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房子期滿,房子仍然是你的,只需繳納土地稅。財產權是指使用房屋占有的土地而不是房屋所有權的權利。國家規(guī)定城市建設用地屬于國家所有,個人和企業(yè)可以使用和交易補償用地。使用房屋的權利是計算日期的70年。只要購房者有合法的產權證明,房子就是私有財產,不屬于國家。只要房子還在那里,個人就擁有房子的所有權。城市房地產管理局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期滿后,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xù)使用的,應當在合同。除依照公共利益收回土地外,應當予以批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續(xù)期,應當續(xù)期,并按照規(guī)定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全部3個回答>房子滿70年后怎么辦?
180****2680 | 2025-03-27 21:16:35
已有5個回答
-
181****0412
70年后,續(xù)期或重建。
查看全文↓ 2025-04-04 12:28:40 -
185****5634
70年后,房產可能需重新評估價值。考慮貸款續(xù)期或重新融資。
查看全文↓ 2025-04-01 14:31:06 -
184****7699
70年后,房子可能變成古董,或者得翻新了。
查看全文↓ 2025-03-28 10:59:10 -
184****0941
根據《物權法》,住宅用地使用權到期后可自動續(xù)期。具體政策各地不同,需關注當地規(guī)定。
查看全文↓ 2025-03-27 22:20:55 -
158****1843
70年后,房產價值取決于地段和維護??紤]翻新或重建,提升價值。
查看全文↓ 2025-03-27 22:14:26

相關問題
-
答
-
答
房子70年指的是是房屋所有權不是居住權。在土地使用權到期后重新辦理用地手續(xù)繼續(xù)使用,如果不能辦理手續(xù),房子按拆遷處理,會給產權人合理的補償?!吨腥A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 第一百四十九條明確規(guī)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xù)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后的續(xù)期,依照法律規(guī)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第二十二條明確規(guī)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xù)使用土地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申請續(xù)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準。經批準準予續(xù)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guī)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xù)期或者雖申請續(xù)期但依照前款規(guī)定未獲批準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
全部3個回答> -
答
房子70年后的歸屬問題,的確是一個很大的問題。如果70年后,房子真的不再屬于你,租房的確要比買房子劃算。這樣說,并非故弄玄虛,是有一定道理的。房屋產權是物權之一種,按理說,這是一種永恒的權利,并不存在過期之說。問題是房子不像你的手表一樣,放在哪兒都行,它必須建在土地上。與土地比較起來,房子只是土地上的附著物。因此,70年后,房子下的土地使用權沒了,必然危及房子,不能排除失去房子的可能。 這實在很有意思。一方面,法律宣布對公民私人合法財產進行絕對保護。比如說房子,它是公民**重要的個人財產之一。按理說,只要這個房子不倒,我對這個房子就有絕對的權利:占有、使用、支配、處置。但是,另一方面,法律又規(guī)定,土地是國有的,土地的**長使用期限是70年。70年后,哪怕這個房子非常結實,還是要面臨何去何從的問題。這里面顯然存在著矛盾。 有專家認為,在我國可以采取三個方式來解決這一問題:第一,允許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梢杂煞课輼I(yè)主聯(lián)名提出,補交土地出讓金,這個價格應該低于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價格,類似于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至于再次申請的期限,不應該超過30年。第二,國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對業(yè)主進行補償。第三,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 我個人認為,這三種方式都有不盡人意之處。補交土地出讓金的辦法,實質上是加重購房的負擔。當下,用來做房地產開發(fā)的土地都是開發(fā)商從政府那里高價“拍”來的。消費者化高價不僅買下了房子,還包括房子下面的土地的使用權。70年后,房子好好的,又讓他們重新再買一次“土地使用權”。購房者反復掏錢,必有另一個主體反復受益,這種做法是不是太有失厚道? 國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對業(yè)主進行補償和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本質上沒有什么太大的區(qū)別。這種方法,總讓人感覺難以實現(xiàn)。一個城市,除了公共建筑之外,全是個人建筑,這么大的規(guī)模,政府怎么收回?收回時,這些人將上哪兒去住,即使能辦到,工作量之大不亞于遷移一個城市,將對社會造成怎樣的沖擊?舉個例子說。我所在城市,居民房占大多數是80到90年代建的,其中居住的人口,少說也有上百萬。如果按這個辦法實行,10年間要讓這上百萬的人離開原來的家,重新找住所,社會怎么承受得了?再加上寫字樓什么的,政府又哪來這么多資金進行收回?
全部3個回答> -
答
房屋的所有權是永遠屬于您的,但是房屋所占有的土地是國家的。在您購買房屋的時候,房屋的開發(fā)商通過法律途徑取得了國有土地70年的使用權,從開發(fā)商拿到土地進行開發(fā)的時候,這70年的國土使用期限已經開始在計算時間了。當70年的國土使用期限到期后,有兩種情況:1、若是政府不想收回這塊土地或無正當理由收回這塊土地,那么您只需按照當時的土地價格繳納土地出讓金即可重新獲得土地的一段使用時間即可,這個費用不會太貴,因為平攤到您房屋上的國土面積一般只有10來平米(具體面積請翻看您的國土證)2、若是政府想收回您房屋所占有的這塊土地,那么賠償這塊土地上您的房屋就行了。一般會異地為您重建的,所以您完全不用擔心這個70年的時間。
全部5個回答> -
答
我國的房屋制度,土地和土地上面的房屋是具有不同的所有權的。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區(qū)別就在于:房屋所有權(即房產權)是的,沒有期限限制,只要房產沒有完全毀損滅失就能一直享有,“房產證里是沒有期限登記欄的”;而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比較常見的是40年、50年和70年。也就是說房子的所有權是的,只要房子不塌,這房子就一直是產權人的,但土地是國家的。根據項目的立項不同,租用國家土地的周期也不同:像住宅用地產權為70年,工業(yè)、科教文衛(wèi)體綜合類用地產權為50年,商業(yè)、旅游、娛樂用地產權為40年。根據《物權法》百四十九條規(guī)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滿的,將自動續(xù)期??梢杂煞课輼I(yè)主聯(lián)名提出,補交土地出讓金,這個價格應該低于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價格,類似于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另外,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xù)期的,土地使用權和地上房產由國家無償收回。房屋所有權也就自然消失。還有一種情況是,土地使用者提出續(xù)期申請,根據法律規(guī)定沒有批準續(xù)期的(即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權國家無償收回,但對于地上房產,根據收回時的殘余價值給予相應補償。
全部4個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