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安置房可以買,但安置房不同于商品房,購買有一定風險,有些事情還需注意。拆遷房主要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因市政工程拆遷而配置的房屋,這類房子房屋產權屬于個人所有,但是在獲得產權證后5年內不能上市交易。另外一類是因房產開發(fā)等因素而拆遷的房子,這類房屋與普通商品房無異,屬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財產,可以自由上市交易。拆遷房因其安置對象是特定的拆遷安置戶,該類房屋的買賣除受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范之外,還受到當地政府相關的地方政策約束。購買拆遷安置房需注意以下幾點:1、明確房屋的土地類型及性質要注意是集體土地還是國有土地,如果是集體土地上的非集體組織成員,用于非自住目的,建議慎重,因為此類土地上的房屋,集體組織成員的權益才會受到保護。如果是非集體組織成員,再拆遷的話可能不會得到任何賠償。2、明確房屋對安置的拆遷對象有無限制或政策補貼特別是現在的“城中村”改造,由村集體組織建造的,對安置對象有明確限制。3、房屋的權利人確定房屋是獨有還是共同所有,如果是家庭成員共有,購房協(xié)議的出賣方,一定要是全體共有人的真實意思,且均應在協(xié)議上簽字或有授權委托書。4、相關費用的繳納這類房屋大多涉及土地取得類型由劃撥變更為出讓,過戶涉及土地出讓金的補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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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1275 | 2019-11-18 22:3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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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2049
第一,房價上漲容易誘使賣方違約。按照政策的規(guī)定,賣房者要在取得房產證之日起五年后才能夠將房屋過戶給買房者。在這漫長的五年時間里,房價的走勢無論是誰都難以預料的。當房價大幅上漲之時,賣房者完全可能違約將房屋再次賣給出價更高的買方。
查看全文↓ 2019-11-18 22:39:32
第二,買方無法取得房屋再度拆遷的補償利益。在城市擴展的過程中,一些新建成的拆遷安置房再次面臨拆遷也并不鮮見。此時,拆遷部門所支付的補償金往往高于拆遷安置房的交易價格,而買賣雙方也因此對拆遷補償金的分配時常發(fā)生爭議:賣方認為,房子還沒有過戶,則拆遷補償款當然屬于賣方;買方認為,房款已經全部結清,自己已經入住,則拆遷補償款應當屬于買方。從法律上來講,拆遷補償款應當仍然屬于賣方。因此,賣方在已經收取了購房款之后,仍然有權利獲得拆遷補償款。
第三,易受不確定因素影響。交易時間過長,則許多不可預見的因素都將誘發(fā)糾紛。如果在完成過戶之前,賣房人死亡了,而賣房人的繼承人對于該買賣合同產生爭議,買房人為了完成過戶,就不得不與從未謀面的繼承人進行交涉。**終,買房人將不得不選擇通過訴訟來解決問題。而至于多長時間能夠完成,就很難預測了,買方也就無法取得房屋的產權證。除此之外,國家稅收、信貸等宏觀調控政策的變化,也會使得買賣雙方對于交易的得失進行重新評估。 -
131****4902
拆遷安置房如何買賣以及交易注意事項:
查看全文↓ 2019-11-18 22:39:27
1、簽約前一定要審查動遷協(xié)議,明確房屋共有人;簽約時共有人應該在場,并且同意出售簽字按手印。
2、違約金不應過高,一般上限為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
3、在未過戶前讓房主提供擔保。
4、買賣雙方可以找一家中介,簽訂一份帶附加條件的預約銷售合同,合同聲明該房屋已經售出,但是要等產權辦好后再過戶。而中介會把這份合同拿到公證處公證,證明雙方已經發(fā)生了這個交易行為。
5、除了要具備一般買賣合同的主要條款外,還需要對房屋費用的支付方式(例如約定待拿到房產證時再付清尾款等),遲延交房,產權證如何辦理過戶等都作出約定,同時明確違約賠償責任。
6、被拆遷人在取得拆遷安置房房產證的一定時間內(通常為五年) 無法將該房過戶給其他人。
7、按照政策的規(guī)定,賣房者要在取得房產證之日起五年后才能夠將房屋過戶給買房者。
房價的走勢無論是誰都難以預料的。當房價大幅上漲之時,賣房者完全可能將房屋再次賣給出價更高的買方。在某些極端的情況下,一套拆遷安置房在終過戶之前,可能已經被買賣了十幾次。拆遷安置房的買方是無法從買賣合同中獲得充足的保障的。
房屋的歸屬終取決于過戶情況:誰終取得了拆遷安置房的權證,誰就是房屋的權人,至于其是否是第一個買方則在所不問。許多拆遷安置房的買方認為,買賣合同已經簽了、房款已經付了、房子也已經裝修過了,就算賣方違約,還能把我從房子里趕出去不成?可事實上,完成過戶手續(xù)的買方將依法取得房屋的權,并有權要求原來的購房者搬出拆遷安置房屋。
8、買方無法取得房屋再度拆遷的補償利益。
在城市擴展的過程中,一些新建成的拆遷安置房再次面臨拆遷也并不鮮見。此時,拆遷部門所支付的補償金往往高于拆遷安置房的交易價格,而買賣雙方也因此對拆遷補償金的分配時常發(fā)生爭議:賣方認為,房子還沒有過戶,則拆遷補償款當然屬于賣方;買方認為,房款已經全部結清,自己已經入住,則拆遷補償款應當屬于買方。
從法律上來講,拆遷補償款應當仍然屬于賣方:一方面,拆遷補償款屬于被拆遷房屋的變形物,而不屬于孳息。變形物通常是以原物的滅失為其產生的前提;而孳息的產生通常并不依賴于原物的滅失,相反,通常其是在原物存在的情形下產生的。拆遷補償款不能適用孳息權隨交付變動的規(guī)則。另一方面,拆遷補償款是賣方基于法律的規(guī)定而取得的,并非沒有合法的依據,因而不屬于不當得利。因此,賣方在已經收取了購房款之后,仍然有權利獲得拆遷補償款。
9、在完成過戶之前,賣房人死亡了,而賣房人的繼承人對于該買賣合同產生爭議,認為賣給買房人的價格太低了。
買房人為了完成過戶,就不得不與從未謀面的繼承人進行交涉,繼而卷入到賣房人的家務當中。終,買房人選擇通過訴訟來解決問題,但卻又面臨新的難題。賣房人有多個繼承人,有的已經赴海外定居。在這種情況下,法院將不得不通過外交途徑送達。而至于多長時間能夠完成送達,就很難預測了,而訴訟也將因此被拖延下去,買方也就無法取得房屋的產權證。除此之外,國家稅收、信貸等宏觀調控政策的變化,也會使得買賣雙方對于交易的得失進行重新評估。 -
147****3338
拆遷安置房可以買,但安置房不同于商品房,購買有一定風險,有些事情還需注意。
查看全文↓ 2019-11-18 22:39:18
拆遷房主要分為兩大類:
一類是因市政工程拆遷而配置的房屋,這類房子房屋產權屬于個人所有,但是在獲得產權證后5年內不能上市交易。
另外一類是因房產開發(fā)等因素而拆遷的房子,這類房屋與普通商品房無異,屬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財產,可以自由上市交易。拆遷房因其安置對象是特定的拆遷安置戶,該類房屋的買賣除受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范之外,還受到當地政府相關的地方政策約束。
購買拆遷安置房需注意以下幾點:
1、明確房屋的土地類型及性質
要注意是集體土地還是國有土地,如果是集體土地上的非集體組織成員,用于非自住目的,建議慎重,因為此類土地上的房屋,集體組織成員的權益才會受到保護。如果是非集體組織成員,再拆遷的話可能不會得到任何賠償。
2、明確房屋對安置的拆遷對象有無限制或政策補貼
特別是現在的“城中村”改造,由村集體組織建造的,對安置對象有明確限制。
3、房屋的權利人
確定房屋是獨有還是共同所有,如果是家庭成員共有,購房協(xié)議的出賣方,一定要是全體共有人的真實意思,且均應在協(xié)議上簽字或有授權委托書。
4、相關費用的繳納
這類房屋大多涉及土地取得類型由劃撥變更為出讓,過戶涉及土地出讓金的補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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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拆遷辦清楚。二.你要問清楚,該戶主的產權是不是有限產權,比如說,有的拆遷戶跟他村里還有什么協(xié)議,他的產權有可能不是完全產權,那他就沒權賣。還有他的土地證是不是集體土地,因為集體土地必須要轉化成國有土地之后才能辦土地證,而沒有土地證,你也交易不成,所以,你要問清楚。三.確定這戶主是房屋的主人,很多是代賣的,這樣風險很大,所以建議必須一定要跟戶主本人簽協(xié)議。他的親人,比如說妻子什么的,都沒用。 四。收款一定要打欠條。五,如果有中介參與,一定要注意,核實該中介的資質和信息。同時,房主的信息在本地派出所也要核實,其房屋所有權的證明(一般是拆遷辦發(fā)給他的一種證明),也要到拆遷辦核實。 六,其他的費用方面的問題,盡量在合同中寫詳細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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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的手續(xù):一、 購房人及配偶,產權共有人及配偶均需持以下證件:1、身份證明(雙方的身份證原件以及復印件)。2、婚姻證明(未婚證明、結婚證、離婚證、法院離婚調解書\離婚判決書等)。3、戶口證明(戶口本、集體戶口頁、戶籍證明等)。4、工作證明(工作收入證明、銀行流水明細,貸款需要)。5、購房合同。二、售房人及配偶,產權共有人除上述資料外(工作證明除外),還需增加1、《房地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2、購房契稅發(fā)票、完契證明、不動產發(fā)票等。個人拆遷安置房轉移過戶程序1、先給該安置房辦理房產證,然后才可以進行過戶,辦理房產證的條件是房產住滿5年。辦理房產證后可以按照正常的流程進行過戶。流程如下:先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當地房地產交易核心可買到),在合同里面都寫明你們雙方的約定,比如怎么付款,分幾次付款,是雙方當事人一定都要到場。2、申辦材料:開發(fā)商名下的房產證原件。開發(fā)商的法人委托書。拆遷前個人房產證原件或房產證注銷證明。被安置人身份證復印件。拆遷安置協(xié)議。房屋移轉過戶申請書。房屋權屬登記申請書。測量分戶平面圖。如被拆遷人死亡,應提供死亡證明和代理人證明及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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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城市化的發(fā)展,城市的規(guī)模的擴大,城市拆遷的速度也在加快。于是拆遷安置房也就有了市場。但畢竟拆遷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房不同,且動拆遷安置房買賣大多不能一次性將一切手續(xù)辦理完畢,其后續(xù)手續(xù)通常要出售方配合辦理,這就為以后的糾紛產生留下隱患。因此如何購置拆遷安置房?怎樣才可以有效的維護交易雙方的利益,就成了一些人的關注問題。下面作一簡要分析。所謂拆遷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規(guī)劃、土地開發(fā)等原因進行拆遷,而安置給被拆遷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為其安置對象是特定的動遷安置戶,該類房屋的買賣除受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范之外,還受到當地政府相關的地方政策的約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根據相關法規(guī)及政策的規(guī)定拆遷安置房屋一般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動遷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如黃埔江兩岸進行的世博動拆遷。按照有關方面的規(guī)定,被安置人獲得這種配套商品房的,房屋產權屬于個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權的5年之內不能上市交易。另一類是因房產開發(fā)等因素而拆遷,拆遷公司通過其他途徑安置或代為安置人購買的中低價位商品房(與市場價比較而言)。該類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沒有什么區(qū)別,屬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財產,沒有轉讓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因此購置拆遷安置房首先要查明安置房的性質,一般來說對已經竣工的安置房可以查詢其“五證”,或到房地產交易中心查詢房屋的產權資料等。不同類型的拆遷安置房,交易雙方承擔的交易風險有所不同。第一類動拆遷安置房,由于交易時間長,受市場因素的影響,往往買家需要承擔極大的法律風險。主要體現在房價上漲后家賣方有意反悔,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責任追求己方利益,或為合同的履行設置障礙。如果是購買還沒定位的安置房風險就更大,買賣雙方雖然可以知道房屋大致的坐落位置,但無法確定建好后安置房的具體結構、朝向、小區(qū)環(huán)境等,辦理過戶等手續(xù)時間也會更長。因此在購買此類房產時,簽訂一份有效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買賣合同就顯得至關重要。買賣合同除了要具備一般買賣合同的主要條款外,還需要對房屋的增購等費用的支付方式,遲延交房等都作出明確的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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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拆遷安置房交易受到限制,但在實際生活當中,由于拆遷安置房與普通商品房之間通常存在著較大的差價,因而拆遷安置房交易行情還不錯。那么拆遷安置房買賣注意事項有哪些?與普通的商品房相比,拆遷安置房交易風險大了許多。這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房價上漲容易誘使賣方違約。按照政策的規(guī)定,賣房者要在取得房產證之日起五年后才能夠將房屋過戶給買房者。在這漫長的五年時間里,房價的走勢無論是誰都難以預料的。當房價大幅上漲之時,賣房者完全可能違約將房屋再次賣給出價更高的買方。第二,買方無法取得房屋再度拆遷的補償利益。在城市擴展的過程中,一些新建成的拆遷安置房再次面臨拆遷也并不鮮見。此時,拆遷部門所支付的補償金往往高于拆遷安置房的交易價格,而買賣雙方也因此對拆遷補償金的分配時常發(fā)生爭議:賣方認為,房子還沒有過戶,則拆遷補償款當然屬于賣方;買方認為,房款已經全部結清,自己已經入住,則拆遷補償款應當屬于買方。從法律上來講,拆遷補償款應當仍然屬于賣方。因此,賣方在已經收取了購房款之后,仍然有權利獲得拆遷補償款。第三,易受不確定因素影響。交易時間過長,則許多不可預見的因素都將誘發(fā)糾紛。如果在完成過戶之前,賣房人死亡了,而賣房人的繼承人對于該買賣合同產生爭議,買房人為了完成過戶,就不得不與從未謀面的繼承人進行交涉。**終,買房人將不得不選擇通過訴訟來解決問題。而至于多長時間能夠完成,就很難預測了,買方也就無法取得房屋的產權證。除此之外,國家稅收、信貸等宏觀調控政策的變化,也會使得買賣雙方對于交易的得失進行重新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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