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法律的角度來說,該項是不可以分割的: 1、根據(jù)我國《物權法》第6條、9條、14條的規(guī)定,房屋產權以房產證上登記的所有權人為準; 2、房屋產權未登記在當事人夫妻雙任一方的名下(未辦理房屋產權登記證)的,該房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是在夫妻雙方有出資的前提下,是可以根據(jù)夫妻共同財產分配該債權的),離婚時,當事人雙方是不能處置該房產的?! 吨腥A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的規(guī)定: 第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fā)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fā)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婪▽儆趪宜械淖匀毁Y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十四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guī)定應當?shù)怯浀模杂涊d于不動產登記簿時發(fā)生效力。
全部3個回答>離婚時無產權的房子如何分割
138****5323 | 2018-07-02 10:3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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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8875
房屋歸誰有夫妻雙方協(xié)商,如果協(xié)商不成可以到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查看全文↓ 2018-07-02 10:41:03 -
153****1236
此種情況可協(xié)商解決,如協(xié)商不成,法院不就產權歸屬進行判決,只對房屋使用權作判決。等到領取房產證后,另行起訴來確定房屋歸屬。
查看全文↓ 2018-07-02 10:40:42 -
135****6666
無房產證的房子,在法律上來看,就是權屬不明的房子,法院是不會對此作出處理的。當事人可以自行協(xié)商,協(xié)商不成的,等領了房產證后,再去法院起訴要求分割。
查看全文↓ 2018-07-02 10:4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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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婚姻法解釋二》第二十一條 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xié)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jù)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當事人就前款規(guī)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后,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這一規(guī)定是建立在爭議房屋有國家合法產權基礎上的,而小產權房屋不可能取得商品房的產權,法院不會將其作為商品房進行分割,但可以對房屋本身具有的財產權益進行分割。因為購買時不是按照有商品房產權的房屋價格購買的,所以分割時也不能按照有商品房產權房價格來對待。不過,房屋畢竟有一個增值因素,雙方對爭議小產權房屋的市場價可以進行議價,議價不成時還可以進行重置價評估,使用房屋的一方應給對方適當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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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你們房子是婚前還是婚后了。... 只要是婚后取得的房產,房產證無論是誰的名字,其性質都是夫妻共同財產... 問題不夠詳細,但是一般是一人一半的權利,現(xiàn)在要看婚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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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福利分房,一半都與過戶的年限限制,比如房產證辦理5年后才能過戶,如果違反,可能需要交納一定的和通過預定的違約補償。有些地方時不允許提前過戶的??捶址肯到y(tǒng)的要求和規(guī)定。2沒有房產證得情況,特別是你說的限制過戶的,是無法過戶的。3不管福利房原產權歸誰,等離婚協(xié)議生效,需要男方給女方支付15萬后產權才全部歸男方,如果雙方還沒有實現(xiàn)此經濟往來。則房子還是以前狀態(tài)。如果是男方給不出錢,則可申請協(xié)議部分失效,房產歸屬原產權人如果原福利房歸女方自己的,那還是女方自己的;如果算婚姻期間的共同收入財產,則各一半產權。 如果是女方要實現(xiàn)協(xié)議內容,可以自己出錢辦理,并與男方再重新協(xié)商過戶的經濟補償。如果男方已給過15萬,房子歸男方所有了,則女方應自己出這筆錢。當然,過戶對男方有利,女方也有利,屬于雙方可協(xié)商的內容,不存在硬性不可協(xié)調的情況。4所有過戶行為,必須等房產證辦理才有可能。5 如我第三條所說,過戶對雙方都有利,可以協(xié)商。但是協(xié)商的過程客觀存在誰先懇求誰的問題,那在經濟上必然需要讓步。如果要過戶,必須要女方身份證和房產證,**好女方自己辦。當然如果女方不配合,則要麻煩很多,比如男方要拿出已經發(fā)生的15萬補償金額的交付證據(jù),能不能申請執(zhí)行,還是有點現(xiàn)實難度的。如果不信,可以起訴歸還15萬,然后要求保全該套房產,如果女方還不出現(xiàn),然后拍賣償還15萬,其余歸女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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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產權的福利房離婚時無法分割,人民法院可判決該不動產歸一方所有,夫妻雙方共同購買支付的款項由取得產權的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根據(jù)**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法釋[2003]19號)規(guī)定:第二十一條 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xié)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jù)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當事人就前款規(guī)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后,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根據(jù)**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法釋〔2011〕18號)規(guī)定: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xié)議處理。依前款規(guī)定不能達成協(xié)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jù)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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