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買房,不能不談的一個問題就是房地產稅。那么,房地產稅你了解嗎?房地產的稅收中都包括什么?下面小編來帶大家理一理。 1、什么是房地產稅 房地產稅是一個綜合性概念,一切與房地產經濟運動過程有直接關系的稅都屬于房地產稅。我國的房地產稅包括房地產業(yè)營業(yè)稅、企業(yè)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房產稅、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城市房地產稅、印花稅、土地增值稅、投資方向調節(jié)稅、契稅、耕地占用稅等。 2、征收對象 房產稅的征稅對象是房產。這里說的房產,是指有屋面和圍護結構,能夠遮風避雨,可供人們在其中生產、學習、工作、娛樂、居住或儲藏物資的場所。但獨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圍墻、暖房、水塔、煙囪、室外游泳池等不屬于房產。但室內游泳池屬于房產。 由于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開發(fā)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對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而言是一種產品,因此,對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產稅;但對售出前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應按規(guī)定征收房產稅。 3、房產稅應納稅額的計算方式 (1)以房產原值為計稅依據(jù)的 應納稅額=房產原值*(1-10%或30%)*稅率(1.2%) (2)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jù)的 應納稅額=房產租金收入*稅率(12%) 房地產稅是跟大家息息相關的稅種,希望小編的整理能為大家?guī)韼椭?
房地產稅有什么變化 房地產稅指南是什么
144****9467 | 2016-05-23 16: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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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4025
房地產稅改革向前推進之路雖歷經坎坷,但步伐從未停歇。作為未來的新增稅種,房地產稅將由現(xiàn)行的房產稅和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合并而成。房地產稅將由各地地方稅務局征管,全部稅收收入將劃歸地方,成為地方稅源的重要補充。 只合并房產稅和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已將房地產稅立法正式列入五年立法規(guī)劃,目前房地產稅法草案正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牽頭抓緊起草,財稅部門配合立法。 在目前的方案設計中,房地產相關的其他稅種,包括契稅、土地增值稅、耕地占用稅等將暫不納入房地產稅改革,未來在房地產稅開征后有可能逐步進行改革。專家稱,只合并房產稅和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這一改革思路是“小改”, 原則是對多套房、高端房進行調節(jié),因此很多人并不需要繳納房地產稅。意在減少改革阻力、確保房地產稅順利推進。 未來房地產稅由地方稅務局征管 作為我國稅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房地產稅改革是我國增加直接稅、降低間接稅,調節(jié)稅制結構的重要一環(huán)。未來房地產稅將由地方稅務局征管,全部收入歸地方,成為地方稅源的重要補充。 改革之初,房地產稅將由房產稅和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合并而來。房產稅的稅基是企業(yè)保有的自用房產原值總額和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總額。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則是以開征范圍的土地為征稅對象,以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標準,按規(guī)定稅額對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征稅。 目前這兩個稅種都是小稅種,規(guī)模不大,因此開征之初的房地產稅很難成為地方財力重要支柱,作為地方主要稅種之一還需要一個培育和發(fā)展的過程。 此外,專家建議,未來開征房地產稅應對經營性房地產和非經營性房地產有所區(qū)分。對經營性房地產征收的房地產稅,應該在房地產稅法通過后,立即停止征收房產稅和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開始征收房地產稅。稅基要按照房地產市場價值評估,且每幾年更新評估價值。所有經營性房地產都應繳稅,不設免稅面積。不過,為了保持稅負基本穩(wěn)定,未來房地產稅的規(guī)模在現(xiàn)有房產稅和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的基礎上不宜增加過多。
查看全文↓ 2016-05-23 16:3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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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房地產稅是什么答
房地產稅是政府向地產物業(yè)征收的一種財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的對象,目前房產稅還沒有向全國進行實施,只是以幾個城市為試點單位,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jù),在每年4月開始進行征收。因為每個地區(qū)的標準不同,所以要有一定的減免幅度。不同的計價類型,征收的標準有著較大的區(qū)別,依照房產余值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依照房產租金收入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目前作為試點單位的上海和重慶所征收的房產稅主要是以豪宅為標準,也就是建筑平米在144平米以上的房屋,而且對于一些房產也處于免征的范圍之內,比如在上海地區(qū)第1套房是免征房產稅的,或者是第1套房的人,面積在60平米以內可以免征房產稅,如果超過的部分就要按照標準進行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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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房地產稅是什么答
房地產稅是目前大家比較關心的是說,主要是以房產原值為計稅的依據(jù),當然還有一部分是通過房產租金收入作為計稅的依據(jù)。一切與房地產經濟運動過程有直接關系的稅都屬于房地產稅。這里說的房產,是指有屋面和圍護結構,獨立于房屋外的水塔、煙囪、室外游泳池等不屬于房產。在進行征收的過程當中,在開發(fā)商已經建造完成的商品房還沒有出售之前,是不征收房產稅的。目前征收房產稅的地方只有幾個城市作為試點,以房產原值為計稅依據(jù)的,房產原值乘以稅率進行收取,大多數(shù)的稅率是按照1.2%作為納稅的標準。如果是按照房產租金作為計稅的依據(jù)則是按照房產租金收入乘以稅率12%進行收取。在收取房產稅之后有助于平穩(wěn)房價,特別是有多套房產的人群成為了重點的征收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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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度從公眾視野中悄然淡出的房地產稅終于迎來了新動向。日前,**新調整過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guī)劃正式向社會公布,包括房地產稅法在內的34項立法任務亮相其中,這意味著備受關注的房地產稅法正式進入全國人大的立法規(guī)劃。那么,現(xiàn)在來跟小編一起看看房產稅的前世今生。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后,政務院發(fā)布《全國稅政實施要則》(1950年)將房產稅列為開征的14個稅種之一。 1951年8月政務院發(fā)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稅暫行條例》,將房產稅與地產稅合并為房地產稅。 1973年簡化稅制,把對國營企業(yè)和集體企業(yè)征收的城市房地產稅并入工商稅,保留稅種只對房管部門、個人、外國僑民、外國企業(yè)和外商投資企業(yè)征收。 1984年改革工商稅制,國家決定恢復征收房地產稅,將房地產稅分為房產稅和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兩個稅種。 1986年9月15日國務院發(fā)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同年10月1日起施行,適用于國內單位和個人。 1988年2月25日,《國務院關于城鎮(zhèn)分期分批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實施方案》出臺,房改號角吹響。 1998年6月,國務院決定,黨政機關停止實行40多年的實物分配福利房的做法,推行住房分配貨幣化。 2003年,在中共中央十六屆三中全會上,物業(yè)稅的概念被首次提出,表示要“實施城鎮(zhèn)建設稅費改革,條件具備時對不動產開征統(tǒng)一規(guī)范的物業(yè)稅,相應取消有關收費”。 2009年,《關于2009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工作的意見》出臺,“深化房地產稅制改革,研究開征房產稅”。 2010年5月,《國務院批轉發(fā)展改革委關于2010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意見的通知》出臺,明確指出,要深化財稅體制改革,逐步推進房產稅改革。 2011年,初國務院常務會議原則同意部分城市進行對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改革試點。 2011年1月,上海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地產稅試點,適用稅率暫定為0.6%。征收對象為本市居民二套房及非本市居民新購房。 2011年1月,重慶啟動房地產稅改革試點,征收對象為個人擁有的獨棟商品住宅、個人新購的高檔住房,以及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yè)、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的二套房。 2012年11月,時任財政部部長謝旭人提出,房地產稅改革試點經驗將在全國范圍內推開,同時將積極推進單位房產的房地產稅改革。 2013年2月,時任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國務院常務會議,會議確定,嚴格執(zhí)行商品住房限購措施,擴大個人住房房地產稅改革試點范圍。 2013年5月,國務院批轉的國家發(fā)改委《關于2013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明確提出,將擴大房地產稅改革試點范圍。 2013年7月,國家稅務總局下發(fā)通知明確,研究擴大個人住房房地產稅改革試點范圍。 2013年8月,財政部向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委通報,將擴大個人住房房地產稅改革試點范圍。 2014年稅收專項檢查大幕初啟。房地產及建筑安裝業(yè)再次被列為指令性檢查項目,這是房地產業(yè)自2002年以來連續(xù)12年被納入檢查范圍。 2014年,啟動稅收專項檢查,房地產再次被列為指令性檢查項目。 2015年8月5日消息,**新調整過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guī)劃向社會公布,包括房地產稅法在內的34項立法任務進入其中,這意味著備受關注的房地產稅法已正式列入中國立法規(guī)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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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時間從公眾視野“淡化”的房地產稅有了新動向。**新調整過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guī)劃本周向社會公布,包括房地產稅法在內的34項立法任務亮相其中,這意味著備受關注的房地產稅法正式進入全國人大的立法規(guī)劃。 那么,房地產稅法進入立法規(guī)劃,對樓市、土地市場都會有什么樣的影響,看看大佬們都是什么看法。 施正文,中國政法大學財稅金融法研究所教授 寫入立法意味著會在2017年底獲得通過 這回應了前一陣市場上關于“房地產稅還該不該征”的爭議,表明房地產稅的立法工作正按計劃穩(wěn)步推進。寫入本屆人大五年立法規(guī)劃,意味著這些稅法通常會在2017年底前獲得通過。 倪紅日,國務院發(fā)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huán)境政策研究所專家組組長 新的房地產稅計稅依據(jù)發(fā)生很大變化 現(xiàn)階段房地產開發(fā)商要繳納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未來房產稅和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合并后,房企也應作為有地無房新的房地產稅納稅人。稅收覆蓋面和強度或比現(xiàn)在更為嚴厲,新的房地產稅計稅依據(jù)發(fā)生很大變化。是根據(jù)房地產的評估值作為征稅基礎,而評估值是以市場價值為基礎,進行專業(yè)計稅評估。將按照土地面積和地理位置,實行差別稅率。 倪鵬飛,中國社會科學院城市與競爭力研究中心主任 房地產稅有必要盡早啟動 房地產稅作為未來地方重要稅種,在地方組織收入和調節(jié)財富分配、抑制房地產市場投機等方面有重要作用,開征勢在必行。但同時也要看到,未來開征之路會比較漫長,包括立法還需要很多工作,有必要盡早啟動,為開征做好準備。 張斌,中國社科院財經戰(zhàn)略研究院稅收研究室主任 房地產稅立法要為住房和土地改預留空間 在立法和改革過程中,需處理好房地產稅對樓市短期沖擊與地方經濟發(fā)展的關系、處理好房地產稅與土地增值稅等其他稅費的關系等。此外,未來開征時機、如何開征、要不要設“免征額”等都是當下的改革難點。從長遠看,房地產稅立法的目的是在開發(fā)交易環(huán)節(jié)減輕稅負,增加保有環(huán)節(jié)稅負,進而完善房價形成機制。未來,隨著中國城鄉(xiāng)土地制度改革的推進和房地產市場的變化,房地產稅立法也要為下一步農村住房和土地改革預留空間。 朱中一,中國房地產業(yè)協(xié)會名譽副會長 立法并不意味著稅法推出將加速 本次**新調整過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guī)劃包括房地產稅,并不意味著該稅法推出將加速。事實上,在十八屆三中全會確定房地產稅立法后,全國人大對于房地產稅的立法工作就已啟動,也一直在進行之中。 張大偉,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 不動產登記全面完成是房地產稅落地的前提 從過去一年不動產登記的落地進程看,執(zhí)行力度低于市場預期,而在作為房地產稅必要前提的不動產登記還未全面完成的情況下,房地產稅落地的可能性很小。 毛壽龍,中國人民大學公共政策研究院執(zhí)行院長 征收房產稅要考慮自身征稅歷史和現(xiàn)在結構 征收房產稅,不僅要考慮理論的依據(jù)和各國的經驗,還要考慮中國自身征稅歷史和現(xiàn)在的稅收結構和稅負。現(xiàn)在來說,房產稅不能簡單地看作是政府的優(yōu)質收入來源,更重要的是要讓房產稅有一個治理結構的配套。如果沒有一個社會自主治理的結構的支持,房地產稅無論是單純的國家稅種,或者國家和地方政府共享的稅種,都不是很好的稅種。若實施起來,總是會面臨非常大的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