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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想知道:土地使用權作價入股問題?

143****8600 | 2018-11-13 16:58:09

已有5個回答

  • 148****6199

    土地使用權作價入股是法律允許的。并不是土地使用權可否作價入股,而是某單位以出讓方式獲得的土地使用權作價投入另一公司的行為是否屬于轉讓。如果屬于轉讓,那么,就必須遵守《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有關25%投資比例的規(guī)定。如果不是轉讓,那么當然也沒有25%比例的限制。
    按照國務院《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九條的規(guī)定,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出售、交換、贈與的行為。某單位以出讓方式獲得的土地使用權作價入股,實際上是將土地使用權作為資本,投資(轉讓)于其他的股份制企業(yè),企業(yè)的身份因之由原來的土地使用權人(個人獨資有限責任公司除外)轉變?yōu)楣煞葜破髽I(yè)的股東,并以股東身份參與企業(yè)分紅和享受其他收益。因此,只有滿足《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guī)定的25%投資比例的要求,才能辦理作價入股手續(xù)并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過戶到股份制企業(yè))手續(xù)。實踐中,各地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也都是把作價入股作為轉讓的一個特殊類型來辦理的。

    查看全文↓ 2018-11-13 16:59:42
  • 145****5036

    到當地土地登記中心辦理,一般會在行政服務中心設有窗口。需要土地作價入股協(xié)議,土地評估報告,以及當地所需的其他材料(營業(yè)執(zhí)照,法人代表身份證明等),土地登記書各地有格式化的表格,需要到登記窗口領取,或者當地的行政服務中心網上下載。

    查看全文↓ 2018-11-13 16:59:22
  • 154****6073

    1.出租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權出租人和承租人應在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簽訂后十五日內,持土地使用權出讓或轉讓合同、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共同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他項權利登記。
    2.抵押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權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在抵押合同簽訂后十五日內,持土地使用權出讓或轉讓合同、土地使用權抵押合同共同到土地管理部門申請他項權利登記。
    一宗地多次抵押的,處分抵押財產時的償還順序以申請他項權利登記的時間順序為序。
    3.因土地權屬變更引起他項權利轉移的,由土地所有者或土地使用者同他項權利者,在申請土地權屬變更的同時申請他項權利登記。
    4.土地所有者、使用者、他項權利者更改名稱或通訊地址的,土地所有者、使用者、他項權利者在變更發(fā)生后三十日內,持有關證明資料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更名或更址登記。
    5.登記的土地用途發(fā)生變更的,土地所有者、使用者在變更批準后三十日內,持有關批準文件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用途變更登記。

    查看全文↓ 2018-11-13 16:59:11
  • 151****4845

    土地使用權分割轉讓或因地上建筑物、附著物所有權分割轉讓涉及土地使用權分割轉讓的,須經土地管理部門批準后,再申請土地權屬變更登記。
    1.因單位合并、分立、企業(yè)兼并等原因引起宗地合并或者分割的,有關各方在主管部門批準后三十日內,持批準文件及有關合同、協(xié)議共同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變更土地登記。
    2.依法繼承土地使用權的,繼承人在合法繼承權確定后三十日內,持有關證明文件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權屬變更登記。
    3.因處分抵押財產而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抵押人、抵押權人和新的土地使用權受讓人,在土地權利變更之日起十五日內,持土地使用權出讓或轉讓合同、抵押合同、處分抵押財產的證明資料共同到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抵押注銷登記和土地權屬變更登記。
    4.交換、調整土地的,交換、調整土地的雙方在交換、調整協(xié)議批準后三十日內,持協(xié)議和批準文件共同到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權屬變更登記。

    查看全文↓ 2018-11-13 16:58:49
  • 143****6097

    變更土地登記申請
    1.因土地征用、劃撥引起土地所有權、使用權變更的,土地所有者、使用者在土地征用、劃撥批準后三十日內,持土地征用、劃撥批準文件共同到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權屬變更登記。
    新建設項目用地的土地使用者,在土地征用、劃撥批準后先辦理預登記手續(xù),待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后三十日內,再正式申請土地權屬變更登記。
    2.以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權受讓人在繳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十五日內,持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出讓金繳付憑證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變更土地登記。
    3.因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或因地上建筑物、附著物所有權轉讓引起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土地使用權轉讓人和受讓人在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簽訂后十五日內,持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共同到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權屬變更登記。

    查看全文↓ 2018-11-13 16:58:28

相關問題

  • 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指國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權利。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取得方式有劃撥、出讓、出租、入股等。有償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出租、抵押和繼承。劃撥土地使用權在補辦出讓手續(xù)、補繳或抵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之后,才可以轉讓、出租、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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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是個戶辦理,需要房產證明、身份證明材料,主要是原房的用地批準資料到當地土地申報登記機關辦理。 如果是單位的話還要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營業(yè)執(zhí)照、法人證明材料,法人身份證等相關資料(看是什么性質的單位提供材料略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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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買的是商品住宅房嗎?國家規(guī)定的僅有住宅用途的土地和建筑是70年,其他有50-30年不等,但要注意一些發(fā)展商利用商鋪和住宅混和形式的樓盤賣房,批文的時候是公建用地使用權限是50年,賣的時候以“公寓”誤導購房者,這種房子使用期是50年,到期不續(xù)期,住宅用地賣的房子才是70年,而且到期續(xù)期。房產證寫的50年,這就是說你的房子是開發(fā)商以公建用地批的房子,或者是你的房子不是純住宅,有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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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變更土地登記(過戶) (1)申請變更登記。屬土地使用權轉讓的,轉讓雙方填寫好轉讓申請書、轉讓合同書、轉讓登記表;屬繼承房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提供公證繼承書,并填寫土地登記申請書;屬祖屋分戶的,提交分戶協(xié)議書或戶主申請,填寫土地登記申請書;還要提交申請人的身份證或戶口簿和原土地證書、房產證等土地權屬來源證明文件。 (2)變更地籍調查。變更必須與原來宗地登記檔案并案進行。宗地部份變更的,要實地核定面積,界址點,重新繪制宗地圖;宗地全部變更,界址沒有變化的,可不進行界址調查,但宗地圖應重新繪制。 (3)變更權屬審核。內容與初始土地登記相同。 (4)注冊登記,換發(fā)證書。注消原《土地登記卡》、填寫新的《土地登記卡》,更改《土地歸戶卡》。收回注銷原《土地使用證》,填寫頒發(fā)新的《土地使用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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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收取耕種20年的費用。就是簡單的合同,協(xié)議。地,屬于集體所有,也就是說村委會同意將土地承包給了您。你是承包權所有人,有處分收益的權利。 您如果感到不放心,可以就此地的耕種年限,使用,收益情況寫成材料,由同村村民給您簽名,越多越好,增加您的證明效力。 如果村委會不負責任,可就此問題,向鄉(xiāng)政府反映。再還可以去縣里,市里。畢竟,農民不容易。 地的使用權,承包權,確實是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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