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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問一個問題,當時我離婚的時候,小孩沒有戶口,離婚書上孩子隨他父親姓。但是撫養(yǎng)權(quán)是歸我,離婚后,我給孩子上了戶口,隨我姓?,F(xiàn)在孩子的戶口 身份證 大學證明 都是同名。為什么社區(qū)不接受我的經(jīng)房申請。

157****1724 | 2013-07-15 18:55:58

已有2個回答

  • 131****8180

    具體的建議到當?shù)氐谋U暇至私馇闆r。

    查看全文↓ 2013-07-16 09:26:37
  • 135****3919

    你還需要符合其他的條件,成都申請經(jīng)濟適用房必須同時具備4個條件:五城區(qū)(包括高新區(qū))正式戶口;家庭年收入在規(guī)定的中等偏低收入線(家庭年收入3.8萬元)以下的;無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在16平方米以下;未租購公有住房或者其他政策性住房(包括解困房、安居房、廣廈房、經(jīng)濟適用住房、集資建房等)。

    查看全文↓ 2013-07-16 09:2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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