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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產權房能交易嗎?交易有保障嗎

154****0758 | 2018-06-16 15:3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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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7****7671

    小產權房是指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fā),而是由鄉(xiāng)政府或村政府頒發(fā),亦稱“鄉(xiāng)產權房”。“小產權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們在社會實踐中形成的一種約定俗成的稱謂。該類房沒有國家發(fā)放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購房合同在國土房管局不會給予備案。所謂產權證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產權證。
    小產權房的出現與城市房價躥升密不可分,其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亦是從房價上漲邁入快速之年的2007年開始的。按照國家的相關要求,“小產權房”不得確權發(fā)證,不受法律保護。
    “小產權房”買賣合同的效力一般認定無效為原則。但也區(qū)分不同情況:
    1.對于發(fā)生在本鄉(xiāng)范圍內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的農村房屋買賣,該房屋買賣合同認定有效。
    2.對于將房屋出售給本鄉(xiāng)以外的人員的,如果取得有關組織和部門批準的,可以認定合同有效。
    3.對于將房屋出售給本鄉(xiāng)以外的人員,未經有關組織和部門批準,如果合同尚未實際履行或者購房人尚未實際居住使用該房屋的,該合同應作無效處理。
    “小產權房”拿不到正式的房產證,因此并不構成真正法律意義上的產權。即小產權房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規(guī)定,小產權房不能向非本集體成員的第三人轉讓或出售,即購買后不能合法轉讓過戶。其同時對房屋的保值和**也有一定影響。
    購買在建小產權房時,購房人與開發(fā)商簽訂合同并交付房款后,如果相關部門整頓鄉(xiāng)產權房的建設項目,可導致部分項目停建甚至被強迫拆除。購房人會面臨既無法取得房屋,又不能及時索回房款的尷尬境地。
    購房后如果遇到國家征地拆遷,由于鄉(xiāng)產權房沒有國家認可的合法產權,購房人并非合法的產權人,所以無法得到對產權進行的拆遷補償,而作為實際使用人所得到的拆遷補償與產權補償相比微乎其微。
    鄉(xiāng)產權房屋的開發(fā)建設沒有明確的規(guī)定加以約束,開發(fā)建設的監(jiān)管存在缺位,對購房者的利益有一定的影響。同時,開發(fā)單位的資質沒有,房屋質量和房屋售后保修難以保證。

    查看全文↓ 2018-06-16 15:32:33
  • 131****8933

    本質上,小產權房是民間一種自發(fā)的土地變革,是國家對農村、農業(yè)、農民幾十年不重視或剝奪一種本能的反戈,中國農業(yè)人口幾十年發(fā)展極其緩慢,就是由掌握了上層話語權城市人所制定游戲規(guī)則后的結果,萬幸胡溫上臺后,對三農問題極其重視,認為應當是城市人回饋農村人、工業(yè)反饋農業(yè)的時機到了。再不這樣,社會恐怕會發(fā)生不可調和矛盾。

    于是,關于**重要的農村土地問題,漸行漸近,并有成為全國上下熱點問題之勢。為什么現在地方政府修這樣多的小產權房,而省政府及中央不過問呢,這種姿態(tài)也體現了一種城市人回饋農村人、工業(yè)反饋農業(yè)的精神所在,與中央對三農問題支持方針上不沖突,否則,小產權房是不可能發(fā)展這樣迅猛。

    有些人認為小產權不合法!
    那我們先來確認一下什么才叫法律!
    小產權房這種由下而上的變革,在全世界都注重人權及人性化大的國際環(huán)境下,將是中國法規(guī)制定的準則,法規(guī)是什么?就是為了國民多數人的利益,如果法規(guī)不利于占中國70%以上人口的農村人,那這種法規(guī)就不能叫法律!就如一個不能讓多數國民活得好的國家不能長久一樣,一部不能讓多數國民生活得很好的法律,也沒有存在的理由。

    千萬不要低估中國人民的智慧,2008年8月11日,華夏時報就報道了:重慶將成立一個農村土地交易所,小產權房不能在主板交量,那我們完全可以與股市一樣,成立一個二板市場嘛,你完成可以將自己小產權房放在這里進行交易。對于小產權不合法,不能上市,這些問題都一一得以解決。2008年8月8日,奧運會開幕當天,境外媒體《鳳凰周刊》就明確報道了一篇文章,《小產權房合法化》這些都是國內處主流媒體的報道,中國歷來在重要法規(guī)出臺之時,都需要媒體進行事前預熱,這樣密集的對小產權房利好的報道,業(yè)內專業(yè)人士都感覺到,小產權房問題將在奧運會后加快明確化,而一旦明確化了,肯定將沒有增值空間了。
    當然,以后補交一定的土地出讓金,是肯定的,國家基本利益還是要保障,是兩百,還是三百、五百元一平方,這由市場說了算,如果土地出讓交到了1000元/平方,那要恭喜買到小產權房的業(yè)主,說明你不動產所在地,已漲到8000元以上一個平方了。

    有些人認為小產權房未來不安全!

    事實上,這個星球上什么東西未來都不確定、都不安全,都有消失的一天。
    任何事都因不確定,才有可能產生暴利,如果大家都明白一件事,都知道一件東西的價值,都曉得一件商品的未來前景,那這種商品還有成長和增價的空間嗎?肯定沒有。
    正是因為小產權房未來的不確定性(但至少沒人敢拆了房子讓業(yè)主睡大街上),才是這樣低的價格,只要學過一點經濟學,都明白,小產權房符合商品增價定律,那就是價格低,如一個小孩,有成長的空間,很顯然,現在商品房經過2005-2007后,已是過了青春期的小青年了,要小青年以后還保持青春期那幾年快速增長迅度,那是違背自然規(guī)律的。而小產權的價格目前還是一個“兒童”(處于成都華僑城外西貴坊、悠然居純多層也就2300元/平,就是建安成本加上合理利潤,沒有任何炒作水份)。很多政府企事業(yè)單位含國土局、規(guī)劃局朋友都在大量買進。

    每一次市場改革,總會催生一次暴利的機會,但的確只有少數人才能認清這樣的機會,特別是成都作為全國兩個城鄉(xiāng)一體化試驗區(qū)之一,政府肯定會讓大家進行試驗,讓城鄉(xiāng)盡可能快的一體化,這,成在巨大機會。

    因此,我們認為,小產權從上至國家政策,下到市場規(guī)律分析來看,就如當年國家給深圳、上海當地人一塊“股市”的大蛋糕,現在的“城鄉(xiāng)一體化試驗區(qū)”是國家給西部地區(qū)成都、重慶人一塊“土地”的大蛋糕。

    小產權房,中國其它地方說不清楚,但作為“城鄉(xiāng)一體化試驗區(qū)”,的確是**后的價值洼地

    查看全文↓ 2018-06-16 15:32:28
  • 152****3798

    小產權房能交易購買風險:
    (一)法律效力
    “小產權房”買賣合同的效力一般認定無效為原則。但也區(qū)分不同情況:
    對于發(fā)生在本鄉(xiāng)范圍內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的農村房屋買賣,該房屋買賣合同認定有效。
    對于將房屋出售給本鄉(xiāng)以外的人員的,如果取得有關組織和部門批準的,可以認定合同有效。
    對于將房屋出售給本鄉(xiāng)以外的人員,未經有關組織和部門批準,如果合同尚未實際履行或者購房人尚未實際居住使用該房屋的,該合同應作無效處理。
    (二)房產轉讓
    “小產權房”拿不到正式的房產證,因此并不構成真正法律意義上的產權。即小產權房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規(guī)定,小產權房不能向非本集體成員的第三人轉讓或出售,即購買后不能合法轉讓過戶。其同時對房屋的保值和**也有一定影響。
    (三)政策風險
    購買在建小產權房時,購房人與開發(fā)商簽訂合同并交付房款后,如果相關部門整頓鄉(xiāng)產權房的建設項目,可導致部分項目停建甚至被強迫拆除。購房人會面臨既無法取得房屋,又不能及時索回房款的尷尬境地。
    購房后如果遇到國家征地拆遷,由于鄉(xiāng)產權房沒有國家認可的合法產權,購房人并非合法的產權人,所以無法得到對產權進行的拆遷補償,而作為實際使用人所得到的拆遷補償與產權補償相比微乎其微。
    (四)監(jiān)管缺位
    鄉(xiāng)產權房屋的開發(fā)建設沒有明確的規(guī)定加以約束,開發(fā)建設的監(jiān)管存在缺位,對購房者的利益有一定的影響。同時,開發(fā)單位的資質沒有,房屋質量和房屋售后保修難以保證。

    查看全文↓ 2018-06-16 15:32:21
  • 132****5737

    在法律上,不可交易?!靶‘a權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們在社會實踐中形成的一種約定俗成的稱謂。該類房沒有國家發(fā)放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購房合同在國土房管局不會給予備案。所謂產權證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產權證。
    小產權房是指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fā),而是由鄉(xiāng)政府或村政府頒發(fā),亦稱“鄉(xiāng)產權房”。

    小產權房的出現與城市房價躥升密不可分,其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亦是從房價上漲邁入快速之年的2007年開始的。按照國家的相關要求,“小產權房”不得確權發(fā)證,不受法律保護。

    “小產權房”買賣合同的效力一般認定無效為原則。但也區(qū)分不同情況:對于發(fā)生在本鄉(xiāng)范圍內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的農村房屋買賣,該房屋買賣合同認定有效。

    查看全文↓ 2018-06-16 15:3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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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無法保障.集體土地的房產是不允許買賣的

    全部11個回答>
  • 小產權房能交易購買風險:(一)法律效力“小產權房”買賣合同的效力一般認定無效為原則。但也區(qū)分不同情況:對于發(fā)生在本鄉(xiāng)范圍內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的農村房屋買賣,該房屋買賣合同認定有效。對于將房屋出售給本鄉(xiāng)以外的人員的,如果取得有關組織和部門批準的,可以認定合同有效。對于將房屋出售給本鄉(xiāng)以外的人員,未經有關組織和部門批準,如果合同尚未實際履行或者購房人尚未實際居住使用該房屋的,該合同應作無效處理。(二)房產轉讓“小產權房”拿不到正式的房產證,因此并不構成真正法律意義上的產權。即小產權房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規(guī)定,小產權房不能向非本集體成員的第三人轉讓或出售,即購買后不能合法轉讓過戶。其同時對房屋的保值和**也有一定影響。(三)政策風險購買在建小產權房時,購房人與開發(fā)商簽訂合同并交付房款后,如果相關部門整頓鄉(xiāng)產權房的建設項目,可導致部分項目停建甚至被強迫拆除。購房人會面臨既無法取得房屋,又不能及時索回房款的尷尬境地。購房后如果遇到國家征地拆遷,由于鄉(xiāng)產權房沒有國家認可的合法產權,購房人并非合法的產權人,所以無法得到對產權進行的拆遷補償,而作為實際使用人所得到的拆遷補償與產權補償相比微乎其微。(四)監(jiān)管缺位鄉(xiāng)產權房屋的開發(fā)建設沒有明確的規(guī)定加以約束,開發(fā)建設的監(jiān)管存在缺位,對購房者的利益有一定的影響。同時,開發(fā)單位的資質沒有,房屋質量和房屋售后保修難以保證。

    全部3個回答>
  • 小產權房是一個狹義概念,通過政府批準有正規(guī)建設手續(xù)的新民居是合法的,可以長久擁有居住。對沒有合法建設手續(xù)的房屋,不要去買這個才是真正的小產權,它不合法隨時會被強制拆除。小產權房沒有土地證。不能過戶,只是可以協(xié)議買賣。如果購房者做出利弊分析之后,仍然決定購買小產權房應該注意兩個方面:1、購買小產權時要注意雙方約定好房屋的價格及付款時間。一般新建的商品房及預售的商品房都是按所買賣房屋的建筑面積來計算房屋的價格,即約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的售價為多少元,然后用單價乘以建筑面積來計算房屋所需支付的價款。舊房的買賣有時就直接約定每套房屋或每幢房屋所需支付的價款。2、購買小產權時還要注意雙方的權利擔保。賣方保證在交付房屋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保證在交付時已清除該房屋上原由賣方設定的抵押權。如房屋交付后發(fā)生該房屋交付前即存在的權利糾紛,應由賣方承擔全部責任。違約責任的規(guī)定為督促當事人自覺而適當地履行合同,保護非違約方的合法權益,維護合同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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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小產權的房子無房產證,只有合同,可以憑合同進行買賣,但是由于無房產證,無法備案,不受法律保護。1、“小產權房”的性質有兩種:一種是在集體建設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屬于該農村的集體所有者,外村農民不能購買;另一種是在集體企業(yè)用地或者占用耕地違法建設的房子。2、小產權房一般是違法占地,屬于違建,無房產證,不受法律保護。商品房是經國家批準后修建,有房產證,有70年產權,受法律保護。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guī)定,農村宅基地屬于集體所有,村民對宅基地也只是享有使用權,農民將房屋賣給城市居民的買賣行為不能受到法律的認可與保護,也就不能辦理土地使用證、房產證、契稅證等合法手續(xù)。由此可見,小產權房是不能向非本集體成員的第三人轉讓或出售的。但這并不是說小產權房就不能轉讓,而是說其轉讓或銷售的對象是有限制的,只能在集體成員內部轉讓、置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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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產權房交易?不太靠譜吧,聽說有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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