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我國相關規(guī)定,居住用地使用期為七十年;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使用期五十年,而房屋的產權是永久的。由于房屋與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所以,土地的使用期會隨著房屋的使用期延續(xù)下去?! o論50年產權和70年產權,房屋的使用“年限”是從屬于土地的使用年限,也就是從開發(fā)商與國土和房產部門實際簽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那一年開始算起,購房人實際上享受不到70年的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期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xù)使用,可提前一年向相關部門提出申請,除根據(jù)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準。續(xù)期的應重新簽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因社會公共利益需要國家收回的,也要按照《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進行補償。從上述說明能夠清晰看出,無論買50年或70年產權的房屋,其結果是一致的,如果細化一點,只是在下次續(xù)期(土地使用權)上早一點晚一點而已,不存在吃不吃虧的問題。
全部3個回答>??50年產權的房子能買嗎?50年產權房到期了怎么辦?
152****5658 | 2019-02-21 08:0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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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9334
產權是沒有年限的,就好比人的壽命一樣,誰能知道人的壽命是多少年多少天,人有旦夕禍福,房子也會有的,比如地震、年久失修倒塌、戰(zhàn)爭破壞等。
查看全文↓ 2019-02-21 08:08:07
你說的產權年限實際是指該土地的使用年限,房屋是所有權-永久性的,土地是使用權-暫時性的,一般商品房分為住宅與非住宅(非住宅中又分好幾類),通常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是70年,非住宅是40-50年,年限從開發(fā)商拿到地的那是開始計算,比如,某地于2000年被開發(fā)商拿到,報建寫字樓,但2010年開始建設,2013年交付,該樓土地的使用權到2040年即到期,換你的話說,就是該樓的產權年限是30年。
至于你說到期怎辦、還能續(xù)用多少年的問題也就解決了,至于以后要交多少費用,那要看到期后當?shù)丶皣叶愂照邲Q定,不過我認為,幾十年以后的事誰能說得準。 -
142****5160
一、一般所說的使用年限,指的就是土地的合用權如果土地使用權到期,沒有辦理繼期,如果動遷,只會補償房屋所有權的錢(75%)左右,沒有土地使用權的補償(25%)左右2006年出臺的物權法規(guī)定。
查看全文↓ 2019-02-21 08:08:01
二、住宅性質的土地使用權70年到期后,自己續(xù)期,也就是你不用管,也不用辦,就自己續(xù)期了對于商業(yè)性質的(40年使用權)到期后是要從新辦理的。
可能會有機關費用,物權法的解釋是按當時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現(xiàn)無現(xiàn)行標準。對于其它性質的,如工業(yè),教育,旅游等(50年使用權)與商業(yè)性質的相同。
三、產權是經濟所有制關系的法律表現(xiàn)形式。它包括財產的所有權、占有權、支配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置權。
四、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產權的屬性主要表現(xiàn)在三個方面:產權具有經濟實體性、產權具有可分離性、產權流動具有獨立性。
五、產權的功能包括:激勵功能、約束功能、資源配置功能、協(xié)調功能。以法權形式體現(xiàn)所有制關系的科學合理的產權制度,是用來鞏固和規(guī)范商品經濟中財產關系,約束人的經濟行為,維護商品經濟秩序,保證商品經濟順利運行的法權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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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50年產權到期后怎么辦?1、大家在買房子的時候都會針對產權年限的問題研究一番,其實“50年產權房”確切地說應該是“50年土地使用年限房”,年限不是房子的產權年限,而是土地使用權的年限。房屋的產權永遠是業(yè)主的的,而土地是國家的,業(yè)主只有使用權。2、土地出讓是有償?shù)?,土地使用權到期后如需繼續(xù)使用,需提出申請并繳納土地出讓金。根據(jù)國家現(xiàn)行的相關規(guī)定,土地到期后按照當時的樓面毛地指導價格,依一定比例繳費。四環(huán)中心線以內,按指導價40%補交。四環(huán)路中心線以外,按指導價60%補交。3、50年一般是商用土地,購房者應首先確定樓盤的合法性,看它是否具備基本的《土地證》、《規(guī)劃許可證》、《工程許可證》、《施工許可證》、《銷售許可證》五證。不管是40年、50年還是70年,都有到期的時候,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只要房子還能住,就都得續(xù)租土地。二、50年產權到期后歸誰?1、房子永遠都是你的,40年產權是針對的土地,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xù)使用土地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申請續(xù)期,除根據(jù)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準。經批準準予續(xù)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guī)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2、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國家是國有土地的者,國有土地使用權作為相對獨立的財產權,它只是以通過出讓的方式,在一定年期內由國家讓渡于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在支付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取得在該年期內使用土地的權利,即取得了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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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產權房到期之后可以選擇延長土地的使用期限,需要由房屋的業(yè)主聯(lián)名向相關部門提出請求,在補齊相關的土地出讓金之后,可以繼續(xù)居住。如果按照當時的規(guī)劃需求,國家要收回土地,也會對土地上的建筑物進行相應的補償,具體可以參考目前的拆遷補償方法。所以到期之后不必要擔心會收回房屋,只要按照正常的流程可以繼續(xù)居住。我們所購買的房屋所有產權期限是永久的,但所購買房屋的土地使用期限卻有相關的規(guī)定,根據(jù)土地的性質不同使用的年限也有較大的區(qū)別,一般工業(yè)用地、商業(yè)用地的使用期限在40年或50年,住宅類的用地使用年限在70年,而且計算的時間是從開發(fā)商拿地的時間開始進行計算,所以同等條件之下還是要盡可能的選擇住宅類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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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15日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閉幕后,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人民大會堂會見中外記者并回答記者提出的問題。 針對網民關注的“房屋產權70年到期后怎么辦”問題,李克強表示,國務院已經要求有關部門作了回應,就是可以續(xù)期,不需申請,沒有前置條件,也不影響交易。“我在這里強調,國務院已經責成相關部門就不動產保護相關法律抓緊研究提出議案。”李克強說。物權法,到期以后自動續(xù)期。2007年10月1日施行的《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明確規(guī)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可以自動續(xù)期。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到期繳納土地出讓金《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也規(guī)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xù)使用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申請續(xù)期,除根據(jù)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準。續(xù)期的,應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guī)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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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50年產權房到期之后是自動續(xù)期的,只是要依照法律繳納一定的費用。我國法律限制的是土地使用權的年限,不限制房屋所有權年限。意思是,你對你房子下面的土地使用權,只有50或70年的年限,但是,你對土地上的房子可是永遠具有所有權的。1. 根據(jù)國務院頒布的《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12條規(guī)定:“居住用地的土地使用較高年限為70年?!逼谙迯耐恋厥褂谜吲c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簽訂土地出讓合同,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之日起開始計算而購房者所得到的土地使用權,是開發(fā)商轉讓給購房者的。2. 根據(jù)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42條規(guī)定:“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后,其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減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經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3. 依據(jù)《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第41條規(guī)定,土地使用權期滿,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請續(xù)期。需要續(xù)期的,應當依照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程序重新簽訂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辦理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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