

    全部3個回答>
  • 購房合同應該有幾份的,房產局應該有備案。建議去找,沒有的話,可以補簽合同以便于順利辦理房產證。到合同備案部門去調查。房產局應該有備案,可以去查詢。沒有可以和開發(fā)商補簽合同。開發(fā)商不愿意的話,可持票據(jù)到法院起訴,要求開發(fā)商履行協(xié)助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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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來講,分兩種情況:第一,如果購買的是期房,并且沒有辦理房產登記的購買者可以到當?shù)兀h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查詢。根據(jù)我國《城市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商品房預售,開發(fā)經營企業(yè)應當與承購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預售人應當在簽約之日起30日內到上述兩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xù)。如果購房者能及時辦理產權登記,自然也就不必擔心因丟失合同和收據(jù)所造成的不便。根據(jù)《城市房地產開發(fā)管理暫行辦法》“預售的商品房由購買人在結算之日起30日內到縣級以上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及土地管理部門辦理房地產權屬登記手續(xù)”?! 〉诙?,如果購買的是現(xiàn)房,應當針對房屋買賣合同,我國采取登記制度,即房屋買賣合同須辦理房屋過戶登記手續(xù)方為有效成立。未經登記的,法律不予保護。若能按照法律規(guī)定程序操作,就杜絕了因不慎丟失所帶來的隱患?! ∪绻那闆r不屬于以上兩種情況,可以采納以下建議:  首先,向開發(fā)商說明情況,與開發(fā)商協(xié)商解決,重新簽訂購房合同,并就所支付購房款事宜要求開發(fā)商出示相關證明,記著要加蓋財務有效章以便查詢。  其次,倘若不幸與無信譽可言的開發(fā)商遭遇,可以設法就所購房屋的細節(jié)問題與開發(fā)商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并注明補充協(xié)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補充協(xié)議中可以隱諱地提到原合同主要條款和已交購房款等事宜,這樣就可以起到與原合同應有的作用。  當然了,為了防患于未然,還是建議購房者不要無故地隨身攜帶合同和交款憑證原件。若須辦理相關房產手續(xù),可以先將所有資料復印一份使用復印件有時一樣能獨當一面,這樣丟了原件還有復印件做底牌,能夠在以后通過法律或其他途徑解決爭端時提供憑證,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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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產證丟失一定要找正規(guī)的報社進行聲明,否則可能會發(fā)生被盜用的法律風險?! 》慨a證遺失補辦流程:  一、備件申請:  1、申請人到房地局以書面形式申報產權證遺失的原因,及其房屋坐落、結構、面積、所有權來源情況、現(xiàn)狀和產權人姓名、住址、營業(yè)情況等內容?! ?、提供營業(yè)證(租簿或戶口簿)?! ?、填寫遺失房地產所有證的書面材料。  4、憑身份證明,帶好上述資料到“遺失契證”柜臺辦理?! 《?、備案查檔:  1、繳納查檔冊費后,由房地局開具臨時收據(jù)?! ?、對申請遺失事項進行內部查檔核對。  三、登報聲明:對申請遺失事項核對后,出具證明給申請人到報社辦理“遺失權證聲明”的登記手續(xù),待“遺失聲明”見報后,申請人持該報紙和臨時收據(jù)到房地局交給原收件經辦人。一個月內無異議者,由申請人向測繪所申請勘丈。  四、勘丈入冊:  1、由測繪所勘丈、繪圖?! ?、檔案管理部門負責案件入冊?! ∥濉⒌怯泴彶楹藴剩河煞康鼐重撠煶鯇?、復審、審批?! ×?、繕證發(fā)證:若經審批同意補發(fā)產權證者,經繕證、校對后,向申請人發(fā)領證通知,申請人憑“登記收件收據(jù)”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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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購房合同丟了要及時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而在不同的時期所采取的補救措施各不相同,大致可分為以下三種:1、在購房合同沒有做預售登記前,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只需將剩余的合同作廢,和開發(fā)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購房者需要支付的費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費,約五十元左右。   2、在購房合同做完預售登記,沒開始辦理銀行按揭前,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報紙上刊登聲明合同作廢,到三個月期滿后,拿著報紙去做預售登記的機關申請注銷所簽訂的那份合同,然后和開發(fā)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再去做預售登記。這期間購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聲明的費用,合同的工本費,新合同的印花稅。3、在購房合同做完預售登記,已經辦理銀行按揭后,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除需要辦理第二種情況所辦理的手續(xù)外,購房者還要和辦理貸款的銀行簽訂一份變更協(xié)議,并將新的合同放在銀行質押,因為原先的購房合同已經注銷了,換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說購房者和銀行所簽的借款合同里的購房合同的合同號已經發(fā)生變化了,盡管購房合同里面的內容沒有變化,但依據(jù)《合同法》規(guī)定,該借款合同已經發(fā)生變更,所以需要和銀行簽變更協(xié)議。   在整個購房過程中,合同經常需要交接,而合同的丟失也并不都是發(fā)生在購房者身上,有些時候開發(fā)商、律師、銀行由于過失也會出現(xiàn)丟失合同的情況。所以在交接合同時一定要求對方出具書面的憑證,以證明自己已經將合同交給對方。否則一旦發(fā)現(xiàn)丟失,大家互相推卸責任,**終吃虧的還是購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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