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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在婚前買的房子,我出資占70%,但產權證上是他的名字,現在要離婚,他不給我房子,說是婚前財產,我能要回我的70%嗎?現在房價漲了,我能獲得收益嗎?

136****0256 | 2012-11-08 11:37:55

已有4個回答

  • 144****2497

    大姐啊 你出資那么多怎么還寫他的名字呢暈死了 你找個律師問問吧

    查看全文↓ 2013-01-11 10:48:40
  • 151****6339

    你**好是能找到當時你給你老公出資70%的證明、這樣就比較好收回來了

    查看全文↓ 2012-12-08 09:18:04
  • 137****5583

    房子的所有權以房產證為準,你說自己出資就需要拿出證據來,證明自己有出資。

    查看全文↓ 2012-11-14 16:18:47
  • 152****1734

    有證據證明自己出資占70%以上,便有權要求對方返還你的出資。現在房價上漲了,你有權依據自己的出資比例分得房屋溢價部分的錢款。

    查看全文↓ 2012-11-08 11:3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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