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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房子賣給別人,我以前交的住房維修基金是不是可以退回給我的????

136****6597 | 2012-10-12 11:08:12

已有2個回答

  • 141****2426

    轉讓房屋所有權時,結余維修資金不予退還,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新舊業(yè)主可在合同中補充有關維修資金過戶的條款;房屋轉讓后,新業(yè)主可持房屋權屬證書到專戶管理銀行辦理維修資金分戶賬業(yè)主更名手續(xù)。

    查看全文↓ 2012-10-12 11:09:20
  • 156****1034

    想得美,交出去的錢就像潑出去的水,覆水難收呀

    查看全文↓ 2012-10-12 11: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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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問題

  • 交房的時候需要繳納根據住建部與財政部聯(lián)合印發(fā)《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1、商品房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定有關房屋維修基金交繳約定,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交納房屋維修基金。2、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yè)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3、首期專項維修資金交存的現(xiàn)行標準為:高層(含帶電梯的多層)90元/平方米、多層(含別墅)50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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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的,要交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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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房屋公共維修基金只交一次,在開發(fā)商交房子的時候交。如果特殊情況維修基金已經用完的情況下是可以組織第二次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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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購買新房,也就是所謂的一手房時,是需要繳納專項維修基金的。不管是新購商品房、保障性住房,還是公房改制為私房等等,都需要繳納這個費用依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六條規(guī)定:  下列物業(yè)的業(yè)主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guī)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一)住宅,但一個業(yè)主所有且與其他物業(yè)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除外;(二)住宅小區(qū)內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區(qū)外與單幢住宅結構相連的非住宅。前款所列物業(yè)屬于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單位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guī)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二手房交易時,不必再次繳納專項維修基金了。因為維修基金的特性是,錢隨房走。即房產賣出后,原業(yè)主繳納的專項維修基金自動隨房屋轉移到新的業(yè)主名下,而不是退還給原業(yè)主?!蹲≌瑢m椌S修資金管理辦法》第28條規(guī)定:房屋所有權轉讓時,業(yè)主應當向受讓人說明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交存和結余情況并出具有效證明,該房屋分戶賬中結余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受讓人應當持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過戶的協(xié)議、房屋權屬證書、身份證等到專戶管理銀行辦理分戶賬更名手續(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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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可以退,但你在賣房時可以轉讓,房屋維修基金實際上包括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和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簡稱專用基金,用于物業(yè)共用部位、公用設施及設備的更新、改造等項目,不得挪作他用。專用基金實行“錢隨房走”的原則,房屋轉讓時,賬戶里的余額資金也隨之轉移給房屋的新的產權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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