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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解下住房公積金是否有利息?

143****6700 | 2018-12-18 17:36:09

已有3個回答

  • 144****3802

    提取公積金對利息是沒有影響的。
    現(xiàn)行公積金貸款利率是2015年10月24日調整并實施的,五年以上公積金貸款年利率3.25%,五年及以下公積金貸款利率為年利率2.75%,全國都一樣。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要滿足什么條件,主要內(nèi)容如下: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鎮(zhèn)正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穩(wěn)定的經(jīng)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且連續(xù)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購買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協(xié)議;
    6、借款人和購房合同中的購房人必須一致,購買共有產(chǎn)權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須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書面承諾;
    7、具有不低于購買自住住房價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資金;
    8、借款人同意辦理住房抵押和保險;
    9、購買商品住房的,應由開發(fā)商提供階段性擔保并報備相關資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貸款承辦銀行開立個人帳戶,并同意由貸款承辦銀行每月直接從該帳戶劃收貸款本息。

    查看全文↓ 2018-12-18 17:36:51
  • 154****5614

    職工交納住房公積金是有利息的。
    住房公積金從存入之日起,按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儲蓄存款利率計息。
    每年度按月交存的住房公積金,存入當年按銀行1年期零存整取儲蓄存款利率計算(不足1年按銀行活期儲蓄存款利率計息),以后每年度均按銀行1年期定期儲蓄存款利率計息,1年一結息,本息逐年結轉。但在租金提至成本租金以前,承租單元式公房(不含兩戶以上家庭合租一套單元式公房)的承租人及其配偶,其住房公積金按銀行活期儲蓄存款利率計息。

    查看全文↓ 2018-12-18 17:36:45
  • 158****3532

    公積金帳戶里的錢不動是有利息的,
    按照《住房公積金條例》規(guī)定,個人和單位繳納的住房公積金自存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之日起計息,當年存儲的住房公積金比照活期儲蓄存款利率記息,上一年結轉的住房公積金存儲本息比照三個月整存整取的利率計息,每年6月30日進行結息。
    住房公積金存款利率由人民銀行制定,在結息年度(指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內(nèi)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按照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計息,即年利率0.72%,上年結轉的住房公積金本息,按照人民銀行三個月整存整取利率計息,即年利率1.71%。每年6月30日結息后,將住房公積金利息轉入住房公積金本金,所得利息并入本金起息,且個人住房公積金不征收利息稅。

    查看全文↓ 2018-12-18 17:3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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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4%的年利率 公積金貸款貸19萬 貸款年限20年來計算等額還款:每個月還款大約在1151元 還款總額27萬元左右 利息總額在86000元按月遞減還款:還款總額26萬元左右 利息總額在76000元。這只是個大楷數(shù)據(jù) 其實您如果有那個經(jīng)濟條件 大可沒必要貸那么久時間 可以貸10年 每個月還款 也就是接近2000 而且利息總額才4500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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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jīng)濟要求的新的城鎮(zhèn)住房制度,形成穩(wěn)定的住房資金來源,促進住房資金的積累、周轉和政策性抵押貸款制度的建立,轉換住房分配機制,提高職工解決自住住房能力,根據(jù)《國務院關于深化城鎮(zhèn)住房制度改革的決定》,特制定本規(guī)定。第二條 住房公積金是一種長期性住房儲金。在職工工作期間,職工個人和所在單位均應按職工個人工資和職工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逐月繳納,歸職工個人所有,作為職工個人住房基金,專戶儲存、統(tǒng)一管理、專項使用。第三條 所有黨政機關、群眾團體、事業(yè)單位和企業(yè)的固定職工、勞動合同制職工以及三資企業(yè)中方員工,均應繳納住房公積金。離、退休職工以及臨時工、三資企業(yè)外方骯げ喚贍勺》抗??稹?第四條 住房公積金制度一般按屬地化原則實施。第二章 住房公積金的繳存第五條 起步階段職工個人和所在單位各按職工個人工資和職工工資總額的5%繳納住房公積金。今后隨著經(jīng)濟發(fā)展和職工工資收入提高,可對繳交率進行適當調整。三資企業(yè)及其中方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交率,由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第六條 住房公積金的繳交基數(shù),按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計算,工資額按國家統(tǒng)計局的規(guī)定計算。第七條 職工個人繳納的住房公積金,由職工個人支付。第八條 單位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的資金來源:(一)企業(yè)從企業(yè)提取的住房折舊和其他劃轉資金中解決,不足部分經(jīng)財政部門核定,在成本、費用中列支;中央企業(yè)由財政部派駐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監(jiān)察專員辦事處(組)審核。(二)行政、事業(yè)單位首先立足于原有住房資金的劃轉,不足部分,全額預算的行政、事業(yè)單位,由財政預算撥付;差額預算的事業(yè)單位按差額比例在財政預算和單位自有資金中解決。財政負擔的經(jīng)費,按單位隸屬關系和財政體制,由中央財政和地方各級財政分別負擔。(三)自收自支事業(yè)單位比照企業(yè)開支渠道列支。第九條 職工個人繳納的住房公積金由職工所在單位發(fā)工資時代扣,連同單位為職工繳納的部分,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向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繳納,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在受委托銀行開設的“住房公積金專戶”。第十條 住房公積金的存款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第十一條 住房公積金本息,免征個人所得稅。第三章 住房公積金的支付第十二條 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只能用于家庭購買、建造自住住房及家庭自住住房大修理支出。第十三條 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償還和轉移:(一)職工退離休、離職或出國定居時,可由本人提取住房公積金本息余額;(二)職工調動工作時,其住房公積金本息余額轉入新單位該職工名下的住房公積金帳戶;(三)在職期間去世的職工,由其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提取住房公積金本息余額。第四章 住房公積金的使用第十四條 住房公積金的使用范圍和順序:(一)職工購買、建造自住住房抵押貸款;(二)職工自住住房大修理貸款;(三)城市經(jīng)濟適用住房建設貸款;(四)單位購買、建設住房抵押貸款;(五)在滿足支付需要和安排以上貸款后,其余額可用于購買國債。第十五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會同有關部門按上述范圍和順序編制住房公積金使用計劃,報當?shù)厝嗣裾畬彾ê?,下達給受委托銀行。第十六條 住房公積金的使用程序:(一)住房公積金使用人(或單位)向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提出使用申請;(二)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根據(jù)住房公積金使用規(guī)定及年度使用計劃和申請人的住房公積金交納情況審查貸款申請;(三)受委托銀行按有關規(guī)定對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提出的使用人(或單位)進行資信審查,確定是否給予貸款,辦理貸款手續(xù)并按期回收貸款。但不能對公積金管理機構提出的使用人(或單位)以外的使用給予貸款。第五章 住房公積金的管理第十七條 各市(縣)人民政府負責制定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管理等有關具體規(guī)定,審批住房公積金的使用計劃和財政收支預決算。實施對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的領導和監(jiān)督。第十八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具體負責住房公積金的歸集、支付、核算和編制使用計劃等管理工作。住房公積金機構的具體設置,由當?shù)厝嗣裾_定。第十九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的職責:(一)核定住房公積金的繳交基數(shù);(二)督促各單位按月匯繳住房公積金;(三)會同有關部門編制住房公積金的年度使用計劃;(四)審查住房公積金使用人(或單位)的使用申請;(五)監(jiān)督受委托銀行按協(xié)議辦理住房公積金存貸款業(yè)務;(六)進行住房公積金的核算;(七)償還職工住房公積金本息。第二十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的管理費用,由同級財政核定后在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中列支。第二十一條 住房公積金的存貸款等金融業(yè)務,由當?shù)厝嗣裾粗袊嗣胥y行的規(guī)定委托指定的銀行辦理。第二十二條 受委托銀行要按照委托協(xié)議的規(guī)定,向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報送報表和交割憑證,接受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的監(jiān)督。第二十三條 住房公積金及其管理機構的財務會計制度,按財政部的統(tǒng)一規(guī)定執(zhí)行,審計、監(jiān)督部門要加強審計、監(jiān)督。第六章 附 則第二十四條 未經(jīng)批準不按規(guī)定繳納住房公積金的單位,要如數(shù)補交,并罰繳滯納金。第二十五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住房公積金。凡違反第十四、十五、十六條規(guī)定的,要限期返還,對挪用單位和個人給予經(jīng)濟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二十六條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會同財政部門,根據(jù)本規(guī)定結合本地區(qū)實際情況制定實施細則,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頒布實施。第二十七條 本規(guī)定由財政部負責解釋。第二十八條 本規(guī)定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各出一部分,公司部分租房公積金在帳戶中扣除,個人部分在本人的工資中扣除.是已工資的百分比來計算的,公司和個人各出一部分,公司部分由住房公積金辦公室在帳戶中扣除,個人部分在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你買了房子,可以繼續(xù)購買.根據(jù)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62號)第三十六條規(guī)定,本中心向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和單位提供繳存、提取情況查詢服務。職工只能申請查詢本人的住房公積金,不能申請查詢他人的住房公積金。申請查詢住房公積金,按以下規(guī)定辦理:一、職工申請查詢本人的住房公積金,必須出示本人的身份證。不出示本人身份證或者無身份證的,不予查詢。二、單位因公務或者工作,需要查詢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的,必須提交以下的證明材料:1.單位辦理住房公積金業(yè)務,需要查詢本單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的,提交單位出具的介紹信,并出示查詢?nèi)说纳矸葑C。非本單位的職工或者非辦理住房公積金業(yè)務的,不予查詢。2.律師辦理案件需要查詢涉案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的,提交律師事務所出具的介紹信和《受理案件通知書》(提交復印件,交驗原件),出示律師執(zhí)業(yè)執(zhí)照和身份證。3.公安、司法機關依法執(zhí)行公務需要查詢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的,提交單位出具的介紹信或者《協(xié)助查詢通知書》,出示查詢?nèi)说墓ぷ髯C和執(zhí)行公務證。三、單位申請查詢本單位的住房公積金,提交單位出具的介紹信,出示查詢?nèi)说纳矸葑C。按揭“按揭”一詞是英文“Mortgage”的粵語音譯,**初起源于西方國家,本意屬于英美平衡法體系中的一種法律關系.后來從香港引入內(nèi)地房地產(chǎn)市場,先由深圳建設銀行在當?shù)卦囆?,之后逐漸在內(nèi)地流行起來.因為在房地產(chǎn)領域頻頻出現(xiàn)并正式運用于文本,其含義逐漸演化成了“抵押貸款”,目前在國內(nèi)已經(jīng)被正式稱為“個人購置商品房抵押貸款”。香港回歸祖國前,香港對按揭的規(guī)定分為廣義和狹義兩種。廣義的按揭是指任何形式的質押(質押是動產(chǎn)的抵押)和抵押;狹義的按揭是指將房地產(chǎn)轉移到貸款人名下,等還清貸款后,再將房地產(chǎn)轉回到借款人(抵押人)名下?!冻鞘蟹康禺a(chǎn)管理法》和《擔保法》所規(guī)定的抵押與香港的按揭有一定的區(qū)別,即這兩個法律對抵押的界定都以轉移占有為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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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和單位繳納的住房公積金自存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之日起計息,當年存儲的住房公積金比照居民儲蓄活期存款利率記息,上一年結轉的住房公積金比照三個月整存整取的利率計息,每年6月30日進行結息

  • 提取公積金對利息是沒有影響的?,F(xiàn)行公積金貸款利率是2015年10月24日調整并實施的,五年以上公積金貸款年利率3.25%,五年及以下公積金貸款利率為年利率2.75%,全國都一樣。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要滿足什么條件,主要內(nèi)容如下: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2、具有本市城鎮(zhèn)正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3、具有穩(wěn)定的經(jīng)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4、借款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且連續(xù)交足半年以上;5、能提供購買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協(xié)議;6、借款人和購房合同中的購房人必須一致,購買共有產(chǎn)權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須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書面承諾;7、具有不低于購買自住住房價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資金;8、借款人同意辦理住房抵押和保險;9、購買商品住房的,應由開發(fā)商提供階段性擔保并報備相關資信材料;10、借款人同意在貸款承辦銀行開立個人帳戶,并同意由貸款承辦銀行每月直接從該帳戶劃收貸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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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照《住房公積金會計核算辦法》,每年六月30日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結息。住房公積金存款利率是由人民銀行制定,在結息年度(指上年七月1日至本年六月30日)內(nèi)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按照人民銀行規(guī)定得活期存款利率計息,即年利率0.72%,上年結轉的住房公積金本息,按照人民銀行三個月整存整取利率計息,即年利率1.71%。個人和單位繳納的住房公積金自存入公積金賬戶之日起計息,當年存儲的住房公積金按照居民儲蓄活期存款利率記息,上一年結轉的住房公積金存儲本息按照三個月整存整取的利率計息。公積金的會計年度為當年的7月1日——次年的6月30日,每年6月30日進行結息。比如,一職工自2009年9月開始繳交公積金,每的繳交額為200元,加上單位的200元,每月進入帳戶內(nèi)的余額有400元,至2010年6月30日結算時,該職工公積金帳戶內(nèi)有余額4000元,這4000元將按當時的活期利率0.36%計息:當年的利息:4000*(0.36/100/12*10個月)=12元當年的本息:4000+12=4012元2010年7月——2011年6月,該職工連續(xù)交納的12個月,月交額還是200元,交上單位的200元,每月仍為400元,2011年6月30日公積金結息時,帳戶內(nèi)的余額為:上年4012元,當年4800元,結算方式:1、上年的4012元按三個月整存整取的利率(2.85%)計息:4012*(2.85%/12*3)=28.59元(利息),本息和為:4012+28.59=4040.59元;2、當年的4800元按活期存款利率(0.5%)計息:4800*0.5%=24元(利息),本息和為4800+24=4824元。至2011年6月30日,該職工公積金帳戶內(nèi)的余額為:4040.59+4824=8864.59元。這8864.59元在2012年6月30日按三個月的整存整取利率計息;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繳交的公積金,到2012年6月30日時按當時公布的活期利率結息。溫馨提示:每年6月30日結息后,將住房公積金利息轉入住房公積金本金,所得利息并入本金起息,且個人住房公積金不征收利息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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