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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個人所得稅怎么征收?

142****0056 | 2014-03-28 11: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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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2****1998

    南海區(qū)二手物業(yè)交易中個人所得稅的征收相關規(guī)定:

    (一)根據(jù)稅法和有關政策規(guī)定,對于我區(qū)“個人轉讓住房申報的成交價格明顯低于市場價格且無正當理由的,征收機關依法有權根據(jù)有關信息核定其轉讓收入,并必須保證各稅種計稅價格一致”。

    (二)屬于財產(chǎn)轉讓中的住房轉讓:
    1、納稅人能提供完整、準確的房屋原值憑證,能正確計算房屋原值和應納稅額的,按照一次轉讓財產(chǎn)的收入額減除財產(chǎn)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計算納稅,稅率為20%。
    2、對納稅人未提供完整、準確的房屋原值憑證,不能正確計算房屋原值和應納稅額的,稅務機關可按納稅人住房轉讓收入的一定比例核定應納個人所得稅額,佛山市地方稅務局核定具體比例統(tǒng)一確定為2%。

    (三)屬于財產(chǎn)轉讓中除住房外的建筑物轉讓,沒有核定征收的規(guī)定,按照財產(chǎn)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chǎn)的收入額減除財產(chǎn)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計算納稅,稅率20%。
    對以上二手物業(yè)交易中的地方稅收政策如有疑問,讀者可以咨詢南海區(qū)地方稅務局各稅務分局或致電12366咨詢。

    契稅具體的征收標準:

    普通住宅按1.5%征收,非普通住宅按3%征收,(廣東省享受優(yōu)惠政策普通住房的標準必須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住宅小區(qū)建筑容積率在1.0以上、單套住房套內(nèi)建筑面積120平方米以下或單套建筑面積144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價格低于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的1.44倍以下)。
    納稅人提出評估的,按“基準價”計算的評估費的50%存入評估公司的賬戶后并聯(lián)系中標的評估公司進行評估,余下的評估費由征收機構負責。征收機構提出評估的,評估費由征收機構負責。
    經(jīng)區(qū)采購中心公開招標確定三間公司為南海區(qū)二手房契稅計稅價評估服務單位,并承諾按標準的五折收費。需要評估的由提出方任意挑選一間,中標公司分別為:佛山市南海宏正房地產(chǎn)評估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區(qū)宏江房地產(chǎn)評估交易有限公司、佛山市天翔房地產(chǎn)評估有限公司。評估費的計算標準為:評估價在100萬元以下(含100萬元)按0.5%計費;100萬元以上至1000萬元按0.25%計費;1000萬元以上至2000萬元按0.15%計費;2000萬元以上至5000萬元按0.08%計費;5000萬元以上至8000萬元按0.04%計費;8000萬元以上至10000萬元按0.02計費;10000萬元以上按0.01%計費。

    查看全文↓ 2014-03-28 11:2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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