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費用承擔原則,誰起訴,誰預付,誰敗訴,誰支付。
全部5個回答>??繼承一半房產如何計算標的?繼承一半共同共有房產訴訟費?
132****4602 | 2019-11-10 14:13:47
已有3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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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2922
訴訟請求
查看全文↓ 2019-11-10 14:14:46
就是請求確認你享有的繼承份額
這個訴訟費
如果法院認可是確認之訴的話
那很便宜的
如果繼承權按財產數(shù)額來計算 那就要房屋評估了計算訴訟費了 -
132****2875
繼承按房產的價值收取訴訟費。首先看你所屬的地區(qū),房產按多少元一平計算,然后你要繼承的面積乘以每平的單價,計算出來一個數(shù)字。以這個數(shù)字為標的收取訴訟費。具體每平方房產的價格到當?shù)胤ㄔ鹤稍儭?/span>
查看全文↓ 2019-11-10 14:14:16 -
157****6929
按房產價值的一半計算。
查看全文↓ 2019-11-10 14:14:11
如果是訴訟費,則以房產的價值為標準,交納情況如下: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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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某秋訴錢某忠、陳某民民間借貸糾紛一案,雙方達成調解協(xié)議確認錢某忠應歸還沈某秋借款本息416萬元,法院出具了民事調解書予以確認。但因錢某忠未按調解書中的期限履行還款義務,沈某秋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在法院裁定終結執(zhí)行程序后,沈某秋發(fā)現(xiàn)錢某忠曾購買一套獨體別墅,并將房產登記在其女兒錢某名下,遂再次向法院申請恢復強制執(zhí)行。法院查明雖房屋購房合同上的購房人為錢某,但購房時錢某尚為在校學生,無獨立的經(jīng)濟來源。本案中,訴爭房產會被法院強制執(zhí)行嗎?出品 | 小軍家事團隊本文共計5508個字,大概10分鐘讀完錢某、沈某秋執(zhí)行異議之訴裁判要旨父母在二人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以未成年子女名義購買房屋并支付“**款”、辦理“按揭貸款”,該行為實際上屬于贈與,且為純獲利益的贈與,不需要未成年子女作出接受的明確意思表示。而在子女成年后,父母在離婚協(xié)議中再次作出贈予的意思表示,此后子女以自己名義辦理涉案房產權利登記,足可認定其有接受贈與的意思表示?,F(xiàn)該房產登記在子女一人名下,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九條規(guī)定“不動產物權采取登記生效主義原則,其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自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時發(fā)生效力”,應當認定屬于子女個人所有,而不屬于其父母共有,也不屬于家庭共有。案號一審:嘉善縣人民法院(2015)嘉善執(zhí)異初字第7號二審:嘉興市中級人民法院(2016)浙04民終00678號再審: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2017)浙民再140號案情再審申請人(一審原告、二審上訴人):錢某被申請人(一審被告、二審被上訴人):沈某秋一審第三人:錢某忠一審第三人:陳某民 沈某秋與錢某忠、陳某民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沈某秋于2013年4月19日向一審法院起訴,要求錢某忠、陳某民歸還借款本息等590余萬元等。該案在審理過程中雙方當事人達成了調解協(xié)議,確認錢某忠應歸還沈某秋借款本息416萬元及律師代理費3萬元,陳某民對其中380萬元及訴訟費承擔連帶責任,一審法院于2013年7月18日作出(2013)嘉善商初字第464號民事調解書予以確認。因錢某忠、陳某民未按照(2013)嘉善商初字第464號民事調解書約定的期限向沈某秋履行還款義務,沈某秋于2013年11月1日向一審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執(zhí)行標的為386萬余元。在執(zhí)行過程中,雙方當事人曾于2013年11月14日達成和解協(xié)議,此后又于2014年8月26日恢復強制執(zhí)行。因法院查明錢某忠、陳某民名下財產不足以清償沈某秋的債務,故裁定終結該次執(zhí)行程序。2015年3月9日,沈某秋再次向一審院提出書面申請,認為錢某忠向其借款后曾購買位于嘉善星島花園96幢的獨體別墅,并將房產登記在其女兒錢某名下,該房產應當屬于被執(zhí)行人錢某忠的財產,故要求法院予以查封。一審法院于2015年6月23日作出(2013)嘉善執(zhí)民字第1947-1號執(zhí)行裁定,對嘉善星島花園96幢獨體別墅進行權屬查封,并張貼查封裁定和通知,向被執(zhí)行人錢某忠及家屬進行了告知。2015年7月15日,被執(zhí)行人錢某忠來法院就查封房產事項提出了異議,后異議人錢某知悉法院將要處置該房產,遂向法院提出執(zhí)行異議。經(jīng)審查,一審法院于2015年11月10日作出(2015)嘉善執(zhí)異字第21號執(zhí)行裁定,駁回案外人錢某的執(zhí)行異議。另查明,2009年9月,錢某忠以女兒錢某名義與嘉善匯信置業(yè)有限公司簽訂購買嘉善星島花園96號別墅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面積323.53平方米(權證實際面積323.56平方米),房屋價款為3472478元。2009年9月17日,錢某忠通過銀行轉賬方式向嘉善匯信置業(yè)有限公司支付房款40萬元,嘉善匯信置業(yè)有限公司于同日開具相應的收款收據(jù)一份給錢某忠。2009年10月14日,錢某忠通過銀行轉賬方式向嘉善匯信置業(yè)有限公司支付房款642156元,嘉善匯信置業(yè)有限公司交付相應金額的收款收據(jù)一份(日期為2009年9月23日、繳款人為錢某)。2010年1月8日,該房產按揭貸款230萬元經(jīng)中國銀行嘉善縣支行批準發(fā)放,貸款歸還期限30年,自2010年2起每月應歸還銀行貸款約1.6萬元(金額逐年遞減)。至2015年8月11日,錢某忠及與其有經(jīng)濟利益的關系人通過轉賬及直接繳款方式歸還貸款本息92萬余元,尚欠貸款本金197萬余元。又查明,2009年11月30日,錢某忠與陳某協(xié)議離婚,在嘉善縣民政局婚姻登記管理處備案的離婚協(xié)議約定:婚生女錢某由陳某監(jiān)護,教育費、生活費和醫(yī)療費則由錢某忠負責;嘉善星島花園96號樓房產權歸女兒錢某,該房產按揭貸款前十年仍由錢某忠支付,十年后由女兒自付;錢某忠在嘉善恒隆貸款有限公司的股份(包括收益)和陳某在嘉善天昱五金制造有限公司及嘉興美登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份(包括收益)均歸女兒錢某所有;位于嘉興翰林府第17幢501室房產歸女兒錢某所有,但該房產的按揭貸款由被執(zhí)行人錢某忠負責還清;夫妻共同債權債務由錢某忠承擔。審判一審法院認為:本案爭議的焦點是:一、以錢某名義購買的房屋的所有權如何認定;二、已登記在錢某名下的房產是否屬于可供執(zhí)行的家庭共同財產。關于第一個問題,錢某認為應以登記為準,已登記的不動產所有權按照不動產登記簿判斷,其通過合法登記取得了相應物權,是絕對權、對世權,足以排除執(zhí)行。沈某秋則認為爭議房產系債務人錢某忠舉債購買,購房后又轉移到自己子女名下,按揭房貸又由債務人償還,其名義上的形式物權不能對抗客觀實際的事實物權,應判定錢某忠為實際物權所有人。作為證據(jù)的不動產登記簿,只具有“推定的證據(jù)效力”,不動產登記簿不具有“絕對”的“證據(jù)力”,這是由社會生活的復雜性決定的。不動產登記簿上記載的物權狀況可能與真實的權利狀況不一致,這既有當事人方面的原因,也可能有登記機構方面的原因,為此本案不能機械地以房產證書作為定案的依據(jù),而應根據(jù)查明的事實將有關權利判定真正的權利人。本案錢某忠為爭議房屋支付了**款,屬不完全出資,雖然按揭貸款以錢某名義,還貸也從錢某賬戶出款,但根據(jù)查明的事實,簽訂貸款合同時,錢某剛滿18周歲,尚在**就讀,如無父母以共有人的身份承諾用房產作抵押并開具收入證明,按揭貸款是無法完成的,現(xiàn)如今錢某仍無穩(wěn)定的收入來源,還貸主要靠錢某的父母,錢某對此并無貢獻,因而不能簡單地完全按照登記情況將房屋認定為錢某的財產。關于第二個問題,家庭共同財產并非僅指夫妻共同財產,父母出資以孩子名義購買的房產同樣屬于家庭共同財產。本案錢某忠夫妻離婚時雖然有將爭議房產歸女兒錢某所有的約定,但此時錢某已成年,雙方并沒有明確的贈與和接受贈與的意思表示,根據(jù)法庭調查,爭議房產交房后即由錢某父母出資操辦裝修,之后錢某的爺爺奶奶及錢某忠均曾居住于此,錢某偶爾回國小住,僅有后來的登記行為,缺乏事實上的交付行為,也不宜認定該房屋的真實產權人為錢某。因此根據(jù)簽訂購房合同時錢某尚未成年、**款及之后數(shù)年的還貸和房屋裝修均由錢某父母及關系人支付,錢某無獨立的經(jīng)濟來源的實際,該房產雖然在形式上完成了物權的登記,仍應屬于錢某忠可供執(zhí)行的家庭共同財產,該院于2015年6月23日查封該房產并無不當。錢某忠在大量外債無法清償?shù)那闆r下,仍利用各種資源歸還本屬家庭共同財產的房屋貸款,規(guī)避執(zhí)行,其女兒錢某要求排除對該房產執(zhí)行的理由不充分,故不予支持。綜上,本案錢某忠離婚時將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購買的房屋在有外債的情況下登記在其女兒錢某的名下,該行為嚴重損害了債權人的利益,嘉善星島花園96幢獨體別墅應屬原錢某忠家庭共有,而非錢某個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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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費是按你的訴訟標的計算的。如果是房子不超過20萬元的話僅按300元計。如果數(shù)額大,你可以先估一個起訴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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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部分需要交繼承公證費用2%,評估費千分之六,繼承過戶費幾百元,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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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和贈與,都需要辦理公證,公證費是住房評估價格2%。評估費是千分之六。得到公證書,到房管,辦理過戶。繼承那一半產權,只要是直系親屬,免除稅費,只有幾百元手續(xù)費。贈與的那一半房產,需要交納全額契稅3%,手續(xù)費幾百元,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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