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使用權能否作為遺產(chǎn)繼承,目前對公房使用權能否繼承問題主要有三種觀點:1、是依據(jù)繼承法,繼承是死者生前的財產(chǎn)(權利和義務)依法轉移給繼承人,而公房非死者的財產(chǎn)故不能繼承;2、是公房承租人死亡后,原租賃關系消滅,再與何人建立租賃關系是房產(chǎn)公司(產(chǎn)權部門)基于其房屋權實現(xiàn)權權能的活動,他人無權干涉;3、是公房使用權作為附著相應價值的財產(chǎn)權,可以繼承,第三種觀點雖缺失傳統(tǒng)的物權法理論根據(jù),卻有立足于公房使用權歷史與現(xiàn)實,有利于維護現(xiàn)存權利體系的優(yōu)點。
全部4個回答>放棄房產(chǎn)繼承權公證?誰比較清楚的,可以分享下嗎,謝謝!
156****6967 | 2018-12-30 23: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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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9108
申辦放棄繼承權公證應提交的材料。
查看全文↓ 2018-12-30 23:15:56
申辦理放棄繼承權公證時,應當逐項填寫公證申請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證明,如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等。
(2)被繼承人死亡的證明。被繼承人死亡前,放棄繼承權不具有實際的法律意義。
(3)本人與被繼承人關系的證明??梢杂伤趩挝?、所在街道辦事處或鄉(xiāng)鎮(zhèn)政府提供,只要能證明其確實享有繼承權即可。
(4)本人簽字的放棄繼承權聲明書。
根據(jù)規(guī)定,公證處辦理放棄繼承公證,要向當事人講明他的權利、義務及其放棄繼承權將引起的法律后果,使當事人對自己行為的性質和將要產(chǎn)生的影響有明確的認識。公證處應將上述情況記錄在公證筆錄上,筆錄應讓當事人核對并簽名。 -
148****1024
1、放棄繼承權公證的管轄。
查看全文↓ 2018-12-30 23:15:49
當事人申辦放棄繼承權公證,應當?shù)狡渥∷鼗蛐袨榘l(fā)生地的公證處提出申請。
2、對放棄繼承權公證的申請。
繼承權是公民的一項重要民事權利,是公民依法繼承他人遺產(chǎn)的的權利。因此,放棄繼承權公證必須由繼承人親自為之,不允許他人代理,當事人到公證處有困難的,公證處可派公證員到遺囑人的居住地辦理。 -
133****9734
放棄繼承權公證是指公證處依法證明繼承人放棄自己享有的繼承他人遺產(chǎn)權利的意思表示真實、合法的活動。我國法律規(guī)定允許公民自愿放棄自己的繼承權,但放棄繼承權應當依法做出明確的意思表示。
查看全文↓ 2018-12-30 23: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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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繼承公證費。按照評估價的2%或受益額的2%收取,**低不低于200元。2、評估費用。房地產(chǎn)價格總額(萬元) 累進計費率‰100以下(含100) 5101以上至1000部分 2.51001以上至2000部分 1.52001以上至5000部分 0.85001以上至8000部分 0.48001以上至10000部分 0.210000以上部分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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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買賣雙方(夫妻)本人去,帶身份證、房產(chǎn)證及(結婚證原件)就行。二手房過戶基本程序:簽買賣合同、遞件、交稅、完稅過戶、領證。不同地區(qū)有時程序不同,比方有可能先交稅再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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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機關辦理公證,按照規(guī)定收取公證費,公證收費標準簡介如下:12、證明股票、房屋轉讓、買賣、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的,按股票面額或房價的千分之三收費,但**低收費不得低于10元;長沙大約也是這個價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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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品房 基于我國長期以來在住房體制上實行的是供給制,商品房在20世紀80年代以后才在我國出現(xiàn)。它是指具有經(jīng)營資格的房地產(chǎn)開發(fā)公司開發(fā)經(jīng)營的住宅,其價格由成本、稅金、利潤、代收費用等等組成,并受地段、層次、朝向、質量、材料差價等影響。商品房從法律角度來分析,能夠按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規(guī)定在市場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 ∫舱怯捎谏唐贩康倪@樣一些特性,使得商品房除了滿足居住的要求之外,還具有極大的投資價值。也因此而使得在離婚財產(chǎn)分割中,商品房的爭執(zhí)往往較大?! ?.經(jīng)濟適用房 經(jīng)濟適用房是國家為解決中低收人家庭的住房問題而修建的普通住房,這類住宅因減免了工程報建中的部分費用,其成本略低于普通商品房,故稱為經(jīng)濟適用房。這一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住宅,兼具經(jīng)濟性和適用性的特點。經(jīng)濟性是指住宅價格相對于市場價格比較適中,能夠適應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適用性是指在住房設計及其建筑標準上強調(diào)住房的使用效果,而非建筑標準?! ∮山?jīng)濟適用房的性質所決定,國家為穩(wěn)定市場秩序,對于經(jīng)濟適用房的申請資格及上市交易均作了某些限制。這些限制的存在,也使得離婚財產(chǎn)分割中,對于經(jīng)濟適用房的分割造成了一些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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