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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債房有產權嗎?什么是抵債房?

142****6168 | 2019-05-11 20:57:34

已有3個回答

  • 131****2790

    商品房市場價格年年看漲,于是買個經濟實惠的抵債房就成了許多人的選擇,但購買這類房屋涉及到三方當事人,加之部分購房者經驗不足,因此,產生的問題很多。 吳先生想買套房子結婚,地產中介公司向他介紹了不少,但都由于樓價較貴,因此吳先生一直都在猶豫當中。隨后,地產中介公司介紹了一套某花園的抵債房,是由一家承建該花園裝修的裝修公司放售的。由于該單位房價比一手房價格便宜約一成,看樓后吳先生很滿意,于是立即交了1萬元訂金給該裝修公司,并簽下了合同。 半個月過去了,房屋買賣事宜卻一直沒有回音。吳先生向中介公司咨詢,才發(fā)現原來該裝修公司未正式與發(fā)展商簽署該單位的購房合同,該單位已經由發(fā)展商以先到先得的原則與另一位買家成了。鄭先生**后只好收回裝修公司所退的1萬元訂金。 【核心閱讀】 據專業(yè)人士介紹,吳先生的個案主要是由于買家的一時疏忽,未能及時與開發(fā)商簽下合同,才導致成交失敗。消費者在購買抵債房時,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搞清楚“抵債房”權屬。只有持有合法的房屋所有權證書的房屋才可以放心地買。如果債務人作價將房屋抵給債權人,債權人辦理了過戶登記手續(xù),獲得了房屋所有權證,證明該房屋已經歸屬債權人,買房人買的是債權人的房屋,房屋買賣合同應與債權人簽訂,相當于購買二手房。
    2.與誰簽購房合同。雖然抵債房由開發(fā)商抵押給了債權公司一方,但房子的產權仍屬于開發(fā)商。因此買家要購買抵債房,就必須與開發(fā)商簽訂購房合同,而與債權公司簽訂的購房合同屬無效。像上述個案中的吳先生,看中房子后沒有立即跟開發(fā)商簽下合同,結果與相中的房子失之交臂。
    3.出了問題誰承擔。既然合同是與開發(fā)商簽的,權利義務當然是由開發(fā)商承擔。有的購房者認為房子是從施工企業(yè)手里買的,與開發(fā)商簽合同只是走形式,一旦出現問題應當找施工企業(yè),這種想法是錯誤的。合同依法成立,即對雙方當事人產生約束力,而對合同以外的人卻沒有約束力。施工企業(yè)并不是商品房銷售合同的一方,合同對其沒有約束力,出了問題也無須其負責。因此,購房者簽合同時應慎重,應當將與施工企業(yè)約定的條件,如價格、付款時間、面積、交房時間等原原本本寫進購房合同中,以防出現問題。一旦真的出現問題,也應由開發(fā)商承擔責任。
    4.售房發(fā)票要由開發(fā)商出具。購買抵債房屋,合同的當事人是開發(fā)商和購房者,雖然房款**終歸施工企業(yè),但發(fā)票應當由開發(fā)商出具,這樣一方面可以避免購房者辦理產權時的麻煩,另一方面可防止開發(fā)商以未收到房款為由拒不履行合同。
    5.約定價格要寫進合同。購房者是因抵債房便宜才購買的,但房價是施工企業(yè)確定的,而合同卻是與開發(fā)商簽的。開發(fā)商簽合同時,往往將價格約定得較高,以便更多地抵償工程款,這樣就存在合同價款高于施工企業(yè)與購房者約定的價款的情況。一旦產生糾紛,開發(fā)商就可以依據合同要求購房者補足房款,購房者有口難辯。因此,購房者在簽合同時,應將與施工企業(yè)約定價格寫進合同,至于施工企業(yè)與開發(fā)商之間如何結算,則應由他們之間簽訂協(xié)議予以明確,與購房者無關。

    查看全文↓ 2019-05-11 20:58:29
  • 137****3567


    “抵債房”,主要是指債務人無法以貨幣償還債務時,將自己所有的房屋作價支付給債權人,由債權人上市出售的房屋,并不包括開發(fā)商抵押給銀行的抵債 房。購買抵債房是有很大風險的。由于開發(fā)商和抵債商的關系破裂,購房人dgg.net不能取得房子或產權的案例有很多;也有的時候,不誠信的開發(fā)商過后會以各種名義讓購房人補交差價的部分;也有存在一房多賣的現象。

    查看全文↓ 2019-05-11 20:58:21
  • 145****1949

    購買抵債房是有很大風險的。由于開發(fā)商和抵債商的關系破裂,購房人不能取得房子或產權的案例有很多;也有的時候,不誠信的開發(fā)商過后會以各種名義讓購房人補交差價的部分;也有存在一房多賣的現象。
    抵債所取得的房子是否可以買,要根據具體情況分析:
      1、如果在抵債后已經辦理產權過戶手續(xù),將房屋產權過戶給了債權人的,產權就歸債權人所有,債權人可以出賣,當然也就可以買的。
      2、如果該抵債的房屋沒有土地或產權登記,或尚沒有過戶過債權人的,如果買此房屋會有很大的法律風險(如可能會出現第三方對該房屋主張權利、農村宅基地房屋按法律規(guī)定不能買賣等),應盡量不去購買。

    查看全文↓ 2019-05-11 20:5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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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抵債房是賣方與第三者因債務關系,發(fā)生房子歸賣方所有的一種房屋。買方在購買時一定要審查賣方的產權證,看是否歸賣方所有,如果房產證歸賣方所有,真實無誤,那么購買后經過戶就有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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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抵債房是賣方與第三者因債務關系,發(fā)生房子歸賣方所有的一種房屋。買方在購買時一定要審查賣方的產權證,看是否歸賣方所有,如果房產證歸賣方所有,真實無誤,那么購買后經過戶就有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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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市場價格年年看漲,于是買個經濟實惠的抵債房就成了許多人的選擇,但購買這類房屋涉及到三方當事人,加之部分購房者經驗不足,因此,產生的問題很多。 吳先生想買套房子結婚,地產中介公司向他介紹了不少,但都由于樓價較貴,因此吳先生一直都在猶豫當中。隨后,地產中介公司介紹了一套某花園的抵債房,是由一家承建該花園裝修的裝修公司放售的。由于該單位房價比一手房價格便宜約一成,看樓后吳先生很滿意,于是立即交了1萬元訂金給該裝修公司,并簽下了合同。 半個月過去了,房屋買賣事宜卻一直沒有回音。吳先生向中介公司咨詢,才發(fā)現原來該裝修公司未正式與發(fā)展商簽署該單位的購房合同,該單位已經由發(fā)展商以先到先得的原則與另一位買家成了。鄭先生**后只好收回裝修公司所退的1萬元訂金。 【核心閱讀】 據專業(yè)人士介紹,吳先生的個案主要是由于買家的一時疏忽,未能及時與開發(fā)商簽下合同,才導致成交失敗。消費者在購買抵債房時,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搞清楚“抵債房”權屬。只有持有合法的房屋所有權證書的房屋才可以放心地買。如果債務人作價將房屋抵給債權人,債權人辦理了過戶登記手續(xù),獲得了房屋所有權證,證明該房屋已經歸屬債權人,買房人買的是債權人的房屋,房屋買賣合同應與債權人簽訂,相當于購買二手房。 2.與誰簽購房合同。雖然抵債房由開發(fā)商抵押給了債權公司一方,但房子的產權仍屬于開發(fā)商。因此買家要購買抵債房,就必須與開發(fā)商簽訂購房合同,而與債權公司簽訂的購房合同屬無效。像上述個案中的吳先生,看中房子后沒有立即跟開發(fā)商簽下合同,結果與相中的房子失之交臂。 3.出了問題誰承擔。既然合同是與開發(fā)商簽的,權利義務當然是由開發(fā)商承擔。有的購房者認為房子是從施工企業(yè)手里買的,與開發(fā)商簽合同只是走形式,一旦出現問題應當找施工企業(yè),這種想法是錯誤的。合同依法成立,即對雙方當事人產生約束力,而對合同以外的人卻沒有約束力。施工企業(yè)并不是商品房銷售合同的一方,合同對其沒有約束力,出了問題也無須其負責。因此,購房者簽合同時應慎重,應當將與施工企業(yè)約定的條件,如價格、付款時間、面積、交房時間等原原本本寫進購房合同中,以防出現問題。一旦真的出現問題,也應由開發(fā)商承擔責任。 4.售房發(fā)票要由開發(fā)商出具。購買抵債房屋,合同的當事人是開發(fā)商和購房者,雖然房款**終歸施工企業(yè),但發(fā)票應當由開發(fā)商出具,這樣一方面可以避免購房者辦理產權時的麻煩,另一方面可防止開發(fā)商以未收到房款為由拒不履行合同。 5.約定價格要寫進合同。購房者是因抵債房便宜才購買的,但房價是施工企業(yè)確定的,而合同卻是與開發(fā)商簽的。開發(fā)商簽合同時,往往將價格約定得較高,以便更多地抵償工程款,這樣就存在合同價款高于施工企業(yè)與購房者約定的價款的情況。一旦產生糾紛,開發(fā)商就可以依據合同要求購房者補足房款,購房者有口難辯。因此,購房者在簽合同時,應將與施工企業(yè)約定價格寫進合同,至于施工企業(yè)與開發(fā)商之間如何結算,則應由他們之間簽訂協(xié)議予以明確,與購房者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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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購買抵債房是有很大風險的。由于開發(fā)商和抵債商的關系破裂,購房人不能取得房子或產權的案例有很多;也有的時候,不誠信的開發(fā)商過后會以各種名義讓購房人補交差價的部分;也有存在一房多賣的現象。抵債所取得的房子是否可以買,要根據具體情況分析:  1、如果在抵債后已經辦理產權過戶手續(xù),將房屋產權過戶給了債權人的,產權就歸債權人所有,債權人可以出賣,當然也就可以買的?! ?、如果該抵債的房屋沒有土地或產權登記,或尚沒有過戶過債權人的,如果買此房屋會有很大的法律風險(如可能會出現第三方對該房屋主張權利、農村宅基地房屋按法律規(guī)定不能買賣等),應盡量不去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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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為是小產權的,無法更名過戶.如果有法院判決書是可以的,但受理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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