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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房產離婚時房產如何分割?離婚時不能分割的房產有哪幾種情形?

138****0478 | 2019-11-01 02:31:41

已有4個回答

  • 157****0826

    《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guī)定的除外;(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根據上述法律規(guī)定如果是夫妻一方是因法定繼承獲得的遺產,離婚時視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查看全文↓ 2019-11-01 02:32:25
  • 154****6369

    您好,《婚姻法解釋
    (三)》第十五條規(guī)定: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夫妻一方作為繼承人依法可以繼承的遺產,在繼承人之間尚未實際分割,起訴離婚時另一方請求分割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當事人在繼承人之間實際分割遺產后另行起訴。希望可以幫到您!

    查看全文↓ 2019-11-01 02:32:14
  • 137****6991

    根據我國《繼承法》規(guī)定:遺產分割應當有利于生產和生活需要,不損害遺產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遺產,可以采取折價、適當補償或者共有等方法處理。房屋遺產分割不同于其他財產的分割,因為房屋是不動產,不能隨意移動,或因繼承人的實際需要,并兼顧各繼承人的利益,可以采取以下兩種方法分割房屋遺產:第一種方法是采取折價補償的方法。
    一般是歸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各繼承人應繼承的房屋遺產份額折價補償。房屋作價標準可以由繼承人自行協商確定,或根據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規(guī)定的房屋估價標準,并參照當地市場價格合理評定。
    第二種方法是采取共有方法,共有分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兩種形式。所謂共同共有就是繼承人對房屋遺產平等地、不分份額地享有所有權,按份共有則是繼承人按份額占有房屋遺產,并按各自的份額享受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二十九條【遺產分割的規(guī)則和方法】遺產分割應當有利于生產和生活需要,不損害遺產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遺產,可以采取折價、適當補償或者共有等方法處理。

    查看全文↓ 2019-11-01 02:32:12
  • 147****7146

    我國繼承法把繼承分為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兩種形式,根據其繼承的方式來決定所獲得的遺產是夫妻雙方共同所有還是屬于夫妻個人財產。
    (一)遺產繼承所得財產可以劃分為夫妻個人所有財產
    如果是通過遺囑繼承的形式所獲財產可以被劃分為其法定繼承人的個人所有財產。遺囑繼承是指根據被繼承人所立的遺囑而獲得被繼承人財產的繼承。根據我國繼承法規(guī)定,公民可以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并且可以制定遺囑執(zhí)行人。
    (二)遺產繼承所得財產應該為夫妻共同財產
    一般來說,繼承所得的財產都視作夫妻共同財產,尤其是在這個繼承行為是發(fā)生在法定繼承的形式下。法定繼承就是根據法律規(guī)定二發(fā)生的繼承,根據我國繼承法規(guī)定,只有以下親屬間才能發(fā)生法定繼承。

    查看全文↓ 2019-11-01 02:32:02

相關問題

  • 不是,如果是婚后房產,不影響房屋產權分割的,等房產證辦下來,分割房產就可以了。離婚房屋分配:離婚后法院判決離婚后房產款是對半分,如果對方不賣房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zhí)行?! ∮煞ㄔ撼鼍邊f助執(zhí)行通知書和裁定持《拍賣成交確認書》到相關部門辦理產權轉移手續(xù)?! 「鶕蛾P于人民法院民事執(zhí)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guī)定》第三十二條拍賣成交的,拍賣機構可以按照下列比例向買受人收取傭金:拍賣成交價200萬元以下的,收取傭金的比例不得超過5%;超過2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不得超過3%;超過1000萬元至5000萬元的部分,不得超過2%;超過5000萬元至1億元的部分,不得超過1%;超過1億元的部分,不得超過0.5%。采取公開招標方式確定拍賣機構的,按照中標方案確定的數額收取傭金。拍賣未成交或者非因拍賣機構的原因撤回拍賣委托的,拍賣機構為本次拍賣已經支出的合理費用,應當由被執(zhí)行人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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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很多種類型的房產如果在協商不成的情況下是無法通過訴訟進行分割的,主要有以下幾種:1.借名買的房。本人不具備購房的資格,而不得不借用具有購房資格的人的名義或者本人完全可以以自己的名義購房,只是出于逃避債務、隱匿財產等目的而以他人的名義購房。根據我國物權法的相關規(guī)定,房屋是以房產證上登記的權利人來認定房屋產權的歸屬的。2.以子女名義買的房。如果房產證上登記的是孩子的名字,那么孩子就是房屋的主人,作為父母除非為了孩子的利益考慮,否則不能處分此房屋。3.商品房無產權證。對于該情形,在離婚財產分割中,若雙方當事人無法協商一致起訴到法院時,法院就會以產證無法認定而不做處理。4.買的二手房未過戶。對于未辦理過戶手續(xù)二手房的分割,若雙方當事人未能就此達成一致,法院會因該房屋的產權涉及案外人而不作分割。要么先中止本案審理,待當事人另案訴請確認產權后再恢復庭審;要么在本案中不作處理,只對其他財產進行分割。5.自建房未審批。違規(guī)自建房不論是否在合法的宅基地上所建還是違規(guī)占地所建,對于房屋的使用者來說都不具有合法的產權。6.受贈、繼承未過戶。7.房改房未獲得產權證。8.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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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繼承的房屋離婚時可以分嗎對于繼承的房屋離婚時是否可以分割問題,需要根據不同的情況進行分析,主要有兩種情形:如何是婚前繼承的房屋,結婚后沒有約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則屬于一方的婚前財產,離婚時不能分割。如果是婚后繼承的房屋,繼承過來的財產,除非事先申明只給繼承人,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如作為家庭共同生活財產,夫妻雙方的共有權是無需置疑的,離婚時夫妻雙方可以對該繼承的房屋進行分割。二、離婚夫妻怎樣分割房屋遺產《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二十九條規(guī)定:“遺產分割應當有利于生產和生活需要,不損害遺產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遺產,可以采取折價、適當補償或者共有等方法處理?!崩^承法的這條規(guī)定,說明對房屋遺產進行分割時應掌握兩條基本原則:一是有利于生產和生活需要,也就是不能把無法分割的房屋遺產,強行分開、割斷,以致造成生產無法正常進行或給生活帶來不便。二是不損害遺產的效用,房屋本身就是用來生產經營或居住生活的,不能因繼承分割而改變了房屋的使用屬性,喪失了房屋原有的使用價值。房屋遺產分割不同于其他財產的分割,因為房屋是不動產,不能隨意移動,或因繼承人的實際需要,并兼顧各繼承人的利益,可以采取以下兩種方法分割房屋遺產:第一種方法是采取折價補償的方法。一般是歸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各繼承人應繼承的房屋遺產份額折價補償。房屋作價標準可以由繼承人自行協商確定,或根據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規(guī)定的房屋估價標準,并參照當地市場價格合理評定。第二種方法是采取共有方法,共有分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兩種形式。所謂共同共有就是繼承人對房屋遺產平等地、不分份額地享有所有權,按份共有則是繼承人按份額占有房屋遺產,并按各自的份額享受權利。在房屋遺產分割中,盡量采用第一種方法即折價補償的方法比較好,這樣做,可以徹底解決房屋繼承糾紛。采用第二種方法,則應視為對第一種方法的補充,如折價一方因經濟能力負擔不起折價款,而又必須兼顧其他繼承人的利益的,采用共有方法,也可減少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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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離婚的時候必然會涉及到財產的分割,尤其是房產的分割,很容易出現糾紛。那么離婚的時候,房屋該如何分割呢?婚姻法明確了房產分割的六種情形:1.房屋贈與未辦理過戶手續(xù),房產歸贈與方,不予分割;2.婚后一方父母出資買房且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屬個人財產,不予分割;3.婚后由雙方父母出資買房,不管產權登記在哪一方名下,需按照出資份額比例分割;4.婚前買房婚后還貸,屬購買方個人財產,不予分割?;楹筮€貸部分及其增值部分由產權登記方按照比例進行補償;5.雙方用共同財產以父母名義買房,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產權屬于父母,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資情況,算作債權要求償還出資額;6.婚后以后按揭貸款方式購買房屋屬夫妻共同所有,對房屋產權的分割,原則上應當均分。法律依據:《**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二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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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關于這兩套房子,首先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嚴格意義上講是平均分配的。基本上是獲得房產價值高的一方補償另一獲得房產價值低的一方。據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如果婚前或者是婚姻存續(xù)期間夫妻雙方對財產沒有進行約定,應該按照夫妻共有財產進行分割。因此這兩套房產應該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在對這兩套房產進行分割的時候,按照公平的原則進行分割??梢砸蝗艘惶?,由擁有價值較大的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如果兩人都想要價值較大的房產,根據法律的規(guī)定,可以進行競價,房產歸出價高的一方。另一方可以得到相應的貨幣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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