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貸款買房離婚時怎么分割?房屋產權認定是以簽訂合同為準,并不是以獲得房產證的時間為準的。1、要看房子是在婚前還是婚后買的,婚前買的,就是一方個人的婚前個人財產,另一方無權分的。若是婚前一方買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則是雙方的共同財產。2、房子若是婚后買的,若雙方對于房產沒有特別約定,即使是只有一個人的名字,也是你們夫妻共同財產,應當平分。3、但無論是婚前還是婚后買的,若一起還貸款了,婚后共同還貸款部分及增值部分,應平分。具體分割方案:**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10條第2款規(guī)定中的“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一般可以按照如下公式計算:夫妻婚后共同還貸部分(含婚后償還的本金和利息)÷實際購房款(房屋購買價+離婚時已還全部利息)×離婚時房屋市場價。婚后貸款購買的房產如無特殊約定應屬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當平均分割。需要說明的是:婚后貸款購房,無論是個人支付房款還是夫妻雙方共同支付房款,也無論是一方償還貸款,還是雙方共同償還貸款,均不影響房屋共同財產的形成。如果離婚時貸款已經還完,雙方按市場價值平均分割即可,房屋市場價以專業(yè)房地產評估公司的評估值為依據。夫妻離婚時經濟適用房如何處理?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特殊情況下,可向購買人戶口所在區(qū)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申請回購,回購價格按照原價格并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確定。1、凡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購買并取得經濟適用房的為夫妻雙方共有財產。雖然經濟適用房尚未辦理產權證,但只要夫妻支付全部購房款的,房屋屬于買受入夫妻所有,辦理產權證僅是時間問題,取得房屋產權具有必然性。2、一方婚前申請購買經濟適用房,婚后雙方共同支付購房款的,為夫妻雙方共有財產。婚前一方享有購房資格,但婚后夫妻如果不交納購房款,就無法取得房屋,支付房款是取得房屋的對價,因此,該房屋的取得不論從財產的形成,還是取得的時間上,均應定為夫妻共同財產。3、一方婚前申請購買并支付部分購房款,婚后夫妻交足購房款的,婚前所支付的購房款對應的房屋價值應當認定為一方個人財產,就補交房款對應的房屋價值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4、一方婚前購買并已支付全部購房款的為個人財產。雖然房屋產權的登記時間可能在夫妻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但該種情形下,購房一方與政府之間的買賣合同已經全部履行,購房者對所購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及出賣以外的處分權,故房屋應當歸買受人所有。
全部3個回答>??離婚時經濟適用房如何分割?怎么處理?
133****4904 | 2019-11-11 11: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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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4207
經濟適用房是有限產權的住房,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即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
查看全文↓ 2019-11-11 11:42:56
一、經濟適用房離婚分配
1、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購買并取得經濟適用房的為夫妻雙方共有財產。雖然經濟適用房尚未辦理產權證,但只要夫妻支付全部購房款的,購買的經濟適用房即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2、一方婚前申請購買經濟適用房,婚后雙方共同支付購房款的,為夫妻雙方共有財產;
3、一方婚前申請購買并支付部分購房款,婚后夫妻交足購房款的,婚前所支付的購房款對應的房屋價值應當認定為一方個人財產,就補交房款對應的房屋價值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
4、一方婚前購買并已支付全部購房款的為個人財產,房屋應當歸買受人所有,即此種情況下經濟適用房屬于夫妻個人財產。
確定了法定情況下經濟適用房的歸屬后,經濟適用房離婚怎么分配的問題就解決了一半。也就是說,經濟適用房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按照離婚房產分割的原則,參照照顧女方、照顧撫養(yǎng)子女一方、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確定經濟適用房歸誰。如果是夫妻個人財產的,則離婚經濟適用房歸個人所有。當然,夫妻協(xié)議經濟適用房歸誰的,按照協(xié)議的約定。
根據《經濟適用房管理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購買經濟適用房不滿5年的,首先遵照夫妻協(xié)議約定,夫妻對經濟適用房沒有達成約定的,由于無法估計房產的價值,因此也就無法確定補償的數額。在此種情況下,對購買不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不予分割,等到取得完全產權時,再行分割。此時,就涉及到房產增值或房產貶值的問題了。為了避免發(fā)生難以預料的情況,可以選擇申請回購。對回購取得產權的房產按照市場幾個進行分割即可。此時,還有一個比較可行的辦法,就是夫妻可以競價拍賣該經濟適用房,由出價高的一方取得該房屋的所有權,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同樣的,夫妻對財產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的,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以后,取得該房完全產權。再由評估機構按照市場價評估該房的價值,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原則分割此經濟適用房。取得產權的一方對另一方給予相應的房屋價值補償。
需要強調的是,經濟適用房離婚時的分配和購房資格沒有任何關系,經濟適用房離婚時分割只需要按照法院判決或雙方協(xié)商確定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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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2519
而其中離婚時關于經濟適用房如何分割的問題也給全國法院的審判工作帶來了不少的難題。筆者結合法律及政策來分析一下離婚時經濟適用房如何分割的問題。根據建設部發(fā)展改革委 監(jiān)察部 財政部 國土資源部
查看全文↓ 2019-11-11 11:42:47 -
145****9902
經濟適用房是有限產權的住房,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即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
查看全文↓ 2019-11-11 11:42:39
一、經濟適用房離婚分配
1、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購買并取得經濟適用房的為夫妻雙方共有財產。雖然經濟適用房尚未辦理產權證,但只要夫妻支付全部購房款的,購買的經濟適用房即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2、一方婚前申請購買經濟適用房,婚后雙方共同支付購房款的,為夫妻雙方共有財產;
3、一方婚前申請購買并支付部分購房款,婚后夫妻交足購房款的,婚前所支付的購房款對應的房屋價值應當認定為一方個人財產,就補交房款對應的房屋價值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
4、一方婚前購買并已支付全部購房款的為個人財產,房屋應當歸買受人所有,即此種情況下經濟適用房屬于夫妻個人財產。 確定了法定情況下經濟適用房的歸屬后,經濟適用房離婚怎么分配的問題就解決了一半。也就是說,經濟適用房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按照離婚房產分割的原則,參照照顧女方、照顧撫養(yǎng)子女一方、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確定經濟適用房歸誰。如果是夫妻個人財產的,則離婚經濟適用房歸個人所有。當然,夫妻協(xié)議經濟適用房歸誰的,按照協(xié)議的約定。 根據《經濟適用房管理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購買經濟適用房不滿5年的,首先遵照夫妻協(xié)議約定,夫妻對經濟適用房沒有達成約定的,由于無法估計房產的價值,因此也就無法確定補償的數額。在此種情況下,對購買不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不予分割,等到取得完全產權時,再行分割。此時,就涉及到房產增值或房產貶值的問題了。為了避免發(fā)生難以預料的情況,可以選擇申請回購。對回購取得產權的房產按照市場幾個進行分割即可。此時,還有一個比較可行的辦法,就是夫妻可以競價拍賣該經濟適用房,由出價高的一方取得該房屋的所有權,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同樣的,夫妻對財產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的,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以后,取得該房完全產權。再由評估機構按照市場價評估該房的價值,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原則分割此經濟適用房。取得產權的一方對另一方給予相應的房屋價值補償。 需要強調的是,經濟適用房離婚時的分配和購房資格沒有任何關系,經濟適用房離婚時分割只需要按照法院判決或雙方協(xié)商確定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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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適用房可以通過夫妻協(xié)議的方式予以分割,也可以通過向法院起訴的方式予以分割。如果夫妻選擇起訴分割的話,經濟適用房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按照離婚房產分割的原則,參照照顧女方、照顧撫養(yǎng)子女一方、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確定經濟適用房歸誰。此時,應當對未取得經濟適用房的另一方予以經濟補償。如果是夫妻個人財產的,則離婚時經濟適用房歸個人所有。如果夫妻選擇協(xié)議分割的話,夫妻協(xié)議經濟適用房歸誰的,按照協(xié)議的約定。經濟適用房是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宅。經濟適用房分割的關鍵就是如何確定房價的問題。如果經濟適用房是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得到的,房產屬于夫妻共有財產。離婚分割時,因為經濟適用房漲幅都比較大,按照原價分割則對不能得到房產的一方極為不利;但是,按照市場價分割的,又與經濟適用房政策相違背。因此,經濟適用房如何分割成為司法的一大難點。在實踐中,由于很難確定房產的價格,也難以確定分割數額,因此,雙方可以采取競拍的方式,有出價高的一方取得房屋的所有權,給予對方相應的補償,這樣會比較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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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購買并取得經濟適用房的為夫妻雙方共有財產。雖然經濟適用房尚未辦理產權證,但只要夫妻支付全部購房款的,購買的經濟適用房即屬于夫妻共同財產2、一方婚前申請購買經濟適用房,婚后雙方共同支付購房款的,為夫妻雙方共有財產3、一方婚前申請購買并支付部分購房款,婚后夫妻交足購房款的,婚前所支付的購房款對應的房屋價值應當認定為一方個人財產,就補交房款對應的房屋價值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4、一方婚前購買并已支付全部購房款的為個人財產,房屋應當歸買受人,即此種情況下經濟適用房屬于夫妻個人財產。5、確定了法定情況下經濟適用房的歸屬后,經濟適用房離婚怎么分配的問題就解決了一半。也就是說,經濟適用房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按照離婚房產分割的原則,參照照顧女方、照顧撫養(yǎng)子女一方、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確定經濟適用房歸誰。6、如果是夫妻個人財產的,則離婚經濟適用房歸個人。當然,夫妻協(xié)議經濟適用房歸誰的,按照協(xié)議的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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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其中離婚時關于經濟適用房如何分割的問題也給全國法院的審判工作帶來了不少的難題。筆者結合法律及政策來分析一下離婚時經濟適用房如何分割的問題。根據建設部發(fā)展改革委 監(jiān)察部 財政部 國土資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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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條 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xié)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并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準許。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第二十一條 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xié)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當事人就前款規(guī)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后,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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